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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56 利益歸於常住大眾

二○○四年六月九日晚上,大師在蘭陽別院與宜蘭地區職事接心開示。

大師說:「當我動了調職的念頭時,先反觀自己具備了哪些條件,能為常住所調任?處人處事『只要自覺心安,東西南北都好』。凡欲調往海外發展的徒眾,要發心服務十年以上。

當主管者,要有計畫、帶動的能力;為人部屬者,要能護持主管,與之合作。

一個道場無論承辦法會、活動,氣氛的營造是成敗關鍵,任何小細節都要能留意、觀照到。

做人處事要正派,奉行中道、包容;平時要訓練講說能力,承擔常住弘法工作。不養成私收信徒供養的習慣,一切利益歸於常住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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