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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68 為自己懺悔,為他人懺悔──星雲大師論經懺佛事

韓國茹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編輯、南開大學哲學博士

提要:經懺佛事是中國漢傳佛教的小傳統,是佛教深入民間的形式。但是在明代以後,經懺佛事出現了諸多的弊端:商業化的觀念損害了佛教教義的服務性與無價性,經懺佛事損害了僧才的人格與素質,同時也使佛教被誤解成度死的宗教。星雲大師認為經懺佛事無異於一場無形的法難,給予其以堅決的、有力的批判,同時,仍在其人間佛教思想與實踐體系中為其保留一席之地,認為其有殊勝的功德。大師還大大擴大了能懺之方法與所懺之內容。

關鍵詞:星雲大師 懺悔 經懺佛事 人間化

前言


懺悔的觀念與實踐是世界上各大宗教共有的。在佛教中,佛陀在世時,為了維護和樂清淨的僧團,制定了布薩儀式:半月、半月僧團進行集會,布薩、說戒。在僧團以及在家信徒中,如果有人違反佛教的戒律,犯了過失,就要在佛或一定數量的清淨比丘面前當眾懺悔,依法出罪後才可以重新獲得清淨的身心,才可以繼續留在清淨的僧伽中繼續精進修行;但是並不是所有的過失都可以懺除的,如果違反了戒律且極其嚴重的,則不許懺悔,並逐出僧團,不再承認其是僧伽的一員。

印順導師認為,原始佛教時期這一布薩制度,體現了真正的平等、民主與法治,並可以據此維護個人的清淨、僧伽的清淨,是最理想的懺法。*1南傳佛教國家的僧團仍然延續並堅持這個儀式。以中國南傳佛教為例,中國南傳上座部佛教非常重視每半個月的布薩羯摩儀式,比丘們無論身在何處,都會在傣曆每個月的十五日、二十九日或三十日趕回「布薩堂」,進行布薩羯摩活動,對自己半個月內所犯過失進行懺悔。這已經成為每一位比丘重要的宗教生活內容。*2

但是,被稱為「作法懺」的布薩儀式並未受到中國漢傳佛教的重視,漢傳佛教繼承的是重信的大乘佛教傳統,並由此開啟了另外的傳統。在大乘佛教時期,懺悔的對象變成了十方現在佛;懺悔的內容也不是違反戒律,隨犯隨懺,而變成了無始以來由身口意所造的一切業;懺悔的目的也不再局限在為犯錯的比丘出罪,使其身心重新獲得清淨,最終維持僧伽的清淨,而是請十方佛加持,消除無始以來所有的罪業。

大乘佛教的懺悔思想傳到中國以後,與中國傳統思想、禮儀、習俗相結合,出現了一些新的特徵與形式,懺法的使用不再局限於出家眾與在家眾的修持,並且成為佛教與信徒以及非信徒(不只是下層百姓,也包括皇帝及其官僚大臣)連繫的一種方式。因此,從懺法的使用目的來說,中國懺法可以分成兩大類:一者是由智者大師繼承並開拓的懺法發展體系,主要是為出家眾修持所用,事懺與理懺相圓融,懺悔是止觀的前方便,是修行法門之一;另一種,則以《梁皇寶懺》為代表,成為佛教代人消災、祈福、超度亡魂等與信眾連繫的重要方式──經懺佛事。

從佛陀制定布薩羯摩制度,到大乘佛教向十方佛懺悔無始以來所有罪行,再到天台智者一系的懺法,都可以說主要是針對出家眾以及在家信眾自身的修持而言;但是以《梁皇寶懺》為代表的懺法雖然也可以用來修持,但是在後來的發展中,卻愈來愈成為中國佛教懺悔思想的主流。「在習慣用語中,悔就是懺悔,於是易行道的方便,除念佛往生淨土外,幾乎都統一於懺悔了。近代中國的通俗佛教,難怪以經懺佛事為代表了。」*3就是說,從佛教傳入中國開始,懺悔思想存在兩個傳統,直到現在依然如此,只不過代人消災祈福薦亡之經懺佛事愈來愈成為懺悔思想的主流。

經懺佛事在後來的發展中產生許多弊端,並受到近現代佛教史上很多高僧大德的批判,有人主張予以取締,有人主張予以規劃、整治。在佛教發展至人間佛教階段,經懺佛事必然要發生一些變革,才能與人間佛教的理念相適應,也才能適應經歷過科學、理性洗禮的現代中國人。星雲大師是當代人間佛教運動的代表人物,其對於經懺佛事的思考是值得我們深思與借鑑的。

一、無形的教難

正如前面所講,天台智者大師一系的懺法思想在宋朝以後逐漸式微,經懺佛事逐漸成為懺法的主流,甚至成為佛教與社會、民眾連繫的主要方式,成為佛教在社會上主要的表現方式。由此也出現了很多的弊端。近現代以來,取締之聲時起。星雲大師一方面從佛教發展史的角度給予經懺佛事以同情的理解,另一方面也認為,經懺佛事是佛教史上一次無形的教難,給予其不遺餘力的、有力的批判。

星雲大師對中國佛教歷史的理解很有特色,認為佛教在中國傳播的時期,計有六個階段‥秦漢魏晉的東傳譯經時期、隋陳李唐的八宗成立時期、五代趙宋的禪淨爭主時期、元明皇朝的宮廷密教時期、滿清民國的經懺香火時期以及人間佛教時期(二十世紀以後)。其中在論述滿清民國時期的經懺香火部分的結尾,星雲大師語重心長地說:「因此,滿清民國時期的經懺香火佛教,幾使佛教趨於沒落;若要嚴格說來,其實這也是中國佛教史上一次無形的教難。」*4把經懺佛事給佛教發展帶來的弊端與三武一宗、太平天國、馮玉祥等法難相提並論,足可見星雲大師對經懺佛事的弊端的深深憂慮,這一憂慮既體現在大師對經懺佛事歷史及現狀的深刻的同情的理解,又體現在其對經懺佛事有力的批判。

星雲大師從佛教僧團經濟生活來源的角度對經懺香火的興盛給予了同情的了解。佛陀在世時,佛教僧團在印度是靠托缽次第乞食或者信徒供養來生活的。印度有著濃厚的宗教意識,信徒供養宗教人士飲食、臥具、衣服等等生活用品是不成問題的,從國王到貧民深信宗教人士的說法及其智慧是他們能夠得到解脫的唯一來源。佛教傳入中國以後,由於文化、習俗等原因,這種托缽乞食的制度就不再能夠實踐,而且乞食的實踐在佛法初傳的時候對佛教的發展也沒有起到促進的作用。在《高僧傳》中有這麼一則故事:「淵雖德愈暢、度,而別以清約自處,常乞匈自資,人未之識。後因分衛之次,遇陳郡殷浩,浩始問佛經深遠之理,卻辯俗書性情之義,自晝至曛,浩不能屈,由是改觀。」*5這條記錄在《世說新語》中也有記錄。西晉末年戰亂,康僧淵與康法暢、支敏度南渡,三人中,以康僧淵學問道德為高,但是,康僧淵堅持佛祖在世時印度的托缽實踐,乞食於民間,對於佛教在當時的傳播並沒有太大的貢獻。在與當時名士殷浩談玄論義之後才名聲大噪,並從此受士大夫的供養,於豫章山為之建寺。因此,佛教傳入中國後,初期幾乎全由皇室貴族為僧團建寺,並供養大片的田園土地以為寺產。

正如星雲大師所言,皇室貴族的供養使得佛教的經濟生活再無憂慮,佛教似乎找到了在中國發展下去的最好的經濟來源的方式,但是災難也接踵而至。「由於國家社會給予佛教的經濟支援,使得佛教在中國的傳播也增加了許多的困難與障礙。因為一般社會大眾,尤其官僚體系的政治人物,總覺得僧侶應該有清貧的苦行,如果寺院建得莊嚴堂皇,生活過得與社會人士一樣優渥的時候,有的人就會嫉妒,有的人就會批評,甚至南北朝魏、周時期所發生的『三武一宗』等教難,也是緣於佛教經濟太富裕,因而引發危機。」*6

在古代中國歷史上,文化權以及宗教的權力都是受制於政治權力的,政治權力不會坐視教權及其經濟勢力的擴大的。張踐認為古今中外不同的國家,政教關係的類型也多種多樣,中國古代的政教關係屬於政主教從型的「神輔政治」,在這種類型中,宗教從來也不是國家的政治意識型態,只能是政治文化的組成部分,只能對政治權力發揮輔助作用。因此,政治對宗教的發展有著嚴重的制約作用,政府管理宗教的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經濟上的控制。*7

在國家對佛教的經濟生活的供養有所壓制以後,有的寺院就開始主要以經懺佛事為經濟生活的主要來源了。「不過說到『經懺佛事』,自從梁武帝(四六四~五四九)禮請寶誌公禪師著述《梁皇寶懺》,唐朝悟達國師(八一一~八八三)編述《慈悲三昧水懺》,乃至宋朝敕修的《金山御製水陸齋儀》,甚至瑜伽燄口、三時繫念的各種懺儀經本等,基本上此時中國佛教已經走上了『經懺葬儀』的佛教了。尤其到了清末民初,『經懺香火』更是普及全國,而且維繫了絕大部分寺院的經濟生活。」*8宋代以來,懺法不僅成為寺院經濟的重要來源,而且成為佛教與社會大眾連繫的重要方式。我們可以從下面的數據中來感受當時經懺佛事的興盛。明太祖朱元璋分理天下寺院為:禪、講與瑜伽教三種,其中瑜伽僧也被稱為教僧、應赴僧,專門從事消災祈福、喪葬法會,這類僧人基本上占據了明代出家人的半壁江山。*9據無錫市佛教協會籌委會一九五五年的統計數據,一九四九年以前,靠經懺佛事為生的僧尼總數占到了百分之六十七。*10

經懺佛事的盛行給中國佛教的發展帶來了很多的弊端,甚至直接導致了近現代佛教的沒落,直接引發了學術界與佛教界的批判。星雲大師一方面在寺院經濟的來源上給予經懺佛事以同情的理解,同時,也不遺餘力地給予其批判。這些批判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

第一,商業化。朱元璋在洪武二十四年頒布《申明佛教榜冊》,其中出於規範僧人的行為、節省民財等問題,對於應赴僧的報酬給予了詳細規定。這一規定表明,經懺佛事商業化得到了行政權力的認同,也得到了普通百姓的認同,再給寺廟以穩定的經濟來源的同時,也讓佛教被社會上普羅大眾、學術界、思想界以及佛教界本身所詬病、所誤解,與社會、大眾連繫的經懺佛事被當成了佛教整體,佛教就變成了一種「拿人錢財,與人消災」的行為,人天師範的僧寶則成為了經懺鬼,被人鄙視、被人唾棄,而不再被人尊重,這一點歷代以來批判者頗不乏人。星雲大師對於經懺佛事的商業化也持激烈的反對態度。

古代的高僧大德立志:「寧在蒲團靜坐死,不做人間應付僧。」出家眾也並非都不誦經。我們到殯儀館、太平間念經,是結緣,是幫助別人的,如果出錢講價,則與我的志願相違。

我初到宜蘭時,台灣水泥公司常務董事的母親過世,縣政府社會科科長告訴我:「法師,林夫人過世了,你去拈個香,你建講堂所用的水泥,他們會全部捐獻的。」

這原本是一件結緣的美事,但一聽是這樣的買賣,我當下拒絕。第二天,另一位老太太往生,我心甘情願去為他主持誦經、告別式,甚至走路送葬。我覺得佛法的可貴是無價的,它不是用條件可以交換的。未來的法會佛事應該訂定一個原則,如果信徒心裡存有「我平常供養你,將來我往生,你幫我念經」這樣的觀念是不如法的,佛法不講代價,應該是服務的。*11


上述引文中,星雲大師提出了一個重要的觀念,對於民間信仰確實可以起到一定的糾正作用,即佛法是不講代價的,是服務大眾的,信眾切不可存了類似商業行為中,等價交換的心理與觀念來對待佛法與僧寶。中國是歷來被視為宗教意識淡薄的國家,也一向標榜可以多元宗教並存。如果從因果關係來看,宗教意識淡薄為因,宗教信仰多元為果。信眾之信仰一種宗教與改信其他宗教,都只在於哪種宗教可以為我所用,哪種宗教確實可以形成我平日信奉可以帶來日後更多的現實利益的預期之上的。而真正的宗教信仰,恐怕與現實世俗的利益並沒有多大的關係,以佛教為例,更應該注重的是最終的解脫與如法的修持上。所以,星雲大師上述觀念的提出,不僅對於經懺佛事的商業化進行了有力的批判,對於中國的民間信仰及中國人的宗教意識的提升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星雲大師之反對經懺佛事之商業化可謂是徹底的。在星雲大師看來,在人間佛教的思想體系中取締還是保存經懺佛事,都與經濟收入無關,經懺佛事應該與這種等價交換的觀念徹底決裂。當然,星雲大師徹底、堅決反對的僅僅是經懺佛事的商業化,而不是其經濟功能,商業化的觀念與經濟功能之間是存在著巨大的差異的。如法如儀的經懺佛事,是財法二施,彼此互利,是僧寶布施佛法、化導世俗,齋主布施財務供養僧伽。經懺佛事的這種經濟功能,星雲大師不僅不反對,而且他自己在佛光山的建設過程中還經常實踐。只不過隨著佛光山的佛教經濟的發展,經懺佛事的這一經濟功能在逐漸減弱。太虛大師也認為在當時的社會側重生計的情況下,佛教僧團應該注意謀生的本事,因此不得不將僧眾分為七種,其中服務大眾就是出家而從事農工商者,*12以其補充佛教生活及慈善事業之來源,同時仍然把經懺佛事當做僧伽生活來源之重要的部分。

依融通真俗二諦之宗旨:竊謂於十宗之外,宜增設懺摩、異方便二宗以廣攝機而資弘護。蓋佛住世日,為供養禮拜者咒願祈福,俾得消滅罪業;此即僧徒為人誦經禮懺、供佛施食之濫觴也。此道傳至今日,不堪已甚。法門腐敗,大半因是。然蕓蕓僧侶,大都習是為專業,為僧界生計所賴之一大宗。未能廓清,不如設立專宗,攻習其事。於每省縣城鄉,區定專修經懺處若干寺庵,既廣善緣,亦資生源。……則外護既眾,財施有出,而實業慈善公益等事業,自易舉行也。*13

隨著社會的發展,現代化進程的加深,佛教界對僧團經濟的發展也愈來愈重視了。星雲大師一直強調人間佛教不僅不視黃金如毒蛇猛獸,相反,他認為:「是以人間佛教應該重新估定財富的價值,只要是合於正業、正命的淨財,應是多多益善;只要能對國家民生、對社會大眾、對經濟利益、對幸福快樂生活有所增益的事業,諸如農場、工廠、公司、銀行等,佛教徒都應該去做。」*14太虛大師是在僧眾中分出其中的一種專門在工農商中做資生的事業,星雲大師則更進一步,認為佛教徒的一生應該最少擁有三門執照,諸如司機、打字、教師、醫生、農民等,只要符合正命、正業,均是佛光山人間佛教的事業的組成部分。這就可以剝離依附在經懺佛事上的商業化的味道,讓經懺佛事可以如法舉行。

第二,經懺佛事對僧才的腐蝕。只剝離經懺佛事的商業化味道,並不能保證其可以如法如儀地舉行,這其中還有僧眾的素質的問題。經懺佛事的盛行對於佛教更大的損害就在於其腐蝕僧才。

太虛大師在總結民國時期佛教的現狀時,認為當時的僧眾大致可以分為四流:(一)清高流:這類僧人不慕利譽,或依深山叢林,或在靜室,讀經習禪修淨土,因無善知識開示,散漫昏暗者多,明達專精者少,但已經是鳳毛麟角;(二)坐香流:可以死坐五年六載,經得起敲罵,希冀由執事依次晉升班首、長老,其中也有趁逐粥飯者;(三)講經流:此流為講經法師,稱法師者亦僅能照古人註解背講無差謬,下則僅聽記經中一二則因緣,便向人誇述;(四)懺燄流:則學習歌唱,拍擊鼓鈸,代人拜懺誦經,放燄設齋,創各種名色,裨販佛法,貪圖利養。且懺燄流占據出家眾十分之九。*15

一則因為宋以後,於義理有所發揮與創新之高僧大德不多,即太虛大師所說無善知識開示;二則清代以後,寺院經濟不再享受稅賦的減免政策,寺院生計日益艱難,致使僧眾中專修經懺佛事之徒日眾,佛教義理則無人問津,造成了僧才素質的迅速降低,為社會所詬病。星雲大師雖然認為經懺佛事是財法二施,彼此互利,但是也承認下面這一事實:

經懺的發展,其實一如托缽乞食,也是「財法二施」,彼此互利。不過,也有人持不同的看法,總認為經懺制度造成僧才人格的墮落,戕害了佛教文教事業的發展。舉例說,現在的社會,一位講經傳教的法師,往往不容易引起社會的重視,有時舉辦一場弘法大會,不但講者要自己張羅說法處、購買經本,甚至講經時也不容易集眾。反之,一場經懺佛事,為人誦經超度,不但受到喪家齋主的恭敬,而且能夠獲得相當豐厚的供養,所謂「會得香雲蓋,到處吃素菜」,所以衍生出青年僧寶寧可念經,卻不願講經弘法等諸多的弊病,這是應該引為深思的地方。*16

講經弘法不僅存在星雲大師上述講經時面對的困難,更大的困難則在於,想要具備講經弘法的資格,則需付出比經懺佛事更多的努力,「假如要弘法利生,就不是那麼簡單,你是一個人間佛教的推動者,你不但要博通經論,而且要具有一般社會知識,甚至天文地理、政經常識、講說寫作、各種技能,還有那宗教體驗,莊嚴行儀,如果這些不能具備,就成為度生事業的缺失」。*17許多的僧眾為了躲開艱苦的經律論的學習而去遷就容易的誦經佛事,這也在客觀上降低了僧才的素質,在社會上則引發了對整個佛教的批判。星雲大師經常說到的憨山大師的故事就是如此。因此,星雲大師雖然說,人間佛教的弘揚並不反對懺儀佛事,*18但是他也並不特別鼓勵佛光山的僧眾修持經懺佛事,而是認為佛教的發展必然要從經懺的佛教到事業的佛教:

佛教事業不同於一般商業,從事佛教事業的人,應具有信仰、慈悲、給人方便、服務及廣結善緣的理念。不管從事什麼工作,只要跟佛教的道德、精神相吻合,就可以從事,如旅館服務大眾、百貨提供人們購物、素食館方便人們素食……社會上也有很多人,省吃儉用的來布施,如修橋鋪路、施茶、施水……以促進人間祥和氣氛,當然也算是佛教事業。*19

人在世上都有職業,佛教的出家人以何為業呢?古德有云:「弘法是家務,利生是事業。」現代的僧伽應該以講經開示、授課教書、著作編寫、慈善救濟、教會行政、大眾傳播、領眾薰修,乃至服務道場,建設許多的佛化事業,以繼往開來、紹隆佛種為職志,而不是以經懺為職業。*20


從上面的引文可以看出,星雲大師希望佛光山推動人間佛教發展的僧眾更加注重弘法的事業,也就更加注重僧才的素質的提高和人格的提升。

第三,度死的宗教。佛教的最高目標就是了生脫死,最終解脫。但是,經懺佛事的盛行,應赴僧在整個僧眾中所占比例的擴大,讓社會上的人對佛教普遍產生了一種錯誤的看法;佛教是度死的宗教,佛教是死鬼的宗教,而與社會大眾的日常生活並無關係。星雲大師說:「佛教給社會最大的誤解,就是誤解佛教是度死的宗教。平時不知佛教何用,到了大死時,才知需要誦經超度,致使人天師範的僧寶,淪於以經懺為職業,誤盡了天下蒼生,損失了無限的人才。」*21在這裡,星雲大師認為社會大眾對於佛教的誤解,才導致了經懺佛事的盛行。事實上,經懺佛事的盛行不僅有佛教民間化、世俗化過程中社會大眾對佛教的預期,而且也因為佛教自身發展的原因,甚至可以說,經懺佛事的盛行也是佛教是度死的宗教這一觀點的直接原因。

針對經懺佛事給佛教事業帶來的這一弊端,星雲大師提倡生活化的佛教,認為佛教不僅可以超度亡魂,而且可以規範人類的一切生活,佛教中有關於人生各方面生活的一套很周全的禮儀,諸如人生中之生子、成年、結婚、喬遷等等都可採用佛教的儀式。「佛教不是度死的宗教,不是只有為死者誦經超度而已,其實,生者比死者更需要佛教。我們不反對功德佛事,但人間佛教是『先度生,後度死』……」「佛教在人間最大的功能,不只是超度亡者,令生善趣,更重要的是和諧社會、清明政治、善治經濟,合於禮法地處理人生各種事業,完成有意義、有價值的人生,這才符合佛陀所揭櫫的人間佛教。」*22

星雲大師「先度生,後度死」觀念的提出,與孔子思想中「未知生,焉知死」有著異曲同工之妙。星雲大師經常提倡從經懺的佛教到事業的佛教以及從經懺的佛教到人間佛教的轉變、事業的佛教、人間佛教雖然並不排除與反對經懺佛事,但是佛教的中心與重心卻有著顯著的轉移,從依賴經懺佛事的經濟功能,到佛教徒參與社會經濟,以發展佛教經濟,並以此獲得自立與服務社會的資本,在此基礎上與此活動中,佛教徒宣揚佛化的生活,以期化導世俗。

即使是度死的方式,星雲大師也作了重要的轉變。他認為,誦經超度對於亡者固然有意義,但是如果可以做到以下三者則更具有根本的意義。第一、往生的基礎乃在於活著時的修為,人應該在活著時多多布施、弘法、精進等,過佛化的生活,為往生積累資糧。「其實往生之基礎,乃在現世間之修為,所以佛教應重視現世生活,遠比死後往生重要,豈可本末顛倒。佛教徒可為病患者診治,為新生嬰兒祈福,為監獄罪人弘法,為青年佛化證婚,使群眾於衣食住行之中,處處皆感到需要佛教。」*23第二、以亡者的名義對社會有所貢獻,更有意義。與其鋪張浪費地不合禮法地舉辦喪葬儀式,不如以亡者的名義建立獎學金、修橋鋪路,乃至做其他的公益慈善事業,則更能夠為亡者積福德。「往生佛事則可以到寺院參加隨堂超薦,也可以自己在家誦經念佛,把省下的喪葬費用,以亡者名義捐助文化、教育、慈善、公益福利事業,如此不但讓亡者德澤人間,也可以把功德回向亡者蓮品增上,可以說是自利利人,這是最值得提倡的喪葬典範。」*24

最後,星雲大師認為,超薦亡魂的做七、放燄口、啟建三時繫念等佛事,因為傳統的做法費時耗財,可以根據齋主的時間、因緣作必要的改良,時間可以縮短,也可以隨堂超薦(在寺院佛堂裡立一個牌位,利用早晚課誦,隨堂誦經超度),甚至可以只念佛誦經,而且也不一定要出家法師念,親朋好友彼此互相助念也很好。這樣的理念也可以使度死脫離經懺佛事仍然如法。

綜上所述,經懺佛事給佛教帶來了商業化的交換觀念、損害了僧才的人格與素質,更加使佛教遭到了世人的誤解,對於這些弊端,星雲大師在人間佛教的思想體系中都徹底地予以清除,一方面可以確保經懺佛事可以如法如儀,確保經懺佛事可以發揮其正常的功能;另一方面也可以確保僧團和佛教的健康發展、更具活力與朝氣。

二、殊勝的功德

儘管經懺佛事在發展的過程中出現了很多的弊端,使佛教遭受了很多的誤解,但是星雲大師在糾正其弊端的同時,都會強調人間佛教並不反對經懺佛事,為經懺佛事在人間佛教的思想、實踐中都保留了一席之地。這就是因為,糾正了錯誤、剔除了弊端的經懺佛事是佛法接觸民眾、化世導俗的一個方便之道,做經懺佛事也是佛門中一個殊勝的法門,具有不可思議的功德。

大乘佛教中的懺悔與業力報有著重要的連繫,星雲大師也是從這個角度來論述經懺佛事的殊勝功德:

一個人生存在世間,身口意隨時都在造業,身體上的舉止動作有善惡的行為;嘴上的說話,也有善言惡語;內心的意念,也有善惡的思想。這中間,普遍的與善業相應者微乎其微,與惡業相應者卻比較多,因此,人與人相處時,要常常懷著懺悔慚愧的心。

在佛教裡,「懺悔」是一個非常殊勝的法門,其功德不可思議。譬如一個學生犯了過錯,到訓導處認錯懺悔後,他仍然可以成為一個健全的青年。一個出家人要經常懺悔,從懺悔中可以消除往昔所造的惡業。「懺悔」猶如菩薩的慈悲法水,藉此法水,能夠洗滌無始以來的罪衍,獲得清淨的佛道。*25


我們生活在世間,身口意無時無刻不在造業,這些業可以蒙蔽我們的真如佛性,擾亂我們清淨的心靈,成為我們解脫路上的障礙,讓我們在生死海中生生不已,輪迴不息,所以也叫業障。而我們修習佛法,必須以無垢的清淨心納受之,必須首先洗淨我們內心的垢染與業障。懺悔就是減輕甚至消除這些業障、還內心清淨的重要法門之一,就好比,衣服髒了,用水洗洗就可以了,用一分的力氣來洗,即可以乾淨一分,用十分的力氣來洗,則可以乾淨十分。星雲大師經常用一段話來講懺悔的作用:

懺悔一如法水,可以洗淨我們的罪業;懺悔就像船筏,可以運載我們到解脫的涅槃彼岸;懺悔譬如藥草,可以醫治我們的煩惱百病;懺悔好比明燈,可以照破我們的無明黑暗;懺悔一似城牆,可以攝護我們的身心六根;懺悔有如橋梁,可以引導我們通往成佛之道;懺悔猶如瓔珞,可以莊嚴我們的菩提道果。在佛教的萬千法門中,無論我們修學哪一個法門,都必須以清淨無垢的心田納受,因此懺悔是必要的修行。*26

經懺佛事則是懺悔的重要法門之一。星雲大師認為,參加經懺佛事不僅可以洗滌我們的心靈,我們自己還可以獲得更多的功德,如:報恩,藉參加經懺佛事表達對眷屬的感恩之情;還債,藉拜懺功德回向給冤親債主;培福,在佛教中作一場佛事,同時可以讓齋主自己獲得福德因緣;結緣,藉佛事的舉辦與生亡兩者結緣;懺悔,藉佛事懺悔自己的罪過。*27


從佛教本身的發展而言,經懺佛事也是佛教與社會大眾重要的連繫方式。在佛教初傳時期,傳教高僧就因應中國人的需要,作祈福、消災、薦亡的法事。如果說,譯經、義解、習禪是中國佛教的大傳統的話,那麼經懺佛事則可以說是佛教的小傳統,是佛教在民間主要的傳播方式,是佛教接引眾生的重要方便之道,過去如此,現在如此,恐怕未來也會如此。因此,佛教化世導俗的重要途徑之一恐怕就是經懺佛事,對喪葬習俗的引導就是經懺佛事的重要功能之一。

民間習俗關於死亡以及喪葬儀式中的很多觀念和實踐都不如法。例如關於人死為鬼的觀念,關於為亡者燒冥紙等行為,關於喪葬儀式中的鋪張浪費、宰殺生靈等等,星雲大師都認為這些不如法的觀念和行為不僅不能給亡者帶來功德資糧,而且會給生者帶來煩惱。就人死為鬼這一觀念來講,星雲大師認為,佛教講六道輪迴,如果認為自己的親人去世就一定轉生為鬼,則是大不敬的看法。亡者也可能往生淨土;而且即使真的為鬼,那麼燒冥紙等行為也不能為亡魂帶來利益,因為其所能享用多少要視其福德而定,福德薄,即使燒冥紙也仍然不能享用;福德厚,則不待燒冥紙則自然供養具足。*28因此,這種燒冥紙的行為純屬迷信,佛教並不鼓勵,佛事活動中也不提倡。「經懺佛事要做得莊嚴如法,而不以熱鬧應酬為能事;要讓經懺佛事作為和信徒結緣的方式之一,而不流於世俗經營;要讓經懺佛事真正地超度亡者,安慰生者,成為一種了生脫死的修持,而不是虛假的應付;要讓經懺佛事促使大家了解佛教對日常生活的美化作用與實用價值,而不只是死後的追思。」*29星雲大師這段話道出了如法的經懺佛事可能具有的對個人的修持、亡者的超度、結緣信徒以及化世導俗的作用。

星雲大師還以為,人的根機不同,接觸佛教的方式也不同:

經懺佛事雖然行久弊生,卻也有其存在的理由,因為每個人根性不同,有些信徒可以一輩子不聽經聞法,但是百年之後,卻不能不找法師誦經超薦;有人參加了一場功德佛事之後,立刻被莊嚴的壇場所攝受而皈依三寶。所以,對於經懺佛事如果一味抱持禁止的態度,徒然失去了度眾的方便。*30

佛教向來講究方便之道,根據不同根性的人採取不同的教化之道。生活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科技與理性的力量似乎可以解決我們生活中所有的問題,人類不可一世地認為,不再需要宗教的庇護,人類但憑自己的力量就可以征服世界、征服自然,人類以為自己就是無限的、超越的,可以奪天地之造化。但是,在天災人禍來臨之時,人的有限性就突顯出來,人的宗教性的需求就突出了,經懺佛事就是佛教提供給人類面對災難的力量與儀式。星雲大師也深深認可經懺佛事的這一功能。

一九九九年台灣發生了七點三級的九二一大地震,一下子死了二千多人。各方捐出了很多的棺木,但是,如何把往生的家人如法地放進棺木入殮,很多人都茫然無主。這時,佛光山不僅捐獻了棺木,而且派法師巡迴各災區,幫助往生者處理後事,以及舉行超薦法會以慰亡靈,同時還成立十四所「佛光園慈心站」,以佛法幫助生者重建心靈,走出災難的陰霾。類似九二一地震這種大災難,人類在面對它們時,非常需要宗教的這種追薦亡者、安慰生者的活動。此時一場祈福薦亡的經懺法事要比講經弘法能給災難中的人們更多的安慰。

在星雲大師看來,經懺佛事如果想要避開其可能造成的流弊,取得殊勝的功能,則非進行改革不可,要對之進行規劃整治,在做經懺佛事的時候,出家人要以慈悲為懷,要讓它與弘法布教相輔相成。「也就是說,當做經懺的時候,一定要說法;當朝山的時候,一定要講經說法,則佛法配合經懺和香火,佛教就更加能發揚廣大了。」*31大師的這一觀點,一則讓經懺佛事回歸其宗教性的本色。做經懺佛事配以講經說法,必可以讓齋主更加了解佛法、佛教之真義,而不再以為花錢即可消災、薦亡,避免對佛教的誤解,讓佛教的教義在一場佛事中傳播給社會,真正起到化導世俗,而不是為世俗所化。二則對於出家人自身來說,經懺佛事必須配以講經說法,則會有效防止僧才的墮落。如此,則經懺佛事才真正回歸佛教宗教性的面相,而遠離其世俗性的積弊。

經懺佛事雖然存在著客觀的需要,有諸多的功德,但是在星雲大師人間佛教的思想體系中,經懺佛事的生存空間是被大大壓縮了。前文講過的,為亡者超度亡魂,可以做經懺佛事,也可以誦經,可以以亡者名義作現世間的公益慈善事業,我們更應該在活著的時候,依佛法生活,多做利生的工作,為往生積累資糧。這些方法都可以替代經懺佛事的部分功能。同時,經懺佛事盛行的原因,主要是出於寺院經濟的日益匱乏。星雲大師剝離了經懺佛事的商業化的功能,而由人間佛教的經濟來替代,這無疑也會防止經懺佛事的濫用。

三、懺悔的人間化

人生在世,身口意時時在造業,在壓縮了經懺佛事的生存空間的同時,星雲大師卻擴大了懺悔法門的能懺之方法與所懺之內容。

(一) 懺悔內容的生活化

星雲大師提倡佛化的生活,以為上至國王、下至平民百姓,從生至死,舉手投足,在在都有佛法。因此,如果人的活動不如法,就會造業,就需要懺悔,可懺悔的內容非常之廣,舉凡生活、工作、人事、感情、行動、心理等都包括在其中,懺悔可以讓我們在生活中少些煩惱、爭執與怨恨,多一些祥和、和諧,是建設人間淨土的重要法門。

在日常的衣食住行生活中,能夠修持懺悔的心情,就能得到恬淡快樂。好像穿衣服時,想到「慈母手中線,遊子身上衣」的古訓,想到一針一線都是慈母辛苦編織,密密愛心,多麼令人感激?如此一想一懺悔,布衣粗服不如別人美衣華服的怨氣就消除了。吃飯,想到「一粥一飯,來處不易」,粒粒米飯都是農夫汗水耕耘,我們何德何能?豈可不好好的珍惜盤中食?慚愧懺悔的心一生,粗食淡飯的委屈也容易平息了。*32

佛陀創制布薩制度的初衷,是維持和、樂、清淨的僧團,出家眾中有人違犯了戒律,須在大眾面前發露懺悔,依法出罪,就可以重新獲得清淨比丘的身份,如此才可以達到佛法常住的目的。而星雲大師生活化的懺悔方法,則不要求在大眾面前發露,更注重由懺悔達到內心的平靜與安詳,藉此實現人間的和諧、人間的淨土。星雲大師曾經說:「淨土不在他方世界,也不必求來世往生。如果大家都能從心理上自我健全、自我清淨、自我反省、自我進步,進而擴及到家庭、社區、國家,那麼整個世界就是佛光普照的人間淨土。」*33

懺悔內容的生活化與佛陀布薩制度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即隨犯隨懺。在大乘佛教的懺法中,一般懺悔的是無始以來貪瞋痴所造的無窮的業。而生活化的懺悔,則要求我們時時處處,用懺悔的心情面對生活中一切事情,在煩惱、造業的同時對治它。

(二) 懺悔方式的人間化

在前文講到,星雲大師以為,用誦經的方式為往生者超度,把節省下來的費用以亡者的名義建橋、鋪路、設立獎學金,護持文化、教育的發展,是更加有意義的,與此類似,在傳統的五悔法門之外,星雲大師經常講到一些人間化的懺悔方式,即用人間事業來代替經懺佛事懺悔。

佛教徒如何從行為上懺悔呢?我們可以隨時隨地從下面四種行為上,成就自己的慚恥正覺:

1.說好話來懺悔:無論對什麼人、什麼事,都抱著慈悲喜捨的心情,以好話去讚美,這就是懺悔。經上說「甘露及毒藥,皆在人舌中」,為人好口齒,既能助長他人善根,又能增益自己德行,何必吝嗇呢?

2.捐善款來懺悔:多行布施,多做功德,既能驅伏貪愛,又可以惠施眾生,也是一種懺悔。

3.勤勞服務來懺悔:發心為大眾報務,來懺悔自己的罪業,《法句經》上說,「履仁行慈,博愛濟眾,有十一譽,福常隨身」,這種懺悔方式也是福田。

4.成就他人來懺悔:多為別人著想,多成就他人好事,譬如撮合別人的美滿姻緣,「使天下有情人皆成眷屬」;又如別人做生意,我多光顧買東西,讓他多賺錢,表面看來是幫助別人,可是功德會回向,常常也是幫自己。*34


大師還有一個更加簡易的懺悔方法,即常記「你是對的,我是錯的」,以這樣一種觀念處理人與人的關係,自然和睦。

懺悔方法的人間化暗含了這樣一層意思,即一切善事、一切有利於世間的事似乎都可以歸入懺悔法門,懺悔法門被無限地擴大了。在大師的思想中,這樣的理解似乎是合乎邏輯的。大師曾經說,業障於我們,就像放一大把鹽於一杯水,水其鹹無比;如果我們不停地加水進去,鹹味就會逐漸減淡。我們不停地如法地生活,則我們的業障也會逐漸地減輕對於我們的作用。這就是懺悔的作用。因此,過如法的佛化生活,就是人間佛教的終極關懷。

(三) 懺悔回歸自身修持

在前文我們一再談到,懺悔的原意是為自己現世的行為、意念以及言語不如法,向諸佛發露懺悔,以洗淨自身的罪業,重獲清淨的內心,納受諸佛,與諸佛菩薩感應道交。星雲大師認為:「感應的原理就如同『月現江心』。所謂『千江有水千江月,萬里無雲萬里天』,『菩薩清涼月,常遊畢竟空,眾生心垢淨,菩提月現前』。菩薩就像一輪皎潔的明月,常遊在畢竟空裡,對大地眾生沒有分別心,只要眾生心中清淨無垢染,就像江河的水澄澈無波,月亮自能影現江心。所以沒有感應的人,不能責怪天上沒有月亮,應該怪自己的心海不清淨。所謂『人有誠心,佛有感應』,只要我們時常借著懺悔的法水來滌淨心垢,自然能與佛菩薩感應道交。」*35佛陀製作布薩制度,原也只是為僧信四眾犯戒的行為而作。只有犯了過失的人自己反省,自己發露,自己懺悔,才可以依法出罪,重新回到清淨的僧團。

佛法東傳中國的過程中,卻逐漸出現了代人祈福、代人消災、代人懺悔等的佛事。《梁皇寶懺》的製作,傳說是因為梁武帝的皇后郗氏生前嫉妒成性,死後脫身為蟒,受諸多苦楚,梁武帝禮請寶誌公禪師製作懺法,為其懺悔,並最終使其脫離蟒身,升為天人。這與懺悔的原意已有出入。諦閑曾在《梁皇寶懺隨聞錄》中說:「這一部慈悲懺法,自古至今,只知禮誦,代人超薦先亡。而不知宣講宏揚,以自懺悔業障。但知有他身,不知自亦有身。但知他有苦,不知自亦有苦。但知為他以求安樂,不知自亦可以求安樂。可謂冠履倒置,顛倒甚矣。」

是以,星雲大師建立生活化、人間化的懺悔,希望人們在世間即於生活中時時處處懺悔己過,為自己積得往生資糧,而不必百年之後,另求經懺佛事之功德。

不管所懺內容的生活化,還是能懺方法的人間化,都是事相上的懺悔。但是,罪業雖然在事相上存在,但是如果我們用般若智慧來觀照它,罪業在本性上卻是空的。罪業乃由我們的妄心所造,只要妄心一息,罪業自然消亡。這就是無相懺悔,也就是理懺。從理懺而言,星雲大師認為,自他無二,事理一如。為自己懺悔,也是為他人懺悔;為他人懺悔,就是為我們自己懺悔,自己與一切眾生是不能分開的。*36

因此,從事相的懺悔而言,星雲大師回歸了懺悔的原意和宗旨,擴大了懺悔的內容和能懺的方法;從理懺而言,大師繼承了智者大師的傳統,強調了懺悔為止觀的前方便。

結論

佛陀所開創的佛教,從一開始就不只是一套哲學思想體系,更加是一套集義理與實踐於一體的教法。《高僧傳》將僧人分為十科,譯經、義解、誦經屬於義解門;神異、習禪、明律、亡身、興福等則屬於實踐門。因此,如果說華嚴宗、天台宗、禪宗等宗派思想屬於義解門,是佛教教義的中國化,可以被視為中國化佛教的大傳統;那麼經懺佛事明顯地屬於實踐門,而且是佛教與社會大眾連繫的中國化,即是佛教人間化之實踐門,是中國佛教的小傳統。

二十世紀以來是人間佛教的時代。佛教的發展更加注重走出山門、走出叢林,以出世的心做入世的事業,開拓佛教與社會、與信眾連繫、結緣的新方式。人類是有限的存在,生活中有很多人類無法掌控的事情發生,尤其是死亡具有把人類帶入虛無的力量。對著一個無限者祈願、懺悔、感恩是每一個有限的存在的本能與本質屬性。經懺佛事具有其他宗教儀式所不具有的祈福、消災與薦亡的功能,可以給每一個有限的存在以無限的希望與無窮的安慰,在與社會、群眾連繫、結緣的過程中,充分地體現佛教的宗教本色。在此背景下,經懺佛事,言整治、規劃則可,言取締、廢除則不可,也不能。

星雲大師著有一本《佛光祈願文》,其中,有為父母、子女、夫婦、義工、警察、醫生、教師,甚至暴力傾向者等各行各業各色人等的祈願文;有為出生、結婚、成年、臨終、新春,甚至新居落成等人生的各個階段各種各樣的行為的祈願文;有為國家富強、世界和平、自然美麗的祈願文等,可謂凡人生的一切,無不包括,可謂信徒佛化生活的重要指導。於其中,有幾篇關於懺法的祈願文,我們以〈梁皇寶懺祈願文〉來結束本文:

慈悲偉大的佛陀!無始劫來,我們凡愚眾生,不知道造下了多少惡業,感謝佛陀您賜給我們懺悔的方法,洗滌我們汙穢的身心,讓我們得以躍出憂苦的牢籠,重新出發。像阿闍世王因悔罪而消除惡業,像袁了凡因悔改而所求如願,他們為世間留下懺悔滅罪的佳話,也為後人留下勇於改過的典範。慈悲偉大的佛陀!我們在人間的生活︱︱往往因眼根貪著諸色,做了恩愛的奴隸;往往因耳根追逐音聲,迷惑本性的清淨;往往因鼻根執著香氣,染著世間的塵緣;往往因舌根口出惡言,犯下無邊的罪業;往往因身根貪戀世間,侵害別人的所有;往往因意根起貪瞋痴,積聚許多的煩惱。種種罪惡,可謂深廣無邊,至今想來,涕淚交流,愧悔無比,只有依照梁皇寶懺的儀軌,虔誠頂禮,披陳往昔的罪業,祈求您放光加被,祈求您慈悲護持,增上我的力量,堅定我的善念,讓我已作之罪,迅速滅除;讓我未作之罪,不再復造。自今爾後,我要學習做善事、說愛語、存好心,散播「三好」的種子;我要學習講仁義、講道義、講恩義,發揚「三義」的氣節。祈願所有懺悔善根,悉皆回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願法界一切眾生|業障消除,諸根清淨;無諸憂惱,快意安然;遠離畏懼,自在無礙;共生淨土,同登彼岸。慈悲偉大的佛陀!請求您接受我至誠的祈願,請求您接受我至誠的祈願。*37

    (刊於《二○一四星雲大師人間佛教理論實踐研究》下)

【註解】

*1印順:《華雨集》(二),《印順法師佛學著作全集》(十一),中華書局,二○○九年,頁一○七。

*2鄭筱筠:《中國南傳佛教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二○一二年,頁一六二。

*3同註*1,頁一二六—一二七。

*4星雲大師:《人間佛教論文集》(下),香海文化事業有限公司,二○○八年,頁七六。

*5梁‧慧皎撰,湯用彤校注:《高僧傳》,中華書局,一九九二年,頁一五一。

*6同註*4,頁六六—六七。

*7參看張踐:〈緒論〉與〈第十章中國古代政教關係的歷史特點與經驗教訓〉的相關敘述,《中國古代政教關係史》,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二○一二年。

*8同註*4,頁七三。

*9此為日本學者龍池清的統計,轉引自何孝榮:〈論明代的度僧〉,《世界宗教研究》,二○○四年第一期,頁三七。

*10轉引自陳兵、鄧子美:《二十世紀中國佛教》,民族出版社,二○○○年,頁一六二。

*11星雲大師:《人間與實踐》,上海辭書出版社,二○○八年,頁二一七—二一八。

*12太虛大師:〈僧制今論〉,《太虛大師全書》第十八冊,宗教文化出版社、全國圖書館文獻縮微複製中心,二○○四年。

*13太虛大師:〈上佛教總會全國支會部聯合會意見書〉,《太虛大師全書》第十八冊,頁二八八—二八九。

*14星雲大師:〈人間佛教的藍圖(上)〉,《人間佛教論文集》(下),頁三六七。

*15太虛大師:〈震旦佛教衰落之原因論〉,《太虛大師全書》第三十一冊,頁四○—四一。

*16星雲大師:〈中國佛教階段性的發展芻議〉,《人間佛教論文集》(下),頁七四。

*17星雲大師:〈怎樣做個佛光人?〉,《星雲大師講演集》(二),佛光出版社,一九八二年,頁七─八。

*18同註*4,頁七四─七五。

*19星雲大師:《人間佛教語錄》(下),香海文化事業有限公司,二○○八年,頁七六。

*20同註*19,頁一○四—一○五。

*21同註*17,頁七。

*22星雲大師:《人間佛教語錄》(下),頁九七、頁七七。

*23星雲大師:〈台灣佛教名剎‧序〉,《人間佛教序文選》,頁四八三。

*24星雲大師:〈佛教對「喪葬習俗」的看法〉,《人間佛教當代問題座談會》(下),香海文化事業有限公司二○○八年,頁二四○。

*25星雲大師:〈佛教與生活(一)〉,《星雲大師講演集》(一),頁一七二—一七三。

*26星雲大師:《六祖壇經講話》,新世界出版社二○○八年,頁二四四。

*27同註*22,頁六三。

*28同註*24,頁二三八。

*29同註*22,頁八四—八五。

*30同註*22,頁八四。

*31同註*16,頁七六。

*32星雲大師:〈佛教的懺悔主義〉,《星雲大師講演集》(四),頁一九二。

*33星雲大師:《風輕雲淡:星雲大師談禪淨》,浙江人民出版社二○○九年,頁二○五。

*34同註*32,頁二○九—二一○。

*35同註*25,頁二四九。

*36同註*32,頁二一五。

*37星雲大師:《佛光祈願文》,東方出版社,二○一二年,頁三六四—三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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