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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095 節約公約

《覺世旬刊》上期發表了中國佛教會婚喪壽慶節約辦法一種,從節約辦法中可以看出,過去不必要的宴會太多,而且宴席嫌過豐富,不按時開席,所以規定中特別強調如非必要,儘量避免舉行宴會;宴會筵席不可超過八菜一湯,不用外匯進口之食品,要按時入席。

對於很難拿出辦法的今日中國佛教會,忽然頒訂此一節約辦法,我們應該鼓掌贊成。不過,辦法中另有數點,不得不提出商討,以期婚喪壽慶之典,真正符合佛教之旨。

辦法中指明儘先推廣的有菸酒禮券等,說明將一次消耗,變為分期換用,或折兌現金。我們要請問:佛教的宴會,可否使用菸酒?如果不可使用菸酒,何必在此一辦法中要推廣菸酒禮券?要提倡菸酒禮券分期換用?堂堂中國佛教會頒訂的辦法,不該如此方便!這不是節約,這是違背佛制!

我們對佛教寺院在客廳上放了名牌的香菸享客、宴會的時候菸酒並用,早就不以為然。現在在中國佛教會頒訂的辦法中,公然的有菸酒禮券出現,其方便的程度,令人驚訝!

辦法第十一條有倡導居士辦理公證結婚、集團結婚、佛教會的諸公,為什麼不知道提倡佛化結婚?難道佛化結婚不合於節約辦法?佛教在家男女信徒在佛菩薩像前宣布結婚,難道沒有公證的節約?老實說,為了造成社會新興風氣,佛教會頒訂的節約公約,沒有強烈的佛化氣氛,不無遺憾之感!

此外,各大寺院的佛事,今日仍有燒錫箔、焚化紙房紙船之舉,節約辦法中,對此實亦應有節約之指示!

本刊站在依法不依人的立場,出於護教的熱忱,善意的提出此一建議,希望中國佛教會將此一節約辦法,能再修正推廣,不勝企盼!

民國五十一年(一九六二)十月十一日刊於《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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