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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064 星雲說:有情有義

所謂「俗情不比僧情濃」,短短數語道盡了佛門裡的「有情有義」實有甚於世俗中有求有取的感情。記得十五歲受具足戒時,母親趕了幾十里的路,前來探望我。我趁著晚自習時間,到女眾寮房與母親相見。不多久,「開大靜」的時間到了,母親不忍我離去,淚流滿面,我只好留下來安慰她。當糾察師前來巡寮時,比丘尼們想了一個辦法,將我藏在母親的被窩裡過了一夜。

第二天清晨,正在慶幸昨晚沒被發覺時,糾察師向女眾開堂和尚月基法師報告:「昨晚今覺(我當時的法名)沒有回寮睡覺。」我一聽,慘了,不知會不會將我遷單處分﹖這時月基法師機智地回答:「他啊!他昨晚在我那裡。」糾察師聞言,知趣而回,我當下真是感激莫名。

為了感念月基法師的一句話,一九五四年,當我聽說他在香港無人接濟時,想盡方法,將他迎接來台。這年我參與籌建高雄佛教堂,落成後,也推舉他為住持。乃至在他晚年多病時,我幾次半夜三更送他就醫,付費照顧,直至終老。

有人說我是個「有情有義」的人,其實「滴水之恩,湧泉以報」,我只是要將當年那分感恩圖報的「情」意延續下去,並付以實際的行動,成為一項有始有終的道「義」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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