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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073 為善常樂

台北的周志敏小姐,在二十年前為電視公司製播了一個每週一次的節目,叫做《為善常樂》。播出數十年來,口碑很好,極受觀眾喜愛。但近年來看不到這個節目了,想是這個社會已經不必「為善」了,也不會「常樂」了!

為善常樂!確實是一句至理名言,也能為人生帶來一個做人的準則。童子軍日行一善,吾人每日為善,當然就會常樂了。

在當初,《為善常樂》播出時,社會大眾無不爭相觀看這個節目;社會上很多人做善事,傳播媒體把那許多做善事的因緣,播報給大眾知道,觀眾無有不感動者。記得十年前的社會,每個人都歡喜看到感動的人,聽到感動的事,自己也努力做感動的人;人給予我的是感動,我給予別人的也是感動,彼此相互感動,這個社會是多麼美好啊!

我們過去在報章雜誌、傳播媒體裡,經常看到十歲的兒童一面讀書,一面做小工、當報童,靠自己的能力孝養殘障的父母;我們也看到一個未曾讀書的母親,一面在家裡勤持家務,一面為人洗衣服、打零工,辛苦的照顧家計,培養五、六個小兒小女讀書。我們也看到拾荒的老人,把一生積蓄的幾十萬或幾百萬元捐獻出來興校辦學,我們也可以看到公務人員把每日的收入用來養育一群流浪狗。

植物人王曉民,慈悲的媽媽陪伴他走過三十多年;殘障青年鄭豐喜,賢慧的妻子毅然陪他走到人生盡頭。社會上有的人救溺,見義勇為,有的人救火而犧牲殉難;十步之內,必有芳草,真是善事處處可見。為什麼?因為「為善常樂」這一句口號瀰漫在我們的心中,影響著我們每一個人自然為善。

假如《為善常樂》現在仍然播出的話,可能已經沒有觀眾了。現在時代不同了,善人善事已經少有聽聞,是現代人為善不欲人知嗎?還是做善事的人愈來愈少了。其實為善應該給人知道,所謂「拋磚引玉」,我們不是為一己之善名,我們應該把藏金藏玉的人士引出來為善。

語云「莫以善小而不為」,小善可以成為大善;「莫以惡小而為之」,小惡可以成為大惡。滴水可以穿石,細沙可以阻擋洪流,只要常做善事,當然就會「為善常樂」了!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刊於《人間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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