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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04 婚姻

婚姻,一般人的認知,以為一男一女結合,長相廝守,成為夫妻,那就是一樁婚姻。其實,婚姻應該不只是一男一女的事,婚姻裡面還包括家族的背景,所謂「門當戶對」,不但經濟的貧富、教育程度的高低要相當,即使這些條件都俱備,如果彼此的價值觀念、思想認知不同,也難以白首偕老。

有一對青年男女,彼此情投意合,已經論及婚嫁,但由於男方家庭重視家族聚會,女方每次應邀到男方家中聚餐,看到男方已婚的姊妹,總在席間互比財富、成就,尤其用餐時的繁文縟節,總讓喜愛自由的女方深感受不了,因此毅然提出分手,放棄這樁人人看好的婚姻。

有時即使已經結了婚,也不能只靠一紙結婚證書來維繫婚姻關係,必須有共同的興趣、愛好,有共同的社交生活,共同的話題,才能維繫彼此的心。有一個太太,婚前最大的愛好就是聽大提琴演奏,婚後幾度要求先生陪他參加音樂會,但總被先生敷衍、搪塞過去。有一次,他下定決心先買好了音樂會的票,無論如何要先生陪他一起參加。先生無奈,只得應命。到了演奏會開始,第一首才剛表演一半,先生就已呼呼入睡,而且鼾聲大作,與台上的大提琴互相呼應。任憑太太又推、又踢、又捏,先生還是照睡不誤,這時太太看著先生的睡相,只覺無限的孤單,不禁黯然落淚。

有的時候,夫妻對教養兒女的意見不同,也會讓婚姻亮起紅燈。有一個李教授,就是因為與太太在教育兒女的觀念有所衝突,太太一氣之下,寫信到國防部密告他通敵,說他參與敵人的集會,因此被關在綠島十多年。

哲學家蘇格拉底曾自嘲說:「我因為娶了一個悍婦,所以成為哲學家。」但也不是每個人都有這麼好的修養,在現實生活裡,有的人因為婚姻不美滿而遠走他鄉,浪跡天涯,有的人趁機出國留學,有的人乾脆投身軍旅,為的都是不願再與對方痛苦的生活在一起。

有的夫妻,婚前數年的愛情長跑,結果結婚不到幾個月,就因為興趣不合、生活習慣不同、價值觀互異,甚至買東西時,對顏色、式樣喜好不同,對家具、室內裝潢的看法不一致,甚至為了擠牙膏的方式不同而吵架,終至離婚收場。正是所謂「因誤會而結合,因了解而分離」。

過去有很多人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結婚,卻能白首偕老,這是因為男女雙方能互相尊重對方、包容對方,因此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未嘗不好。

有的人個性太強,凡事必須依著自己,不能滿自己所願,就感到失望,這是一種執著。人因為過分執著,沒有異中求同,不容許不同的存在,這種性格,在社會上交朋友、婚姻、處眾,都很艱難。甚至即使出家當比丘、比丘尼,或是當神父、修女,在團體裡,一樣不能和人相處。

有一則笑話,如果哥倫布有個多疑的妻子,不斷質問:「你到哪裡去?跟誰去?去做什麼?什麼時候回來?為什麼那個女人(英女皇)要給你三艘船?」如此哥倫布能發現新大陸嗎?所以,一樁美滿的婚姻,先決條件,必須夫妻互信、互助、互敬、互諒,才能彼此互補不足,共創美好的未來。

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刊於《人間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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