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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09 貪汙

語云「貧來親也疏」,人當貧窮之時,往往不擇手段,謀取生計,甚至一些富商鉅賈,也會以各種非法謀取財富。在各種不法的取得當中,有竊盜、有搶劫、有侵占、有詐騙,但是為官的人貪汙,是最為人所詬病的事情。

古今歷史中,貪官汙吏種種的聚斂,藉勢苟得,成為千古罪人。但也有許多小公務人員,生活艱苦,每月所得,不夠養家活口,所以揩油,貪圖小便宜,最後鋃鐺入獄,最為划不來。

世界上先進的國家,我們都讚美英、美、德、日,他們的為官者雖不能說個個清廉,但貪汙者為數較少,因為他們的待遇收入,已足夠生活用度,又何必以身試法,何須做些見不得人的事呢?

財帛動人心,見財不動心的人畢竟不易。台灣過去對於稅務人員,以及警察憲兵,為養成他們清廉的氣節,特別提高待遇,希望他們不要貪汙。但是公教人員為數很多,例如學校裡的教師,待遇微薄,數十年的教學生涯,兩袖清風,淡泊刻苦,最後真是把自己都教得沒有志氣了。

貪汙,動搖國本。歷朝歷代的主政者,在還沒有當政之前,莫不希望肅清貪汙,甚至才開始主政時,真是雷厲風行,但到最後,發現困難重重,也只得不了了之。

對付貪汙的方法,不是用嚴刑峻法所能抑制,就算是豺狼虎豹,當牠吃飽之後,綿羊斑馬從牠身旁經過,牠也無動於衷。一個人如果不是貪心太重,只要一家老小,生活能夠平安度過,他也不必冒險貪汙,留得罵名,甚至還會有牢獄之災。但是現在貪汙成為風氣,一個團體機關裡,如果你太清高,也為別人所不容。所謂「水清魚難養」,你必須與別人同流合汙,混水摸魚,才能在團體裡立足。所以,如此社會風氣,足堪憂慮!

要解決此一貪汙問題,唯有當局提高公教人員的待遇,加強工商界的生產力,給全民能有基本的生活自由,則貪汙何由得生?

二○○二年九月七日刊於《人間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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