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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26 第十五講 遷單溜單

在叢林裡,「單」表示人,每個人都一個「單」,到寺院投宿稱「掛單」,辭別寺院稱「起單」或「抽單」,僧眾掛單後,進一步要進禪堂參修,稱「安單」;如果犯戒被擯出山門,稱「遷單」;偷偷離開常住,不告而別稱「溜單」。

一個出家人離開寺院,不論是「溜單」或「遷單」,都代表著他與常住的關係斷絕了,不管將來要還俗,或再到別的寺院掛單,好壞很難論定。因此出家人為了自己一生的前途,都應慎重看待這個問題。

「遷單」、「溜單」,也是重要的僧事之一,歷來卻少有人對此作進一步的探討與說明。

一問:寺廟道場是安住出家人、接眾納眾的處所,為什麼還有遷單、開除?究竟出家人犯了什麼規矩會被遷單?

答: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叢林寺院也有清規,一個人違反清規、犯了過失,就一定要接受處分,就如在學校裡,學生犯了校規要被開除;在機關裡,職員犯了規矩,也要被解僱;出家人在寺院裡不合群、製造是非、犯了過失,或者罵人、打人,已經到了一定的嚴重性,寺廟的住持就必須依法行事,採取的嚴重處分,就是「遷單」,等於是開除他。

在佛門裡,開除就稱「遷單」,每個人都有一個「單」,遷單就是把一個人遣送出去,代表本寺把你逐出山門,對一個出家人的一生來說,被遷單是很嚴重犯規的處分。

二問:行使遷單開除的命令,是由誰來發布呢?

答:這要視他(被遷單)者是什麼職分的清眾而定。就單位而言,如果是行單的人眾,他是屬於基層職務,在常住裡沒有什麼地位、基礎,只要有所不當,糾察師隨時有權舉發他的過失,經過大眾表堂就可以遷單。

如果這個人是禪堂、佛教學院、念佛堂、庫房、衣缽寮等單位的重要職事,該單位的主管認為他違反規矩,如盜用公款、侵占常住,必須開除、遷單,但也不會妄自開除他、要他遷單,需先向上級稟告:某某人犯了某一條過失,理應遷單。當家師、大和尚或其他主管查明屬實,當然不會徇私,會批准下來,讓犯錯者遷單。

三問:每個出家人都有一張戒牒,當他被遷單開除的時候,是不是需要把戒牒交出來呢?

答:不需要。被寺院遷單開除,還不至於這麼嚴重。戒牒,是出家人出家受戒後發的證明文件,是出家身分的表徵,所以戒牒不能交出去,交出去就等同於還俗,不再是出家人。

如果這個人在這一家寺院,因為犯了常住的規矩而被遷單開除,他還可以轉學到別的寺廟,相當於現在的學校,學生被這所學校開除了,還可以到其他學校重新報考。

出家人有一張戒牒,他可以拿著戒牒再到別家寺院掛單,戒牒等於是出家人的護身符,是出家身分的表示、是隨身的,任何人都不能沒收他的戒牒。除非他受戒的師父認為他已經不符合出家人的資格、條件,要把他的戒牒收回,這時就有可能要交出來。

四問:被遷單的人一定要離開這個寺院嗎?譬如他在禪堂被遷單,可以到念佛堂去掛單嗎?

答:這種情形一般比較不容易有。為什麼?俗話說「牆倒眾人推」,你在這個地方犯過失,被遷單,別人也不敢收留你,恐怕會得罪你原來的單位。

不過也有例外:這個人在該單位不適合,這個單位可能還有其他的疏通單位,讓他到另一個單位去學習、換個環境試試看、幫他的忙,得到對方單位、堂口的同意,就可以轉調過去,如禪堂送到佛學院、佛學院送到念佛堂等等,這樣的情形也是有的。

五問:有一句話說「前門遷單,後門掛單」,這是什麼意思呢?

答:在寺院裡犯了過失、被遷單是很常有的事。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犯了過、接受處分,處分的方式有表堂、警告、跪香、記過,嚴重者就是開除、遷單。

被遷單之後,要到別的地方掛單也很容易,只要你有戒牒,依循合法管道、規矩到客堂掛單,因為叢林如大海,本來就是接納十方,既然是十方僧侶,當然要掛單也很容易。

不過「前門遷單」,才被常住趕了走,「後門掛單」,又從後門進來掛單,這種情形也有。意思是他犯的過失還不算最嚴重,但是為了讓眾人服氣,也不能不遷他的單;這個人遷單走了,自己懺悔又再重新回來掛單,別人也認為情有可原,再給他一次機會,所以才有所謂「前門遷單,後門掛單」的說法。

六問:一個出家人如果被遷單了怎麼辦?是否就沒有地方可以安身?

答:不會沒有地方安身的。天下的叢林很多,舉凡有鐘板、早晚課誦的寺廟道場,大多是十方共有的叢林,住持也是由十方大眾選任,不是私人、私建的寺廟,不能不接眾掛單。

除非這家寺廟有重大理由,例如單滿了,他要掛牌止單,「止單」,相當於飯店的客房都住滿了,訂不到位子;飛機票賣完了、沒有座位,這時候他可以告訴你「止單」了,否則他必須接受掛單。在中國大陸,可以接眾掛單的叢林很多,通常一個省分都有好幾十個,因此不必擔心沒有地方可以住。

七問:被遷單的人如果到其他道場掛單,是否需要告訴對方,自己是被哪一個地方遷單的呢?

答:這要視情況而定。有的人從什麼寺院遷單,他被開除了,有時坦誠說明,對方也會接受你;有的不會要你說明,舊事不必重提,接受你重新再起,不管你的過去,只要你現在到我這裡能好好的學習,循規蹈矩,常住公平公正也不會虧待你,所以有不同的情況。

八問:一個遷單的人被接受掛單了,可以將他之前被遷單的種種委屈,向這個寺廟投訴嗎?

答:一般的清眾,他從別的寺廟到了這個寺廟,等於是「君子絕交,不出惡聲;忠臣去國,不潔其名」,他不會說自己對,那個常住不對、不應該,如果這麼說,叢林裡也有一個不成文的規矩:如果一個人老是講自己對,大概都不會接受這樣的人,因為他不知慚愧、不知反省、不知檢討,都認為自己有理,反而會嫌棄你、不接受你。

所以在大陸,出家人不容易、也不敢傳是非,大部分都很自謙:「弟子罪過、學人不當,我曾做錯什麼、冒犯什麼……」反而你認罪就沒有罪、罪過就輕了。所以在大陸,很多被寺院遷單的人,基本上可以再掛單,就是不能批評常住。

九問:如果他向新掛單的道場坦承自己的錯誤,會得到接受嗎?

答:你說明自己的錯誤、犯了錯,現在已經知道錯了、要懺悔,這個道場可能就接受你:「好,下次不可以再有這樣的冒犯了;上一回當,學一回乖,以後應該要如何、如何……」叢林裡都願意接受懺悔的人,反而不接受不肯認錯的人。

所以你掛單又離開了,過一段時間又再掛單,只要沒有犯錯,常住都不會怪罪、不會責備你的。因為出家人參學總要自由自在,如果一個人喜好搬弄是非,批評常住、毀謗常住,後果當然不會給人接受的。

一○問:出家人被遷單已經很嚴重了,聽說有的人在遷單之前,還要打香板,這是什麼原因呢?

答:一般來說,打香板後遷單,這是罪上加罪,他一定犯了更嚴重的規矩,犯了清規,犯了殺、盜、淫、妄的大戒,或者打人、罵人,大眾心裡很記恨他的過失,常住才會打香板之後再遷單,這種情況就更嚴重了。

在叢林裡,即使打香板,也有分堂主的香板、維那的香板、巡香的香板、警策的香板,被這些香板打了都不要緊,如果香板上寫了「清規」兩個字,表示他犯了清規,「某某人在某一個地方,被打過清規的香板」,這就很嚴重。

說到嚴重的事,有的堂主也有慈悲、善良的一面,所以他有特殊的處理方法。過去在禪堂裡,有人偷了別人的東西,這是犯了偷盜,是嚴重的過失,大家知道是某人偷竊,於是報告堂主。堂主聽了,說:「喔,我知道了!」本來應該是要開除的,可是他不開除。

不久,他又再偷人的東西,大家又再報告:「他是累犯,非要他走不可。」堂主還是沒有開除他。後來他又再偷,大家就生氣了,就群起向堂主抗爭:「如果再不開除他,我們大家都離開。」堂主說:「我承認你們大家都可以離開,這個偷竊的人不能離開。」大家感到奇怪,為什麼堂主這麼的反常、不明理?

堂主說:「不是的,你們各位都很健全、清白,你們離開到別的地方都能生存,可是這一個人偷竊、不健全,他到別的地方,哪裡能容許他生存呢?如果我們這個禪堂都不能容納他,天下就沒有地方能容納他了。所以你們大家可以走,讓他留下來吧!」這個偷東西的人慚愧感動,終於改頭換面,徹底改正自己,不再犯偷竊。所以這位堂主對於教育,也要有他的一套方法。

一一問:有堂主的香板、維那的香板,巡香的香板,是不是打了這些香板都一定要遷單?

答:不一定。香板的使用有不同的狀況。例如禪堂裡坐香,堂主、維那、巡香的香板,只是用來維持規矩,例如你打瞌睡,他給你香板;你今天沒有按時起床、沒有按時報到、擾眾,他也要打香板警告你,這時打的香板和犯了重大過失的香板是不同的。

一二問:如果違犯清規,是否要馬上遷單?

答:犯了清規,是否立刻遷單?這要看這個寺院的主管、領導人,有時他需要再觀察、研究,或者再與別人商量;有時立刻就遷單了。

不過一寺的主管者通常還是會留有一些時間,與其他人再商量一下,畢竟遷單對一個出家人而言總是一件大事。

一三問:有關表堂的問題,究竟是犯了什麼過錯需要表堂,一般都是在哪裡表堂呢?

答:表堂,就是常住替犯了過的人公開、表白,明白告訴大家,他犯了什麼過失。例如,把什麼東西損壞了、在哪裡犯了什麼過錯。如果不替他說明一下,別人不服氣,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常住只好代他說明:什麼時候、什麼人在哪裡遲到、在哪裡不勤勞、在哪裡懶惰,這是不可以的,希望以後能有所改正。

事情說明了以後,大眾能諒解,犯了過的人也要能接受,不能認為在眾目睽睽下表堂,讓他沒面子、不能接受這樣的處分。在叢林裡,你既然好面子就要謹慎,不要犯過失。被處分了以後,要想再保有面子,就必須承認錯誤。一個不認錯的人,只會讓自己更得不到諒解和尊重的。

一四問:聽說犯了某種規矩要被罰巡寮,這種巡寮是如何巡?由誰帶著去巡寮呢?

答:這種情況下的巡寮,有的是得罪大眾、得罪常住,怕他以後在別的單位又犯同樣的過失;或者別的單位不知道你在那裡犯過,今後又到我這裡來犯過失,所以客堂的糾察會告訴他:「你應該到各個堂口道歉、知會大家,你下次不會再有這種錯失。」巡寮以後,各個堂口都能諒解,所以就不是一件大事。大家聽了他的懺悔、告白,都會原諒他、不再議論宣傳了。

這樣的巡寮,就等於懺悔布薩,犯錯的人在說戒認錯以後,其他的人就不能再議論,如果再有議論是非,這個犯過的人消罪了,講的人就有罪了。因此在寺院裡不能傳播是非。

一五問:犯了某種規矩要被罰閉關,那麼閉關在裡面要做什麼?要禁閉多久?

答:在叢林寺院裡,舉凡罰閉關、打香板、表堂、跪香,這些都有原因。例如,為什麼要罰跪香?因為你當行堂誤了吃飯的時間;或者負責煮飯菜的人誤時,時間到了飯菜還沒有煮好;大雄寶殿的香燈、殿主,沒有按時打板、敲鐘,耽誤大家的時間、得罪大眾,必須到齋堂去跪齋堂,這就叫「跪香」。

總之,得罪了大眾,讓大家有所損失,這也要向大家認錯,罰他去閉關、禁足,到什麼地方去靜坐一個月、一個禮拜,罰他到哪裡去閉關、閉門思過,讓他在那裡反省。就像過去哪一個武林人物犯了過錯,都是關禁閉懲誡,有時關上十年、二十年都不讓他出來。

當然一般的叢林不是這樣,要他離開就好了,何必要關幾十年呢?如果是做了什麼事侵犯到大眾,罰他閉關一個星期、半個月,讓他懺悔認錯,大眾認為已經懲處了、都能諒解,這件事就到此為止。

一六問:有一個名詞叫「催單」,另一個是「併單」,催單、併單是什麼意思?

答:所謂「催單」,比方說常住要遷某個人的單,這太明顯了,將來傳出去「某某地方遷單的」,名稱上不好聽,所以私下要他辭職,讓他自己離開。如果幾次催他還是不走,最後只有明白表堂,公開趕他走了。所以一個人到了被催單時,自己要有警覺,要自知進退。

「併單」,就是今天這個人被開除、被遷單,是因為他和什麼人有糾紛,但是不能只遷他一個人的單,對方也有不對,於是他要求併單,兩個人一起離開、一起遷單,他才肯罷休。如果只遷一個人的單,另一個留下來,他不能服氣,這也不公平。所以有的人會要求併單,就是兩個人要同等處分,在叢林裡也有這樣的情形。

一七問:假如出家人被遷單,他可以帶走自己的東西嗎?

答:一個人被遷單,屬於公家的物品,即使是一張紙都不要想拿走,如果是私人的,即使是黃金萬兩,常住也不會跟他扣留下來。是他的,就讓他帶走,是公家的,就留下來,公私要非常分明、非常清楚。

其實在叢林裡,大家平時對這個觀念都已經很清楚,屬於公家的,我一點都不侵犯;是我自己的,可以布施、自由去結緣。

一八問:關於私造飲食,就是所謂的「燒小鍋」,這種事情在道場裡很嚴重嗎?它的嚴重性有可能要遷單嗎?

答:這個不一定,看情形嚴重不嚴重。其實也沒有什麼燒小鍋,叢林裡沒有那麼自由,大家都是團體生活,要到哪裡燒小鍋?沒有地方讓你去的。

比方說佛教學院,老師居住的地方有一個小廚房,這裡也是一個庫房,你到這個小廚裡燒小鍋,人很多,大家都是平等的,你怎麼好一個人私造飲食呢?即使難免有私造飲食,如今天出差、去哪裡公務,回來時齋堂已經收了,沒有得吃,那怎麼辦呢?可以向庫房請求要一包泡麵、要一點麵糊、醬油,或者調味料簡單吃一下,這已經是得到常住的准許,可以方便一下,常住也不會計較。但不能經常藉故趕不上大眾飲食,一個人要在那裡獨自吃什麼,或者接受外人的饋贈、自己到外面去購買,那就很嚴重了。

一九問:叢林寺廟為什麼禁止私自化緣呢?

答:化緣,是很嚴重的事情,不可以個人化緣。如果我這個寺廟裡住了一百個人,這一百個人都去化緣,住了兩百個人,兩百個人都去化緣,那麼我這個寺廟成何體統?這是不可以的。

甚至有人要請託你交給常住什麼東西、要你給常住做什麼用途,這也要有見證人,把它收下來以後,要趕快交出去,大家都會避免這種私有、私相授受的嫌疑。

所以「緣」,只有常住跟大家化緣,個人私自接受外人的什麼緣,除非是你的父母、師長給你的,就不算不當的「化緣」,這是他對你的資助,這樣的情況下,常住也不會過問。

如果是信徒或外鄉人、外地人,也不能主動向他化緣。如果你在外面私自接受別人的供養、私自化緣,傳回你的常住寺廟,這很嚴重:你是否借用寺廟的名義在外面化緣?是不是借用你在這裡的地位、關係,在外面化緣?不要認為自己學問好、會講經、有道德聲望,有什麼人要特別跟你結緣,那是不能接受的。如果要接受,也不是自己接受,反而要告訴他:「你這個錢乾脆用寄的,寄來給我們大和尚、寄來給某某客堂。」向對方說明這筆錢可以做什麼功德,表示不是私自化緣,只是透過我的管道而已。

二○問:個人「不可私交信徒」,這也是一條寺廟的規矩。出家人與信徒有私人的交往,會有什麼弊端嗎?

答:出家人和信徒有私人交往,因為信徒不懂得佛門中六和僧團的規矩、常住的清規,信徒對出家人是世俗的人情、世俗的做法,如果不透過常住、不透過大眾的評鑑而私交信徒,佛教就世俗化了,會變成世間的人情,沒有佛法特色,因此私交信徒是很嚴重的。

至少你經常找那位信徒,經常去訪問他、藉故跟他來往,這麼攀緣也不可以,佛門與世俗的往來是「君子之交淡如水」,與信徒的往來,就是以道來往、以法來往,大家尊重學道、互相幫助,在金錢物質之外,也可以隨喜隨緣服務奉獻、彼此幫助,就是不能私相授受、金錢往來。

二一問:一個出家人被遷單了,對他而言,是否為一生永遠洗不掉的污點?他自己應該如何努力向上,消除這個污點?

答:被遷單,也不一定成為污點,反而有的人希望常住遷單,因為各個單位都要留他做事,人情所在,他也走不了。如果有一次故意犯了什麼過失,但也不是犯了清規、其他的什麼規矩,讓常住遷單,他覺得很好,感謝常住給他一個機會,這不是很嚴重,「此處不留人,自有留人處」。

所謂的十方叢林、十方僧、十方常住、十方隨緣,這不是很嚴重的,所以被遷單以後,要看他是犯了什麼過失,不一定到別的寺廟就沒有面子、就不名譽。一般來說,有時是一些意見不同、做事的方法不一樣,並不是有大的過失才離開先前的寺廟。遷單不必看成是一件嚴重的事。

二二問:前面談的都是「遷單」,還有一個是「溜單」,這是什麼意思呢?

答:溜單,即出家人不能安住於僧團,他不要住在這裡、他要離開了。其實真正講起來,是不需要溜單的。他可以講清楚、說明白,他出去另有高就、要出去參學、去轉職,或者想做什麼事等等,可是他不說明白、私自逃走了,等於在軍旅裡做了逃兵,這叫「開小差」。

溜單的人這麼一溜,以後就很麻煩。為什麼?下次要怎麼回來呢?不如請假,請病假、請事假、請參學假,總之請假一年、長假三年,以後還可以再回來;一旦溜單就斷了後路,以後要再回來時,有什麼面目見「江東父老」呢?

一個人選擇溜單是非常不智的。到了外面,別人對你都是指手劃腳:「那個人是溜單的!」說你不守規矩、私自逃亡,這很不名譽。明白說,一個人溜單了就沒有背景,即使你到我這個寺院來,也容易被人欺負、被人看不起。

二三問:如果弟子與他的師父不能相應,想要離開,有什麼正當的管道能好聚好散?

答:與師父不能相應時,就直接向師父說明自己的需要。說得嚴重一點:你要讓我出去參學、讓我出去讀書、讓我到那個寺院就職,你如果不讓我去,我溜單了,彼此在面子上都不好看。師父聽了,也會權衡輕重,認為到了這樣的地步,大家好聚好散,多半會准許他求去;如果堅持不准,這個師父就太執著了。

現在師徒之間的往來,要做到「三分師徒,七分道友」,做師父的要為徒弟設想一下,徒弟請求外參、請求到其他地方,他有他的理想、有他的苦衷、有他的想法,師父成就他也無妨。因為弟子跟著師父出家不是買賣,不能不准許他到別處去。

我認為做一個師父,只要弟子有正當的理由,他要外出做什麼,都要准許他,就不至於讓他提出溜單了。

二四問:信徒護法,可以協助出家人溜單或替他抱不平,甚至繼續支持他嗎?

答:現在的在家人要合乎正信、正見很難,有的人自以為好心、慈悲,往往不自覺敗壞了佛法,就如協助出家人溜單、護持溜單者,這是絕對禁止的。出家眾的進單、溜單是僧事,戒律裡有所謂的「僧事僧決」,出家人的事要由出家的僧團解決,在家眾不可以介入僧事。

例如,有信徒看到這個寺院的人溜單,他說:「我來供養你,我有一棟三層樓,最高的一層沒有人住,你到我家裡來,我供應你修行。」這就很麻煩。為什麼?他犯了「破和合僧」、「破五逆」的罪過,五逆就是弒父、弒母、弒阿羅漢、出佛身血、破和合僧。

假使一個人溜單,可以勸他再回去;如果收留他,支援這個溜單者、護持溜單者,就是破壞僧團的和合,不但沒有功勞,反而有罪過。

二五問:對一個溜單的人來說,他會有未來性嗎?

答:那也不一定。有的人溜單是很善意、不得已的,他到別的地方去學習、親近善知識,如果遇到名師,他也能成功。不過一個出家人要成功,基本上要懂得感恩,不能忘記我過去的常住、過去的師父、過去的同參道友。不能一離開就是仇恨,一離開就要說他人怎麼不好、自己很對、自己有理由,這種人大概就前途艱難。

二六問:溜單的人,能否有再回來的可能性?

答:溜單的人,當然不是說不可以再回來,這要看罪過的輕重,以及他與常住兩者之間的關連,最好是可以回來獲得常住的諒解。通常認錯懺悔,都可得到准許的。

二七問:溜單的人出去,有需要更改法名嗎?甚至他未來收了徒弟,可以繼承原來的法脈嗎?

答:溜單,就是會留下這個問題。溜單的人沒有名氣、不能成功倒也罷了,小人物可以自生自滅;萬一自己有辦法了,慢慢在佛教裡成為一個有頭有臉的人物,當別人問及你的師門、你的傳承,要如何交待?一個溜單者已經和師門斷絕了,所以溜單是划不來的。

對一個出家人來說,為了自己一生的前途,不能溜單,還是有很多好的方法可以解決、好的管道可以商量。

二八問:出家人如果動念想離開常住,應該如何為自己消除這個障礙?如何保持不離開常住的道心呢?

答:所謂十方叢林、十方僧,出家人也不是保證一定要待在哪一個寺廟,倒是可以遊走十方,但是要有道理。如果是不當的事,「此山望見彼山高,到了彼山沒柴燒」,自己還是安分一點,動了一點小的念頭,就要趕快懺悔、改過、認錯。受了委屈、生一點氣,明天、後天就沒有了,委屈、受氣是不會永遠的。

假如是為了理想、為了前途,你有更高更遠的一些想法,就好好的跟師父、朋友多商量,獲得大家的諒解,將來再見面時都還是道友,好聚好散,好散將來才好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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