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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06 人要識大體

國家是人民的「大體」,人民不能因為個人的利益、個人的立場,因而有損國家的形象;凡每一個國民,都應該「識大體」。

我的機關、我的社團、我的長官、我的同事,都是我的大體,我不能因為個人和他們的理念不同,而排斥他們,這就是「不識大體」。利益衝突時,我可以爭取我的利益,但不可以損傷他們,因為他們都是我的大體。

父母師長、親人朋友,都是我的大體,我不能為了一己之私、一念之恨、一己之圖謀,因而做出傷及他們的事。有的人,為了一些事不能順自己的要求、不能滿自己的私心,就用不正當的手段、言辭,去控訴自己曾經服務過的機構、曾經就讀過的學校、曾經信仰過的長者、曾經親近過的師友、曾經受過恩惠的父母親人,這都叫做不識大體。

所謂「天作孽,猶可為;自作孽,不可活」,「不識大體」不只是傷害對方,最重要的是傷害了自己;因為你逞一時之快,出賣別人、毀傷別人,最後你的行為、品德,終將被世人所唾棄。

不識大體的人,和奸刁小人差不多。不識大體的人,自己不認識自己,別人會很認識他;因為他一和人言談之間,就出賣曾經給他依附過、和他來往過的人。不識大體的人,經常口沫橫飛的大發牢騷,批評、毀謗別人;其實,猶如送禮給人,人家不接受,只有自己收回!

朋友合作,為了一點小利,紛爭不已,不識大體啊!共同投資,大家主張、意見不同,就一直杯葛對方,自己不識大體啊!別人的好事,千方百計的予以破壞、給予傷害,損人又不利己,實在不識大體。自己不去孝養父母、不懂尊敬師長、不能和睦朋友、不肯愛護部下,不識大體啊!

曾經作過台灣省主席的吳先生,在他離開台灣以後,就訴說台灣種種的不好,雖然他為人精明幹練,但是大家覺得他不識大體;民國的汪精衛,本為國民政府的要人,後來賣國求榮,投靠日本。因為不識大體,大家對他們的人格評價自然不高。

很多情報人員,即使被逮捕,寧死也不會招供,因為識大體;杜月笙在上海處境艱難,但是他識大體,所以始終沒有被日偽所利用。

民國初年,霜庭法師即將晉山作金山寺的住持,他的法兄宗仰上人回到鎮江,大家忖度他大概有意回來爭奪住持之位。他明白眾人的顧忌,於是寫了一首詩向霜庭法師祝賀,詩曰:「汝兄回來並無此意,吾弟主席儘管放心。」大家一聽,莫不讚賞宗仰上人識大體也!

人,要識大體,才能有所為有所不為,才能樹立自己的道德人格,才能像松柏一樣,傲骨霜雪,氣節常青!

二○○一年二月九日刊於《人間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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