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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07 自尊自重

我們佛教對社會的責任,是使社會受佛教的影響,趨向光明與善良的化境,所謂移風易俗,這該是教育家與宗教家最主要的使命。

不幸的是今日佛教,不但不能改造社會,化導人心,有些地方,反而為社會所化,把佛教真正精神和教義反而隱沒了。

譬如說,求籤問卜之事,破地獄血湖之舉,在現在仍有所聞;焚燒金銀紙,畫符咒避邪,也時常見到。一般尚未正信的人士,對佛教這麼要求,出家人為了生活,為了不給人失望,也不管合乎佛法與否,一律應付包容,因此,佛教非但不能感化社會,反而給社會同化了。

本來,寺院不是商店,不應投信徒所好,我們的原則是用佛法改善人生,變換氣質,今不幸,反而助長迷信,向名利屈服,只要某一信徒有錢有勢,我們就不敢化導他,任他為所欲為,甚至在佛殿上吃菸吃酒,在寺院裡論僧長短,也要跟在後面說好,像這樣下去,寺院失去化導的力量,僧眾跟著信徒團團轉,佛法其不衰微者幾稀矣!

寺院僧眾,應該明白自己的使命是什麼,不可隨俗浮沉;社會大眾應該知道宗教的尊嚴,不可任意胡為。彼此自尊自重,佛教能有所為,也就是社會光明與善良有日了。

民國五十一年(一九六二)十二月廿一日刊於《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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