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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06 不見他過

若見他人過,心常易忿者,

增長於煩惱,去斷惑遠矣。 ──《法句經》


在生活中,我們見到別人犯了過錯,往往會對他忿怒不滿。其實生氣、忿怒,只是徒增自己的煩惱,對彼此都沒有什麼好處。經典裡常告誡我們,見到他人的過失,應該引以為鑑,提醒自己不要犯同樣的過失。 其實,遇到犯過的人,不妨以一種體諒包容的心來看待,甚至慈悲教化他,方便告訴他如何改過。一個人如果經常看到別人的過失,一顆心就會依止在惡法上,自他都會煩惱不安。那麼,心要依止在哪裡呢?佛法告訴我們,可依止四種正法:

第一、依法不依人。處理事情,不要針對某人瞋罵責怪,要依循正當的方法、理由,不可因人廢事。

第二、依義不依語。不要在一句話上分別計較,如果他的出發點沒有惡意,只是口頭上說錯了話,也要寬厚以待,原諒對方一時的過錯。

第三、依智不依識。這裡的「識」是指分別,人常常會依自己所看到的去分別好壞善惡,但自己的判斷也不一定正確,必須以智慧為前導。智慧猶如一面清淨無瑕的大圓鏡,能公平公正地映照出事物的真相,不會依個人的主觀妄下斷語。

第四、依了義不依不了義。凡一句話、一件事,都有不少的道理在裡面;甚至佛教的一部經典、一句佛法,也有甚深涵意,有的是「不了義」,是方便的說法;有的是「了義」,是究竟圓滿的真理,兩者要能分辨清楚。

所以,我們要以「四依止」作為判斷事物的準則,不要只看人、看事的片面,不要只看人的過失,而是要從更好的道理上去推想。

依止這四種正法,可以幫助我們斷惑生智,對於他人的過失,也能心平氣和,以更高、更遠的視野去處理人我之間的問題了。這四句偈頌,值得我們作為修身處事的參考!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刊於《人間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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