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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33 子路救人

春秋時代的魯國有一條法律:

如果魯國有人做了他國人民的臣妾或奴僕,只要有人願意將他們贖回,為人贖身的那個人,就可以到國庫領回自己所花費的錢財。

有一次,孔子的學生子貢從鄰國贖回了本國人,卻沒有從國庫拿回自己所付出的錢財。孔子知道了,便告訴眾人:「子貢的處理方式不正確啊!從今以後,魯國人恐怕不會再去贖人了。事實上,從國庫取回自己所花費的錢財,並無損個人的德行修養;如果人人都效法子貢的做法,那麼就不會有人願意去贖回自己國家的人了。」

後來,孔子的另一個學生子路,在路途中救起了一個溺水的人。那個人非常感謝子路的救命之恩,便送了一頭牛作為回報,子路當下接受了他的饋贈。孔子知道了以後,滿意地點頭說道:「很好、很好,以後魯國人搭救溺水者就會越來越多了!」

毀譽對於一個人來說很重要,但是當某件事情關係到團體、社會,乃至國家的利害時,如果你肯得放下個人的得失,著眼於大眾的利益;肯得放下一時的成敗,著眼於團體的前途,那麼距離聖賢之路,也就越來越靠近了。

甚至進一步說,小至一個團體,大至一個國家,如果以大眾安樂為前提的人多了,以個人得失為考量的人少了,不論從團體以至國家,必然也會更加繁榮興盛了。

所以,希望人人都能學習聖賢的胸襟,共同為開創世間美好的未來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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