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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84 反主為客

賓主是有界限的,賓主各有各的立場。所謂「賓」者,是客體;如中華航空公司喊出的「以客為尊」、像一般商業團體的「顧客第一」,乃至一般人家請客,也要講究待客之道。請客,就要讓客人受到尊重,受到禮遇,讓客人感到歡喜,因此主人在客人前面謙卑一些,這也是應該的,甚至縱然吃一點虧,也沒有什麼要緊。

東村的人到西村來,東村為客,西村為主;西村的人到東村去,西村的人為客,東村的人為主。彼此互為賓主,互有立場,互有調換,這都是自然而正常的禮貌。

大國的總統到小國訪問,是小國的上賓;小國的國王應邀到大國去,也是大國的上賓。不能因為你是大國,就是多大多高;我是小國,就該多矮多低。以國為單位,國家都是平等的,如果賓主的禮貌沒有把它分清楚,就會亂了次序,亂了倫理。

例如開會,不管商會、工會、教育會,都有主席、代表、會員,都是主體,有時即使是上級長官蒞臨與會,也只能是來賓。賓主不能只論大小,而是平等的論角色;賓主自有它一定的內涵與規矩。

一個小茶館,裡面的店小二雖是夥計,但也代表茶館,也算是半個主人;你是高官厚爵,你進來喝茶,總是賓客。你是消費者,你是賓客,當然應該受到禮遇;但是店小二也應該給予尊重,因為彼此只是角色不同罷了,如果誰傲慢自大,不懂「客隨主便」,不懂「以客為尊」,破壞了此中的倫理關係,就不成為賓主之道了。

現在雖然是民主時代,以民為主,政府的公教人員,名曰公僕。但是人民到各級政府洽公,政府的辦事人員仍然是這一個單位的主人,民眾前來,也應該稱之為客,不可以「反賓為主」,當然也不可以「反主為賓」。

學校的教師在講台上,要用粉筆寫字,他是這個教室之主;學生在台下記錄,因為在這個教室裡,你是學生,師生各有界限,長幼各有分寸,賓主各有所轄。

宗教師,教堂的神父、牧師,雖然是天主的僕人,但是信徒進了教堂,仍然要尊重主教、牧師,以他們為主,自己為客。佛教寺廟也是歡迎十方檀那信者,但是僧侶畢竟是代表寺廟,稱為主人,信徒永遠要扮演信徒的角色,不可越雷池一步,否則就壞了教規。

聞近來有些佛教信徒主持寺廟,誦經拜懺,邀請十方僧侶參加,並且沾沾自喜說:哪一位大德法師我一請就到;哪一位大德法師為我來主持八關齋戒、主持佛七法會,此誠末法之現象!由此亦不免令人憂心:現在的社會,官不官,民不民,師不師,徒不徒,賓不賓,主不主;喧賓奪主,反主為賓,此皆顛倒之現象也!

二○○二年一月九日刊於《人間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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