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級大小:

A-

A

A+

p128 協議原則/葉小文

尊敬的星雲法師:

金陵一別,悠忽數月,海天遼闊,時有回憶。法師主張兩岸和平,重視民族利益,印象甚深,令人欽佩。

法師年初託李玉玲女士轉交之函件、信息及書刊,悉數收閱,因公務甚繁,遲覆為歉。

關於法師提出佛指舍利赴台供奉瞻禮之事,如我在南京向法師所承諾,經商有關方面,願作積極考慮。因佛指舍利屬佛教聖物,國家瑰寶,啟駕巡禮,非同小可,故有如下事項,特致函協商:

一、聯合邀請,輪流供奉。前與法師南京會晤時,法師曾應允可以台灣佛教界名義迎請佛指舍利赴台,我認為照此辦理甚好。大陸佛教與台灣佛教同根同源,佛指舍利赴台乃兩岸佛教界重大喜事,更是台灣佛教界大事。島內若由您老、證嚴、聖嚴、惟覺、悟明、了中等諸山長老聯合迎請,共襄盛舉,在諸山頭道場輪流供奉,實屬功德無量。法師可否聯絡,玉成聯合迎請。

二、確保安全,萬無一失。佛指舍利屬國寶,離寺巡遊,安全至關重要,必須做到萬無一失。在確保安全方面,您老及諸法師可否促成台灣警方全權承擔。

三、遵循慣例,專機運送。北京佛牙舍利無論護送至緬甸、斯里蘭卡,還是至香港供奉,及法門寺佛指舍利護送至泰國供奉時,為顯莊重並確保安全,皆由專機從北京直接運送至目的地。此次佛指舍利赴台,若能循前例,實為兩岸佛教界之幸。

以上諸項,事關重大。懇請法師覆函明示。

敬頌

吉祥如意!

國家宗教事務局局長 葉小文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回到頁面頂端
回到星雲大師全集首頁
搜尋
調整
關注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