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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69 盲人執燭

若多少有聞,自大以憍人,

是如盲執燭,照彼不自明。 ──《法句譬喻經》


在《法句譬喻經》裡有一段偈子:「若多少有聞,自大以憍人,是如盲執燭,照彼不自明。」大意是:有的人聽到一些佛法、聽到一些道理,就自高自大,用他的所知、所見、所聞去要求別人,對人貢高我慢,自以為了不起。這種人就如同眼盲的人手執蠟燭,可以照到別人,卻照不到自己,自己仍是愚痴無知。

經典裡有這麼一則譬喻:一個眼盲的人夜間行路,除了拿拐杖以外,他還特別在手拿了一個燈籠。有人就問他:「你又看不到路,拿個燈籠作什麼呢?」盲眼人說:「這個燈籠是要給別人看的。當我行走在路上,別人看到我手上的燈籠,就不會撞到我了。」就這樣,他在路上走著走著,到了晚上,還是和一個路人相碰撞跌倒了。這個路人質問瞎子:「你為什麼要撞我?」盲眼人反過來問他:「難道你沒有看到我手上的燈籠嗎?」路人說:「你哪裡有燈?你的燈籠早就熄滅了。」盲眼人說:「我的燈籠熄了,難道你的心光也滅了嗎?」

每個人都有一盞心燈,當我們自性的心燈熄滅了,就會產生種種的過失、障礙,讓我們執著迷惑,反而只知道怨怪別人,卻不曉得要反省自己。好比一個人在沒有知識的時候,經常會愚痴、迷惑;有了知識學問,知識學問往往也容易成為自己的障礙,即佛教說的「所知障」;甚至知識的「知」生病了,就是「痴」,知識也會成為愚痴、毛病,聰明反被聰明誤。

在現實的生活裡,有的人自以為聰明,對人驕傲自大,看不起別人,其實這樣的人反而會讓人更加看不起他。自大的人反而給人看小,自高的人反而被人看低。所以我們應該點亮自己的心燈,照亮自己的同時,也照耀他人。

二○一二年十一月八日刊於《人間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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