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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029 一、 戒的制訂—— 因時制宜,時開時遮

各位法師、各位嘉賓、各位居士,大家好!

很高興一年一度我在紅磡香港體育館的佛學講座,今天起又將在這裡和大家共結第二十年的法緣。在這三天的講座裡,我將以「人間佛教的戒學」、「人間佛教的定學」、「人間佛教的慧學」,分別將佛教的根本教理「戒定慧」三學提出說明,請大家指教。

在此以前,我與香港佛教的信徒結緣,至少已有三十年以上的歷史。回顧往事,自從在沙田大會堂及油麻地梁顯利中心講演以後,就固定每年在紅磡體育館舉行為期三天的佛學講座,到今年正好屆滿二十年。這二十年來,我在這裡講過《阿含經》、《六祖壇經》、《金剛經》、《維摩詰經》、《法華經》、《八識規矩頌》等佛教的經論大義。也從佛教的「禪修法門」、「淨修法門」、「律修法門」,講到「身與心」、「空與有」、「教與用」。這些講題所探討的都是佛教各個宗派的義理主張與實踐修行法;甚至透過「禪師與禪詩」、「禪心與人心」、「禪道與佛法」,進一步參究禪的妙諦。另外,我也曾經提出「佛教的財富之道」、「佛教的長壽之道」、「佛教的人我之道」,乃至「佛教看素食」、「佛教看管理」、「佛教看環保」等主題,提供人間佛教對現實人生各種問題的看法與解決之道。

二十年來,每次的講座很感謝大家熱忱參與,每年都有不少人遠從世界各地回港,大家聞法的熱忱,足證香港佛教信眾的信仰虔誠。尤其大家十分熱心,總在聽聞佛法後,當天回家馬上就把聞法的歡喜,透過電話分享給全世界的親朋好友。因此我走遍世界各地,在五大洲建寺弘法,香港移民最熱忱,無數的香港人在世界各地跟著聞法、護持,出錢、出力,卻從來不居功。所以我常說,如果今天我在世界各地推動佛法能有一些成就,應該感謝香港信眾們的因緣,真的很謝謝大家。

此外,這麼多年來也承蒙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理工大學等校的邀請,讓我有因緣多次到各個大學結緣,尤其香港中文大學更在二○○五年四月,與佛光山合作,共同成立「人間佛教研究中心」,希望透過雙方合作,使佛教研究更上一層樓,更是意義重大。

今年七月,我在佛光山舉行的供僧法會中,曾經宣布要「封人」。過去佛教有所謂「閉關」,現在我提出「封人」,意義有點相似。我的意思是,我在紅磡體育館講了二十年,台北國父紀念館也講了三十年,這種每年例行的講座,從明年開始都將停止舉辦,因為歲月不待人,我終究是年老了。但是這並不代表我從今以後不再和大家見面,所謂「做一日和尚撞一天鐘」,做一天出家人就必然和信徒有關係,所以今後大家仍然是道友,一樣隨時隨地可以和大家結緣。

中國香港是一塊寶地,人民很有法治觀念;因為香港是個法治的社會,有法治才有秩序。就好像佛教有戒律一樣,佛教有「戒住則法住」之說,所以佛教也講法治。佛教的戒律有比丘二五○戒、比丘尼三四八戒、沙彌(尼)十戒、式叉摩那六法戒,乃至在家信眾也需要受持五戒、八關齋戒、菩薩十重四十八輕戒,以及各種清規等等。你們各位會恐懼被佛教的戒律所束縛嗎?其實「戒」是「自由」的意思,不守法、不守戒才會失去自由,守法、守戒的人,多麼逍遙自在啊!

談到佛教的戒律,在中國佛教裡,「禪淨密」是基本的修行法門,但是無論參禪打坐、誦經念佛,或是持咒修密,都必須以「戒」來規範自己,讓自己的起心動念能夠不斷淨化,所以我曾經把「禪淨律」三修法門,定位為:禪,是「佛心」,也就是我們的真心;淨,是「佛土」,也就是我們的世界;律,是「佛行」,也就是我們的行為。

戒律是吾人行為的規範,要達到成佛作祖的目標,行為最為重要。尤其人間佛教認為,在佛化世間的過程中,必須講究方法,所謂「方便有多門,歸元無二路」,佛教有八萬四千法門,並將佛法分為五個層次,稱為「五乘佛法」,包括修學三皈五戒的「人乘」,相當於儒家;修習十善禪定的「天乘」,相當於基督教;修習四重聖諦的「聲聞乘」,以及修習緣起中道的「緣覺乘」,相當於道教。人天乘修學的是世間法,聲聞、緣覺乘修學的是出世間法;佛教把入世的精神(就是人天乘)和出世的思想(就是聲聞、緣覺乘)結合起來,以修習六度萬行的「菩薩乘」為依歸,也就是所謂的「以出世的思想,做入世的事業」。

佛教的六度萬行德目雖然很多,但總括而言,不出戒、定、慧三無漏學。戒、定、慧三學是佛教的實踐綱領,是學佛者所必修的課目,如《翻譯名義集》說:「防非止惡曰戒,息慮靜緣曰定,破惑證真曰慧。」戒定慧三學可以對治貪瞋痴三毒,能克制人類自私的念頭,例如:持戒就不會自私,不自私,貪念就不會生起;禪定就不會損人,不損人,瞋恚就不會生起;修慧就不會無明,不無明,愚痴就不會存在。

戒是對治大惡病的良藥,在大恐怖當中,戒可以作為我們的守護;定是我們身心安定的力量,在危難當中,定可以給予我們安穩;慧是我們前途的明燈,在愚昧的時候,慧可以作為我們的指引。戒、定、慧三學是佛法的根本,佛教雖有「三藏十二部」經典,汗牛充棟,但是歸納起來,總不出戒、定、慧三無漏學。

戒、定、慧三學中,戒學居首,但其實彼此互有密切的關聯,所謂「由戒生定,由定發慧,由慧趣入解脫」。慧是定的用,定是慧的體,戒、定、慧是學佛不可缺少的資糧。今天首先我就針對「人間佛教的戒學」,提出以下四點看法:

一、戒的制訂──因時制宜,時開時遮

二、戒的精神──止惡行善,饒益有情

三、戒的實踐──服務奉獻,自他兩利

四、戒的終極──人格完成,菩提圓滿

一、戒的制訂──因時制宜,時開時遮

二千五百多年前,佛陀住世弘化四十九年後,在臨入涅槃時曾囑咐弟子要「以戒為師」;佛陀入滅至今,佛弟子仍能見聞佛法,正是由於佛陀「制戒攝僧」的緣故,此即所謂「戒住則僧住,僧住則法住」,所以後來中國佛教依照傳承,凡是經過披剃出家者,必須登壇受戒才能成為正式的出家人。

佛陀制戒的本意,雖是專為攝僧而令正法久住,但是戒律並非只有出家眾才需要受持,戒是一切善法的根本,也是世間一切道德行為的總歸。受戒就如學生遵守校規,人民恪守法律一般,所不同的是,校規、法律是來自外在的約束,屬於他律;而佛教的戒律,是發自內心的自我要求,屬於自律。

佛教的戒律,依在家、出家,男女之別而有:在家優婆塞、優婆夷受持的五戒、八關齋戒、十善戒;出家沙彌、沙彌尼受持的十戒;式叉摩那受持的六法戒以及比丘二五○戒、比丘尼三四八戒的具足戒等。

以上為七眾弟子所各別受持的戒律,稱為「別戒」,大乘佛教指為「聲聞戒」(又稱「小乘戒」),因而又另訂「菩薩戒」(又作「大乘戒」),其內容為「三聚淨戒」,也就是「攝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這是所有發菩提心的僧俗四眾都應受持,所以稱為「通戒」。另外,〈七佛通戒偈〉:「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也是通於僧信四眾的禁戒,故為「通戒」。

根據《四分律》記載,佛陀制訂戒法,始於成道後第十二年,當時因為須提那比丘犯了淫逸之行,佛陀因此制訂「不淫戒」。佛陀制戒都是「隨犯隨制」,例如南傳佛教有「過午不食」的戒法,規定出家人必須在早晨到中午時間進食,凡超過中午以後的時限進食者,稱為「非時食」。佛陀之所以制訂此戒,根據《五分律》記載,是因為迦留陀夷比丘在傍晚時進入羅閱城乞食,由於光線昏暗,有一名孕婦乍見迦留陀夷,以為是鬼魅,一時驚嚇過度而流產。佛陀覺得比丘午後到民宅托缽乞食,多所不便,因此才制訂比丘「過午不食」之戒。

從佛陀制戒的因緣,可見佛教的「戒律」,一方面是為了防止佛教徒邪行非法,也就是所謂的「防非止惡」,如《百論疏》卷上之下所說:「問制戒意,本取不惱眾生。」另一方面更有積極「利益眾生」之意,所以《攝大乘論釋》卷十一說:「如來制戒有二種意:一為聲聞自度故制戒;二為菩薩自度度他故制戒。」

所謂「戒律」,有說戒是以自發之心持守規律;律則含有他律規範之意義。因為佛教教團的確立,必須仰賴僧伽秩序的建立,所以有分別制成的規律條文,以及違反時的罰則,凡此都稱為律;如果是由內心自發遵守一切律文,則稱為戒。

另有一種說法,認為「戒」原是佛陀住世時,舉外道所作之非行來教誡佛教徒者,適用於僧信四眾,並非如律之「隨犯隨制」,所以在犯戒時不伴以處罰的規定,而是由自發之努力為其特徵。照此說法,則戒與律本應有所區分,但後人往往將此二者混用。

其實不管「戒律」的定義為何,佛教所以制訂戒律,旨在維持僧團的清淨和樂,是僧團的生活規範,這是毫無疑義的,所以《四分律》卷二十二說,制戒有十利:一、攝取於僧,二、令僧歡喜,三、令僧安樂,四、未信者令信,五、已信令增長,六、難調者調順,七、慚愧者安樂,八、斷現在有漏,九、斷未來有漏,十、正法久住。

此十種利益,前九種「以法攝僧」是確保僧團清淨和樂的方便,最後的「正法久住」才是佛陀制律的最究竟目的,因為「佛法弘揚本在僧」(太虛大師語),是以相較於為伸張正義和維持社會秩序而存在的世法,佛教戒律的制訂,更富含宗教的使命感與如來利生的慈悲。

談到佛教戒律的制訂,有人感到不解,為何佛教有在家「五戒」、「菩薩戒」、「八關齋戒」等,出家則有「比丘戒」、「比丘尼戒」、「沙彌戒」等,佛教為什麼要有這麼多戒條呢?其實道理很簡單,就像學生讀書,有小學、中學、大學等課程不一樣,佛教的戒律當中,五戒是做人的根本,菩薩戒是實踐「上弘下化」的菩薩道,八關齋戒則是提供在家信眾學習體驗出家生活的一種方便。

也有人問:佛教把「不喝酒」列為五戒的根本大戒之一,喝酒有這麼嚴重嗎?這就說到佛陀所制訂的戒,如果本質上是罪惡的行為,稱為「性戒」,例如殺生、偷盜、邪淫、妄語等行為,無論佛教是否制戒,國家是否訂法,在倫理的本質和秩序上,都為天理所不容,都是社會所公認的罪行,屬於性戒。如果本質並非是罪惡的,只是容易產生譏嫌,或誘發其他本質上罪惡的行為,則稱為「遮戒」。例如飲酒本身不是罪惡,但是飲酒容易失去理智,轉而犯下殺、盜、淫、妄等惡行,因此列為四根本大戒之後。

遮戒又稱「息世譏嫌戒」,簡稱為「譏嫌戒」,是屬於佛制的輕罪戒,目的在於制止世間人對佛教無謂的誹謗,一般泛指「四重禁戒」以外的戒。所謂「四重禁戒」,就是殺生、偷盜、邪淫、妄語等性戒中罪特別重者,是為四重禁戒。

遮戒係佛陀因事、因地所制之戒,通常較性戒為輕,也就是一般社會不認為罪惡,但佛教為防止世人譏嫌,避免由此引發其他犯罪,故而制訂此戒。除了飲酒戒以外,輕秤販賣、掘地傷生等都屬「遮戒」。此中尤以飲酒多有過失,能犯諸戒,所以佛陀特意遮止,令不毀犯,如此才能守護其他的律儀。

從「性、遮」這兩種戒,可以看出佛陀制戒所考慮的層面十分圓融。尤其佛教的戒律並非只有消極的「遮止」,另外還有「開許」的一面,例如安住淨戒律儀的菩薩,若是見有盜賊想要殺害眾生,為了不忍此惡賊造作無間罪業,死後受大苦報,因此以慈愍心斷彼性命,這就是「開殺戒」。

從大乘戒律「時開時遮」的積極利他性,可以看出佛教的戒律與世間的法律相比,雖有若干相似之處,例如:犯了刑事上的罪,如殺人、傷害、偷盜、侵占、強暴、妨害家庭、造謠、詐欺、貪汙、販毒等,都是觸犯五戒的行為;法律的三讀立法、三審定讞、判決確定,正如佛門的三番羯磨;在法律上犯罪行為人只要有悔意,即可酌情予以減刑,佛門則認為罪業透過誠心發露懺悔,便可以獲得清淨,更符合更生保護法。

不過,佛法與世法在精神、意義上,仍有很大的差異,例如,在法律上,犯意不一定有罪,犯刑才會定罪;在佛門則只要有了犯意,就屬於犯戒。尤其佛教非常重視心意犯罪的輕重,所以每一條戒相之中都有開、遮、持、犯的分別,犯同一條戒,因為動機、方法、結果等的不同,導致犯罪的輕重與懺悔的方式也有所不同,所以佛教的戒律論刑更為徹底。

另一方面,有些行為從世俗法來看是惡事,可是從佛法上推敲卻是善事,譬如殺生本來是犯罪的,但是為了救生而殺生,以殺生為救生,如佛陀在因地修行時便曾「殺一救百」,這就是菩薩的慈悲方便權智。這種本著大乘佛教慈悲願行,以及活用戒法的精神而「時或開許,時或遮止」,正是大乘戒律的特徵,也是人間佛教所強調的持戒意義。而佛陀這種有「開」有「遮」的制戒精神,也可證明戒律並非不可改變,事實上是可以因時、因地、因人而有所不同的。例如,佛陀曾為了讓阿那律尊者到南方調解紛爭,因此規定比丘可以多擁有一件僧衣,也曾為了信徒供養阿難一個缽,而放寬「蓄缽」的規矩,可見在生活細節上的小小戒,即使在佛陀時代就已經「隨遮隨開」了。

可是時至今日,常有一些守舊人士以「佛已制戒,不可更改;佛未戒制,不可增加」為理由,阻礙佛教的創新發展,甚至因為對戒律問題的看法不同,堅持不同,而把佛教分裂了。

講到這裡,我一直很佩服百丈禪師「避開戒律,另訂叢林清規」的智慧,因此我在開山之初,也恪遵佛制,根據六和敬、戒律和叢林清規,著手為佛光山訂定各項組織章程,建立各種制度,例如人事管理訂定:「序列有等級、獎懲有制度、職務有調動」;以及「集體創作、制度領導、非佛不作、唯法所依」等寺務運作的準則。另外,我為佛光山立下十二條門規:「不違期剃染,不夜宿俗家,不共財往來,不染汙僧倫,不私收徒眾,不私蓄金錢,不私建道場,不私交信者,不私自募緣,不私自請託,不私置產業,不私造飲食。」做為徒眾行事的依循,並且隨著佛光山的發展陸續制訂師姑制度、教士制度、員工制度、親屬制度等。

今年(二○○六)值逢佛光山開山四十週年,我更把歷年來訂定的組織章程、制度辦法、宗風思想,集結成為《佛光山徒眾手冊》(後更名為「佛光山清規」),做為大家行事的軌則。內容包括:佛光山宗門清規、佛光山宗史、佛光山宗風等。

所謂「宗門清規」,主要為明訂佛光山宗委會組織章程(後更名為「佛光山教團組織章程」)及各種辦法,包括:剃度辦法、入道辦法、調職交接辦法、升等考核辦法、獎懲辦法、申訴辦法、請假辦法、休假辦法、留學辦法、遊學辦法、進修辦法、醫療辦法、出國旅遊辦法、徒眾回鄉省親暨家濟辦法、徒眾親屬往生安葬暨佛事辦法、車輛進出管理辦法、文物聯合採購辦法、員工聘僱辦法等。

有關「佛光宗風」則包括:

(一)佛光山的宗風

1.八宗兼弘,僧信共有。

2.集體創作,尊重包容。

3.學行弘修,民主行事。

4.六和教團,四眾平等。

5.政教世法,和而不流。

6.傳統現代,相互融和。

7.國際交流,同體共生。

8.人間佛教,佛光淨土。

(二)佛光山的宗旨

1.以文化弘揚佛法

2.以教育培養人才

3.以慈善福利社會

4.以共修淨化人心

(三)佛光山的目標

弘揚人間佛教,開創佛光淨土,

建設四眾教團,促進普世和慈。

(四)佛光山的性格

1.人間的喜樂性格

2.大眾的融和性格

3.藝文的教化性格

4.菩薩的發心性格

5.慈悲的根本性格

6.方便的行事性格

7.國際的共尊性格

8.普世的平等性格

(五)佛光人的精神

常住第一、自己第二;

大眾第一、自己第二;

信徒第一、自己第二;

佛教第一、自己第二。

(六)佛光人的理念

光榮歸於佛陀,成就歸於大眾,

利益歸於常住,功德歸於檀那。

(七)佛光人的工作信條

1.給人信心

2.給人歡喜

3.給人希望

4.給人方便

(八)佛光道場發展方向

1.傳統與現代融和

2.僧眾與信眾共有

3.行持與慧解並重

4.佛教與藝文合一

(九)佛光山的成就

1.建立現代教團:兩序有級、僧信四眾、事業基礎、文化教育。

2.發展國際佛教:佛光協會、跨國道場、國際會議、宗派交流。

3.闡揚人間佛法:生活法語、人生禮儀、家庭佛法、社會應用。

4.促進兩岸交流:平等共尊、和平共榮、佛教為緣、融和為本。

(一〇)佛光山對社會的貢獻

改善社會風氣,淨化普世人心,

促進群我融和,建設和平世界。

(一一)佛光山對佛教的影響

1.從傳統的佛教到現代的佛教

2.從獨居的佛教到大眾的佛教

3.從梵唄的佛教到歌詠的佛教

4.從經懺的佛教到事業的佛教

5.從地區的佛教到國際的佛教

6.從散漫的佛教到制度的佛教

7.從靜態的佛教到動態的佛教

8.從山林的佛教到社會的佛教

9.從遁世的佛教到救世的佛教

10.從唯僧的佛教到和信的佛教

11.從弟子的佛教到講師的佛教

12.從寺院的佛教到會堂的佛教

13.從宗派的佛教到尊重的佛教

14.從行善的佛教到傳教的佛教

15.從法會的佛教到活動的佛教

16.從老年的佛教到青年的佛教

(一二)佛光山推動人間佛教的具體貢獻

1.世界佛教人口增加

2.青年學佛風氣日盛

3.在家弟子弘揚佛法

4.人間佛教獲得認同

5.傳播媒體重視佛教

6.佛教文物廣泛流通

7.佛教梵唄受到重視

8.佛光人會蓬勃發展

9.教育學界肯定佛教  ‬

10.政黨人物實踐佛教

11.演藝人員皈依佛教

12.佛學會考成績輝煌

13.監獄弘法成效卓著

14.種族融和促進和平

15.南傳尼眾恢復教團

16.人間福報淨化社會

17.佛教藝術普遍發展

18.宗教對談尊重包容

19.佛教典籍流通世界

20.各種講習建立共識

以上只在說明,佛光山是個重視組織制度的道場,制度就是戒律,我因為從年輕時就意識到,佛教最大的弊端就是沒有制度,像一盤散沙,各自為政。不但服裝不統一,出家、剃度、傳戒、教育等也都沒有嚴密的制度,所以弊端叢生。例如沒有健全的剃度制度,於是就如印光法師說:濫收徒眾、濫掛海單、濫傳戒法,導致佛教的倫理綱紀蕩然無存,師不像師,徒不似徒。尤其沒有嚴密的制度,徒然養成一群寄佛偷生的獅子身上蟲;因為缺乏完善的制度,寺產流為私有,甚至佛門淨財為他所有,不能用於弘法利生的事業之上。因此我從開創佛光山以後,就一直很重視制度的建立。

制度好像階梯一樣,讓我們能夠拾級而上,循序以進,唯有健全的制度,才能健全僧團,才能帶動佛教的復興。但是制度也必須「因時、因地、因人」而訂,不能迂腐、守舊,所以對於佛教的戒律,我認為佛法真理不容更改,這是毫無疑義的;然而二千五百多年前從印度傳來中國的佛法戒律,有一些顯然已經不適應現代的社會需要,因此雖說根本戒可以保存,但對於一些「小小戒」,應該可以就時代需要,或者因為風俗、氣候、地域等不同,加以彈性調整,而不是一味的墨守成規,就如「沙彌戒」如果不調整,也是滯礙難行,這是我們對佛教戒律應該重新正視的地方,我們唯有從積極面來認識佛法戒律,才不會辜負佛陀制戒的圓融與隨機方便的精神。以下,就進一步來探討戒律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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