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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028 有話要說

社會上有兩種人,一種從早到晚喋喋不休,只聽他嘰哩呱啦說個不停,令人生厭;另有一種人,任何場合都不開口,像個木偶,像個活死人,當然引不起別人對他的注意。

話,說得太多,成為廢話,固然不好;有意義的好話,如果不說,失去機會,心意無法表達,對自己也沒有益處。因此,話,如果是好話,愈多愈好;如果是廢話,少說為妙。

多年來,台灣的軍人教育一直為人所稱道,軍中所推行的「講清楚,說明白」運動,實在是人際溝通的最好辦法。

話,應該當說則說,不當說則不說;不實的話,說了以後是「妄語」,真實的話不說,也是「妄語」。

有一個殺人犯,雖然逃過法律的制裁,但眼看著有人因他而遭受冤獄,實在逃不過良心的苛責,只好找牧師告解。牧師在謹守不得將信徒所告解的話訴之他人的規定下,於是找其他的牧師告解,以求心安。接受告解的第二個牧師也有相同的困境,只得再找第三個牧師告解。如此一來,直到被冤枉的代罪犯人臨刑前,他對前來主持儀式的牧師喊冤,牧師說:「我知道你是被冤枉的,甚至全國的牧師也都知道你是無辜的,但是我們實在不能替你伸冤啊!」

如此當說而不說,良心何能平安呢?所以,「有話當說」是智者,是勇者;「有話當說而不說」是愚者,是懦者。我們對於稱人之美的好話、給人歡喜的好話、排難解紛的好話、消除是非糾紛的好話,應該多說;即使所說不實,也是用心良苦啊!

自古以來,多少忠肝義膽的大臣,對皇帝冒顏直諫,皇帝要砍他的頭,他說:「讓微臣把話說完,再砍頭不遲!」可見有話當說,即使犧牲生命也不受動搖,這種精神是多麼可貴啊!

話說有一男士出差,途中遇一賣鳥者,其中有一鳥能說多種語言,男士驚奇非常,隨即以高價購買,準備送給妻子作為生日禮物。男士因出差在外,任務未完,便將珍鳥託人先行帶回家中給妻子。三日後,男士回到家中,興奮的問妻子:「我託人帶回來的小鳥,妳收到了嗎?」妻子答:「有啊!」男士再問:「鳥現在放在哪裡呢?」妻曰:「在烤箱裡!」男士一聽,大叫一聲:「牠是會說多種語言的珍鳥,你怎麼把牠烤了呢!」妻子一臉無辜的說:「牠一聲也沒吭,我怎麼知道牠會說話!」

由於當說而不說,因此只有被送進烤箱裡。所以,不當說而說,說了沒有用;當說而不說,則悔恨終身,可不慎乎!

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刊於《人間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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