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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22 將歡喜布滿人間

一九九二年,我在洛杉磯主持國際佛光會成立大會時,以「歡喜與融和」為主題發表演說,獲得在場中外人士一致贊同。會後,許多人很好奇地問我:為什麼會想到這麼一個美妙而又深切時弊的主題?其實,「將歡喜布滿人間」是我從小到大對自己一貫的期許,多年來實踐的結果,我深深感到:唯有人人布施歡喜,才能相互融和,世界和平、天下一家的理想才能達成。

記得我童年時,家鄉生活貧苦,常常見到左鄰右舍的人家動怒吵架。出家以後,我又時時目睹一些同道習於給人難堪。及至弱冠,走出山林,從事弘法活動,接觸社會百態,更是經常看到一些人以磨人為樂,以損人為快。對於這些情形,我深以為憾,故自幼至長,一直立志要將歡喜布滿人間。

服務奉獻 獲得甚深法喜

八、九歲時,每當家人出門以後,我就開始整理環境,不但將家裡打掃得窗明几淨,纖塵不染,還鑽到爐灶裡,把草灰全都耙出來;蹲在水溝邊,將樹葉汙泥掏乾淨,並且煮好飯菜等候家人回來。每次看到他們一進門驚喜的神情,心裡也不自覺地高興起來。

十二歲那年,我剃度出家,旋即進入佛學院讀書。在課餘時,我不但發心從事典座、行堂、司水、香燈等工作,而且總是想盡方法,做得盡善盡美。凡是別人不願做的苦差事,我也都自動前往處理。十年的叢林參學生涯,在服務奉獻中,我獲得甚深法喜,在給人歡喜上,自己也有了更進一步的體會。

一九四九年,我隨著政府來到台灣,儘管身無長物,食宿無著,然而把歡喜帶給別人的念頭未嘗稍減。當道友失意時,我鼓勵安慰;當同參病重時,我前往照顧*1。看著大家從苦難中站起來,在困厄中成長,我同感喜悅,也深深地體悟到:給人歡喜不一定是物質上的往來,最重要的是自己肯用一點心意來和別人結緣。

由於過去在叢林裡與世隔絕,乍然來到人群社會,頓感手足無措,見到了陌生人,也不知道如何啟齒談話,於是我在寺院中默默地從事苦役,服務寺眾,在閒暇時,我閉關閱藏,努力撰稿。藉著勞力辛苦與文字般若,我不但將佛法的歡喜散播給周圍的人,也傳遞給十方大眾。

布施歡樂 意外獲得自由

一九五一年,來到新竹弘法,最初我在台灣佛教講習會擔任教務主任,但是仍舊筆耕不輟,經常通宵達旦。每次拿到稿費,我總是購買佛珠、項鍊及佛教書籍,送給前來學佛的青年,希望他們不但將這份法喜放在心上,也傳播給四方親友。

四十年前的台灣,可謂戒備森嚴,尤其當時謠傳大陸方面派遣僧侶前來滲透顛覆,使得我們的行動更是備受限制。

記得我剛來新竹時,警察局每天都派人跟蹤在旁,寸步不離,甚至離開寺院山門,都要先到派出所告假。我因為一心一意弘法利生,並不以此為意。後來,派出所辦的民眾識字班,每天寫傳票要民眾上課,而學生卻寥寥無幾,派出所不得已,就叫我們代為辦理。因此我也不揣淺陋,每天前往教導民眾學習國語,第一天只有十餘人參加,沒想到第二天以後大家奔相走告,居然來了兩百多人,將講習會的一間大教室擠得水洩不通,此後,每天聽課的人數有增無減。警察因此對我刮目相看,日後就不派人監視,上街也不要我請假了。此無其他祕訣,只是我上課,不但教民眾國語和識字,還講些故事寓言,把歡樂布施給大家罷了!想到當初我只是憑著給人歡喜的一念心意,與大眾結緣,沒想到卻使得自己獲得意外的自由,在驚喜之餘,我更確信佛法中的廣結善緣,實在是至高無上的真理妙諦。

一九五三年,我到了宜蘭,除講經弘法外,我為台北三家定期月刊寫稿,四家電台撰寫廣播稿*2,經常連夜趕寫,直到第二天曙光初透,我把稿件親自送到郵局寄出,才回寺禮佛做早課。

我同時又在寺內增設國文補習班,除了教學之外,還發心修改學生們的日記、作文,用心地為他們講解寫作技巧,分析為文得失。其實我也所知有限,只是教學相長,但見學生們每天都帶著興奮的心情來上課,拿到我改過的文章,上面紅筆畫的圈圈點點,也都迫不及待地反覆咀嚼。當年的學生如慈莊、慈惠、慈容、慈嘉,以及後來的慈怡、依空等,都是因為喜歡撰寫文章而進入佛門,多年來,他們在佛教文化上奉獻良多,度眾無數,可說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事實。

文化教育 拔苦予樂根本

後來,我編輯《覺生》,更是夙興夜寐,勤於審稿。過了好幾年,我自己辦理《今日佛教》、《覺世》、《普門雜誌》時,一些擔任編輯的徒眾,經常在即將付印出刊的前夕,拿著稿件請我指導,我也體諒其難,只有挑燈夜戰。

及至今日,我還是每天不斷地批改文稿,雖說在多年的磨鍊下,我自認善於此道,能用最少的字,改出一篇佳作,但是也時時為了一些辭不達意的文章,字斟句酌,頭痛不已,然而我還是耐煩如昔,未曾怨尤,心想如果能因此而給人一些歡喜,造就更多的文化人才,為人間散播更多的歡喜,再多的辛苦也是值得。

為文改稿的辛勞疲累,其實還不算什麼,辦理文化教育事業,投注無以計數的人力錢財,卻不能收到立竿見影之效,且鮮為他人認同,才是真正的嘔心泣血,若非憑著一股堅定的毅力與決心,根本無法維持長久,但看教界中半途而廢者比比皆是,我之所以能夠排除萬難,拓展出一片天地,是因為我確信唯有文化與教育,才能從根本上拔苦予樂,使眾生獲得永恆的歡喜。

因此我節衣縮食,儲存䞋錢,購買課桌椅凳;我徒步行走,省下車錢,物色佛教圖書;為了蒐集佛教法物,我不憚勞累艱辛,來往各地,背負重物,以至於壓壞大腿,險遭鋸斷之苦;為了聘請老師,我更不惜低聲下氣,奔走拜訪,搭衣頂禮,有時還遇到對方存心戲弄,出爾反爾,令我難堪至極。

身心實踐 願眾生得離苦

我的弟子依空,追隨我辦理文教事業多年,最知個中辛酸。有一次,他有感而發,紅著眼眶,對我說道:「師父!您真是割肉餵鷹,捨身飼虎啊!」我一向謙沖自抑,覺得自己力有所不能,心有所不淨,但是對於此話,我願直下承擔,願如經典所云:「但願眾生得離苦,不為自己求安樂。」我自認非但只是口說,而是用整個身心躬自實踐。

釋迦牟尼佛早於塵沙劫前成就佛道,為示教利喜故,再入娑婆,化導群倫;玄奘大師孤身涉險,橫渡流沙,西行取經,為的也是希望眾生能夠早日離苦得樂。每於清夜,想到諸佛菩薩、祖師大德們為了將歡喜布滿人間,所歷經的辛苦,何止自己的千百倍,因此一再自我砥礪,不敢稍有懈怠。

所以,過去經濟拮据的時候,為了利樂眾生,我固然餓體膚,勞筋骨,但是直到現在,我的弟子遍滿天下,大家爭著要來供養我,我也依然吃不飽,睡不好,因為我除了改稿、回信、課徒、議事、演講以外,一天十幾回的會客、開示,已是家常便飯。為了一句話,我經常在一日之內,穿梭數地,講經說法,甚至只是為了見對方一面,談一次話,而飛行十數鐘點,往返於洲際之間。

給人歡喜 不畏弘法奔波

我每天的行程,早在數月前,甚至一年以前就已經排滿,實在無法應付臨時的邀約,但是往往為了給人歡喜,不忍拒人,只有成人之美,勞累自己。

我經常夜半回寮,和衣而眠,一覺醒來,不知天南地北。弟子們不忍,勸我休息,並且半開玩笑地說我是「出去一條龍,回家一條蟲」。我想:管他是龍也好,是蟲也罷,只要能將歡喜布滿人間,我也心甘情願。

回想數十年的弘法生涯,我曾經出生入死,遠赴泰北邊區,為忠貞愛國之士布施一點歡喜。我還幾次深入港九的難民營、監獄區開示說法*3,甚至明知才剛發生過槍殺暴動,我還是不顧多人勸阻,力排眾議,前往接見難胞人犯。即使在國內,我也踏遍台、澎、金、馬各處的軍營、牢房,十多年前在綠島擔任典獄長的沈雪峰少將,因而與我結為至交;數年前在金門服務的防衛司令官葉競榮將軍,也和我成為好友。

我一生自奉甚儉,從來沒有特意為自己添購一樣物品,連飛機上、餐廳裡供應的紙巾,我都一用再用,捨不得丟棄,但是我卻喜歡購買紀念品送人,給人歡喜。有一回,徒眾問我為什麼口袋鼓鼓的,我往裡面一探,竟然掏出一疊厚厚的紙巾,此後,每次出國,徒眾都笑稱我的口袋是專門用來「帶美金出去,帶紙巾回來」。

喜捨結緣 共享人間至寶

今春(一九九四)我返鄉探母,在南京往上海的火車內,遇到一對新婚夫婦走來,向我問好,我拿出身上送人剩餘的僅有的一只金戒指,與他們結緣,只見他們那種歡喜雀躍的樣子,讓早春的寒冷,似乎也為之一掃而空,使我不禁想起三十七年以前的一段往事。

那時電晶體收音機才剛剛上市,價值不菲,我有緣蒙受餽贈,令大家羨慕不已。隔天,一名信徒來普門精舍禮佛,看到這台小巧的電晶體收音機,便借來把玩,我見他愛不釋手,當下就決定送給他,他一臉錯愕驚喜的模樣,至今回憶起來,歷歷在目,令人難忘。

所以,我深深感到,「歡喜」實在是人間最寶貴的財寶!一個人縱使是富甲天下,地位崇高,一旦失去了歡喜,人生還有什麼意義?而唯有喜捨結緣,我們才能共同享有這份人間至寶。

經云:「若為樂故施,後必得安樂。」於此得到明證。因此,我不但自己廣結善緣,也樂於促成別人的布施。我在佛光山設置慈悲基金會*4,為十方代募善款,統籌計畫,捐助各項慈善事業。我也曾經兩次派人為曹仲植先生送款到江蘇金山寺,滿其所願。佛光山在海外建寺,我雖有意靠自己的力量完成,但是終究拗不過當地人的好意,故而從善如流,由大家共襄盛舉,凡此都是為了想將歡喜布滿人間。

不逆人意 法樂勝於世樂

年少時,曾在經典中讀到普賢菩薩恆順眾生,須菩提不逆人意,自忖雖無上善根器,但願勤行效法,數十年以後的今天,自認也有少分相應。多少年來,弟子們找我解決困難,我未曾辭卻;各單位請我前往巡視,我也無不從命;甚至對於晚輩的善心好意,儘管心中不以為然,我也寧己受苦,未曾說破。

記得多年以前,侍者看到我的羅漢鞋已經破舊,而且容易進水,好意買了一雙新的布鞋給我,但是尺寸太小。我為了不讓他難過,只好每天穿著忍痛走路,直到穿得腳踝皮破血流為止。

近幾年來,我常趁各地弘法之便,前往別分院巡視,弟子們為我準備的飲食,有炸的、黏的、甜的、酸的,有照食譜做成的,有從素食館裡拿來的,雖然不合胃口,但是看到弟子們那麼用心地準備了一桌,也不忍苛責,所以都很耐心地吃完。

過去每逢生日那天,想到母親當年生育的痛苦,不免悲惻,所以目睹徒眾們為我張羅慶祝,反而心中不喜,因此總是拂袖而去。直到六十六歲那年,忽然想到人不是只為自己而活,我應該給好意來山祝壽的信徒一些歡喜,因此立即改變主意,邀請千餘名六十六歲的信徒歡聚一堂,以酥酡妙味熱忱款待,並且為他們開示佛法。

所謂「獨樂樂不如眾樂樂」、「法喜之樂勝於世俗之樂」,但看壽星們感動得喜極而泣,不忍離去,我深深地體會到:真正的歡喜,是要在眾生身上求得;真正的歡喜,是從真理中發覺內心的寶藏。

歡喜人間 畢生歡喜哲學

佛教說:「生死一如。」我們在生時固然要將歡喜布滿人間,死後又未嘗不可呢?數年前,我率領弟子們簽下捐贈器官的遺囑*5,希望自己百年以後,還能廢物利用,遺愛人間。多年以來,我在奔波弘法之餘,利用片段時間著書立說,無非也是想藉此將畢生處世經驗與修行心得公諸社會大眾,為後輩子孫指引正路。

我一生致力於散播歡喜,自己也從中獲益甚多。近來,天下文化出版公司將我過去幾年來的日記取其精華,重編成上、下兩冊,並且將書名定為「歡喜人間」,簡短的四個字,道盡我畢生的歡喜哲學,也說明了人間應該是歡喜自在的。

今日的社會爾虞我詐,暴力充斥,這些都是由於人類的心靈枯竭,以至於不能將人性中最尊貴的歡喜心展現出來。因此,對於到處可見的亂象惡習,我們與其痛心疾首,倒不如平心靜氣地自我期許:從今天開始,盡一己之力,將歡喜布滿人間!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

註釋

*1大師來台之初,同參性如法師罹患第三期肺結核。此病在當時有「世紀黑死病」之稱,因此大家都不敢與他親近。在大師無微不至地照顧下,經過半年,他奇蹟似地痊癒。

*2即中央電台、中廣公司、民本電台、民聲電台。

*3一九八九年,大師至香港亞皆老街及離島的「芝麻灣越南難民營」,為難民舉行皈依典禮及開示。一九九七年,前往石壁監獄為蓮友開示。

*4一九六三年,大師創設「慈善堂」;一九八三年,改組為「慈善監院室」;一九九七年升格為「慈善院」,綜理佛光山慈善事業。為加強慈善服務規模與效率,一九八九年獲高雄縣政府核准設立「佛光山慈悲社會福利基金會」,二○○三年改隸內政部,成為全國性非營利組織。

*5一九八八年《器官移植條例法》通過,大師率先響應,為第一位登記捐贈器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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