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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36 我與電視弘法

在我二十歲左右有革新佛教之志的時候,就想:我要發心為佛教辦一所大學、辦一家電視台、辦一份報紙等等。但是後來我發現自己的條件還不具足,也就不敢再想了。因為我的個性很務實,知道空想、幻想是沒有用的,如果要想,就要能夠做到。

逐漸地,隨著世界的變化、社會的進步,很多社會活動開始發展起來,我又想到,將來可以為佛教成立一支交響樂團、一支體育隊伍「歸佛隊」。即使我五音不全,也不長於體育,但總不能讓佛教不要這許多歡喜體育的人口、愛好音樂藝術的信徒。只是說,在當時佛教很保守的情況下,這樣的願望還是難以完成。

隨著時間的推移,時代進步到家家戶戶都能收聽電台廣播,甚至收看電視節目。在我認為,電台、電視也是傳播佛法的方便,尤其佛教本來就注重宣傳,例如佛陀一再地說,以四句偈布施,勝過三千大千世界七寶布施的功德。甚至在《阿彌陀經》裡,也有「法音宣流」之說,主張六方諸佛相互交往,所有住眾各以衣裓盛眾妙華遊走十方,供養十萬億佛。諸如此類,都讓人看到了佛教先進的思想。這麼說來,現今社會的進步,佛教不也可以說是表率嗎?

只是說,當年台灣的佛教很守舊,要叫大家依循佛陀的教示來做,他們似乎對佛陀的本懷、指示還很茫然。一直到一九六○年代,由於電台、電視的發展,我感到佛教不可以錯過這個良機,覺得應該透過電台、電視來傳播佛法,便開始積極投入。

最初,南亭法師在台北民本電台已經製作一個佛教節目,每天他都會在電台講說佛經,我雖然身在偏僻的宜蘭,也不甘落後,便請了在我辦理的慈愛幼稚園服務的園長、老師,如張優理(今日的慈惠法師)、吳素真(今日的慈容法師)等,他們都是優秀的青年,不只是以教幼稚園為目的,也希望跟隨我弘揚佛法。所以,我就叫他們陸續在民本廣播公司的宜蘭台、中國廣播公司的宜蘭台,開闢《佛教之聲》、《覺世之聲》單元,主持有關家庭、兒童、青年以及音樂、生活佛法的節目等。

當時我在電台製播的節目,沒有從講經著手,大概是因為那時候我已經看出,當今人心最需要的是人間佛教。佛教要與人們的生活、育樂、教育契合,因此,音樂、藝術都是不能缺少的弘法方便。

往後,一九六二年台視公司開台之初,有兩個節目引起了我的注意,一個是天主教光啟社的《溫暖人間》,那是一齣單元劇,故事內容相當感人,讓我深感透過聲音影像傳播,確實有一定的影響力。另外一個節目是《錦繡河山》,每週播出一次,主要是宣揚佛教在大陸的藝術、文化、建築等。兩個節目相較,最大的差別在於天主教的《溫暖人間》,是現代真人實事的演出,《錦繡河山》只是藉由圖片(一九四九年前的舊照片)來說故事。

那麼,在兩相比較之下,我覺得佛教應該以電視連續劇的方式,把佛教經文裡,與人的生活、思想、教育等有關的內容傳播出去。

後來,台灣的電視台慢慢增加了,從第一個電視台「台灣電視」(台視),到第二個電視台「中國電視」(中視),再到第三個電視台「中華電視」(華視)。幾經打聽,他們都各有背景,基本上,都是國民黨領導的機構。例如:台灣電視台是台灣省政府的,中國電視台是國民黨中央黨部的,中華電視台則是教育部及國防部所有。

在這樣的背景之下,我們雖然有意到電視台製作半小時的節目,但是,首先他們的高階幹部就不接受我們提出的意見,也不給我們回應。為什麼?這些電視台認為,佛教沒有條件上電視,不只是經濟上不夠資格,人才上也不夠資格,所以就一直對我們拖延時間。佛教很可憐,到這種讓人看不起的程度。

後來,有一個回教徒白厚元先生,由於他與電視台有一些人事上的因緣,我就透過他和電視台接觸,希望能讓我們有個半小時的佛教節目。

事實上,那時候天主教、基督教在三台製作了很多節目,不只是《溫暖人間》,還有各種題材的節目,如天主教在台視製播的台語連續劇《傻女婿》、軍事科技節目《新武器大觀》、華視社教短劇《婆婆媽媽》等,以及基督教製作的戲劇節目《星期劇院》等等。可是佛教除了《錦繡河山》介紹大陸古代佛教的寺院以外,就沒有一點關於當代生活的節目,而其實人間生活是更需要佛教來指導的啊!

經由我們這麼一講,白厚元先生就和電視台做了聯繫。電視台開出的價碼,播出費每一集需要十二萬元,製作費也得要由我們自己出;尤其名義上是半個鐘點的節目,但實際上只有二十四分鐘,另外的六分鐘是廣告,廣告費還要歸電視台所有。

那時候,一集二十四分鐘的電視節目,播出費十二萬元,對我們來說,簡直是個天文數字,更何況十二萬元在台北可以買一棟房子,如果用在製作節目,節目一經播出,就成為過去式了。不過在權衡之下,我想到電視對人間、社會、生活的影響很大,也就不顧一切地要讓佛教走上電視,並且進一步和華視聯繫。

當時華視的副總經理梁孝煌先生是軍方的中將,太太是佛教徒,我親自去拜訪他時,他提出了三個條件:一、不可以宣講佛經、講說佛法;二、和尚不可以上電視;三、節目的名稱由電視台指定。我一聽,覺得這個條件太過苛嚴,我付給你十二萬元,既不能講佛法,又不能上電視,那我花錢做這個節目有什麼用呢?而且節目名稱還得要電視台來訂,這也太歧視佛教了吧。

於是我就對這位副總經理說:「電視裡不是有很多和尚扮相的戲劇節目嗎?」他說:「假和尚可以,真和尚不可以!」我也不懂這是什麼理由。不過,他倒是很老實地說:「你要知道,電視的影響力很大,如果讓真和尚上電視,造成了影響力,那可是我們不能接受的。」

為了讓佛教上電視,我也只有妥協。不過,我還是提出在節目開始時,讓我能就著主題做三分鐘的講話,這一點他則是答應了。至於節目名稱的訂定,我提出「無盡燈」,他一聽就說:「不可以。」我覺得很納悶,「無盡燈」代表無盡的光明,意義很好,再說,這個名稱既不侵犯國法,也不妨礙三民主義,為什麼不可以?我只有再反問他:「那麼,請問您認為什麼題目才好呢?」他說:「你先擬訂幾十個題目來讓我們圈選吧!」我想這樣也很好,就擬了三十個題目,結果他圈選了我最不中意的「甘露」。

我心裡想,「甘露」這個名稱太軟性了,雖然佛教裡有觀世音菩薩遍灑甘露法水的事例,但是就宣揚教義、宣揚佛法而言,「甘露」一詞能表達一些什麼道理呢?只是這個時候,我也不能拒絕,一旦拒絕,我們的節目也就上不了電視了。

好不容易彼此妥協了,沒想到不久製作人白厚元先生又提出:「這是一齣連續劇,我必須找電視明星、找什麼……需要有製作費,大概也要六到八萬元。」我這一聽,真是昏了頭,在電視台播出一個節目,幾乎每分鐘就要一萬元的價碼,這可不是正值佛光山開山期中的我所能負擔得了的呀!

不過,我心裡又想,異教徒的天主教、基督教鋪天蓋地的傳教,而佛教竟然一點聲音都沒有,實在是教人不甘願。我便下定決心,即使傾家蕩產,不惜一切,都要效法佛陀「割肉餵鷹,捨身飼虎」的精神,為佛教發出一點微弱的聲音,讓佛法的聲音在台灣社會裡傳播。

那時候是一九七九年的七月,中華電視台正準備為我們播出《甘露》節目,第一集主題是「改良拜拜」,旨在宣導不殺生、不浪費,以香花素果替代殺豬宰羊。當時,台灣民間拜拜的風氣很盛行,政府對於民間鋪張浪費的作風,頗為嫌棄,我想這個節目一旦播出,必然對社會提倡不殺生、愛護生命很有助益。其實,這原本應該是要由政府出面來做的宣導,我們為了弘揚佛法,也不去計較了,很願意輔助政府一把。

終於我們的節目做好了,電視台也同意在星期幾、幾點幾分播出。我為了引起社會人士的重視,又花錢在台灣的報紙《中央日報》上刊登廣告,告訴大家什麼時候收看佛教的《甘露》節目。

但是到了播出當天,大概早上七、八點鐘,忽然就接到電視台的電話,說:「佛教的節目不可以上電視!」我一聽,真是如雷轟頂,我已經在報紙登了廣告,也昭告了信徒,現在你突然叫我不能播出這個節目,讓我失去信用,這比失去生命還要嚴重啊!

在時間迫切的當頭,我趕緊打電話給蔣緯國將軍,因為我們曾互有一些來往,就想請他幫忙勸說電視台,同意我們播出節目。蔣緯國先生是一個豪爽的人,他雖然不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但認為這不過是一件小事,也就承諾了。只是過了不久,他就回電說:「電視台表示有為難之處,不過我也不方便問他們什麼原因。」

既然蔣緯國先生不得辦法,我又想,中華電視台與軍方關係比較密切,就直接找郝柏村上將吧。時任陸軍總司令的郝柏村將軍也說:「我來跟他們講。」只是過一會兒,他也來電說:「電視台堅持佛教的節目不能播出。」

就這樣,我從當天早上直到下午將近晚餐的時間,不曉得找了多少人,也不知道打了多少通電話。我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心想這個節目不播出不行,最後,我就親自到華視面見梁孝煌先生。雖然此事一開始我們並沒有訂合約,何況那時候也不懂要做這些動作,但我認為話既然說了就要算數,電視台怎麼可以背信呢?而且廣告已經刊登出去了,總不能不播出啊!

我極力地跟他爭論,後來對方才妥協說:「這樣好了!我承諾你,以後在台視播出的《錦繡河山》節目,會把寺廟的建築、藝術,再加強介紹一點。」我說:「那也不行,無論如何,這個節目我是要播出的,我的節目製作費付了,劇本也有了,如果你不播出的話,我只有把所有一切和盤托出,昭告我們的佛教信徒。」

他聽我這樣子一講,就說:「這樣好了,我同意你這一季播出節目,但是你那三分鐘的講話就不可以講了!不過,我還是會依照承諾,在《錦繡河山》裡做一些加強補救。」

後來,我知道他的夫人是我們的信徒,曾經跟隨我到世界各地弘法參訪。我就問他:「究竟為什麼佛教不能上電視?難道佛教不見容於台灣的社會、台灣的群眾嗎?」後來才知道,這是蔣宋美齡女士下達的命令。

那麼《甘露》節目在播出一季三個月後,電視台說什麼都不肯再續約,我也只好另謀出路。

從此以後,為了讓佛教在電視台能再有個節目,從華視到台視,從台視到中視,我運用了種種關係說明,與電視台之間也有諸多妥協,可是都不能成功。

也有幾次,電視台的總經理看在我們的播出費並不低於其他節目的分上,而有意願播出,但是過了一、二天,卻又回覆說不可以。就這樣子,我們爭取了將近一年之久,還是不能讓佛教再上電視台,由此也就可見蔣夫人的一句命令威力之大!

往後,有一個機會認識了電視製作人周志敏女士,那是在一九八九年的時候,我首度從美國率團到大陸探親,我們一行人參訪了敦煌莫高窟。在山腳下,周小姐一個人看著行李,我問他:「你怎麼不上去參觀呢?」他說:「因為行李很多,需要有人看顧。」

那時候,他已經在電視界有著幾十年的歷史,是個名製作人,聲望很高。尤其他製播的《為善長樂》節目,也類似於天主教的《溫暖人間》,非常叫座。

我就跟他說:「你可以製作介紹大陸奇人妙事的節目啊!像少數民族生活、各地文化民情、風景名勝等等,台灣的民眾都沒有看過。」他聽了以後,果真就製作了《大陸尋奇》節目。當年這個節目引起觀眾熱烈的回響,播了又播,也獲得好幾次「金鐘獎」。每次頒獎典禮上,周女士都會說是得自我的構想提議。其實,我只是想回報他對我們的種種協助,尤其他在《大陸尋奇》裡,也有不少幫助佛教宣揚的內容,甚至後來還成為我們佛光會的重要幹部。

話說回來,後來周女士表示願意承擔佛教相關節目的製作,就在中視推出了《信心門》。只是說,天主教講信仰,基督教也講信仰,他們製作的節目可以長年累月地播出,而佛教的《信心門》這個節目,電視公司卻只肯播出一季,一季三個月,十三集之後,就說不可以再繼續播放了。

不得辦法,後來我只有又在華視、台視及中視之間,不斷換台、換節目、換內容,躲躲閃閃,慢慢地才又讓佛教上了電視。說起來,周志敏女士與白厚元先生都為我們盡了很大的努力,這也就是我最早把佛教帶上電視台的一個簡單過程。

據說《信心門》播出以後,每集都有將近兩百萬人收看。或許也是因為觀眾的反應相當熱烈,加上蔣中正先生逝世後,蔣宋美齡女士移居海外,也不大管事了。慢慢地,三台對佛教的接受度就漸漸開放了一些,電視節目的製作也開放了,大家都向電視台買時段來做節目,如光德寺的《光明世界》,同樣是白厚元先生擔任製作人,也播出一段相當長的時間。於是,佛教電視弘法的生命方才延續了下來。

幾年後,台視同意播出由我主講的《星雲禪話》,雖然每天五分鐘的節目,一集播出費就要兩萬元,實在心有不甘。但是回頭又想,能在電視台播出佛教節目,即使只有五分鐘也很好,就不想那麼多了。

沒想到,這五分鐘的節目一播出,收視率頗高,社會普遍叫好,接著,第二個電視台、第三個電視台都相繼來邀約製作節目。也正好,我在這個電視台做過節目以後,就可以到那個電視台繼續做;那個電視台做過了,又再到另外一個電視台。《每日一偈》(台視)、《星雲法語》(華視)、《星雲說》(中視)、《星雲說喻》(台視)等等,就是當時在各家電視台製播的節目。

所以,過去我有所謂「遊走三台」的紀錄,這在台灣電視史上也是創歷史的。因為在那個時代,所有演藝人員都是簽約的,你在某一家電視台上過節目以後,別家電視台就不會再邀你去了。唯有我,即使已經在這個電視台講過五分鐘的節目,到了那個電視台,還是可以再製作五分鐘的節目;在那個電視台播過了後,又可以再到別台製作同樣類型的節目。

就這樣,我這些一集五分鐘的節目,不僅在台視播出多年,在中視、華視也都播過,據說總計不下五千多集,甚至連海外的電視台都播出了。因為那時候,台視無視於版權的問題,將節目就賣給了海外的電視台,直到佛光山台北道場建立好幾年後,他才正式地和我商量,要我重講,再繼續製作五分鐘的節目,並且每一集要給我新台幣六百元的講說費。

其實,我倒不是貪圖這六百元,但是所謂「三十年風水輪流轉」,想到當初製播節目是那麼樣的困難,到了現在,電視台終於來邀請我講說佛法,讓佛教節目也能在電視裡播放,而且還要付給我六百元,這個歷史性的轉折,我實在不能不把它做一個紀錄。

此外,不曉得多少年後,台視還把我在節目上的講話印刷成書出售。只是說,我連跟他們要個幾本送人,他們都不肯。為什麼?理由是,既然是在電視台播出的內容,版權就應歸屬電視台。

奇怪?這是我的著作,怎麼我沒有著作權呢?我雖然讓你播出這個節目,可是並沒有說要把著作權賣給你啊!何況播出費我也按照規定繳納了。所以,有人形容說「電視吃人」,果真所有電視台幾乎都一樣。

不過,話再說回來,我心裡還是感到很欣慰,回想當初,我為了讓佛教上電視,要付給電視台多少費用,如今我上電視講話,竟是電視台要付給我錢。感謝周志敏女士的協助,為了讓我這許多節目能夠順利播出,無論是連續劇,或是五分鐘的講說,他在與電視台溝通的過程中,都忍受了不少的委屈。

雖然歷經這許多困難,但是一直以來「我要為佛教創辦電視台」的想法都沒有放棄過。終於,一九九七年歲末,「佛光衛星電視台」開台了。但是,由於我們是屬於有線電視,光是把節目傳輸上衛星,每天大概就要花費一百萬元。

不僅如此,按照講,觀眾要收看系統業者下鏈的電視台,每個月都要給系統業者五百元的收視費;那麼假如社會上有一百家電視台,一個系統業者能擁有個數十萬、數百萬名觀眾,一天下來,收取的費用也就很龐大了。照理說,系統業者收了觀眾的這五百塊錢以後,是要從中撥出一、二塊錢補貼衛星電視台的,這樣我們一天也可以收到好幾萬元,有了這筆補助經費,就可以製作更多精彩的節目。

但是情況並非如此,他們不但連一毛錢都不肯給,因為我們是宗教節目,還要求我們給他上架的費用,他才肯給我們下鏈播出。據稱台灣有數百家的系統業者,假設每個月要給一個系統業者兩萬元,對於經營電視台的人來說,收入都還沒有,就要先支付系統業者數百萬元,其困難也就不難推想,我就是開銀行也付不了這麼多錢啊。

後來,我們積極找了「八大電視」的老闆楊登魁先生協助,他雖有意出面幫忙,不過剛好遇上劫難,人到了大陸去。他在電視系統業裡是老大,只能說是我們的命運不好,不能獲得協助。

一直到了多少年後,才有系統業者願意提供頻道讓我們的節目播出,但也只是「半頻」。什麼是「半頻」呢?就是某一個時段播出你的節目,某一個時段播出別人的節目。然而我的節目是每天二十四小時都要播出的,你只替我播出半頻(半段),那還有半段怎麼辦呢?

就這樣,我們拜託了多少人幫忙,包括楊登魁、白冰冰等,甚至大哥級的人物,也有過多少次拜託;因為那時候的系統業者,大部分都是他們控制。但後來還是不得辦法,我們也就想說算了。

對於系統業者不肯下鏈的事,尤其台北、桃園好幾家的系統業者,多少年來都不願意提供頻道給我們播出,實在讓人很寒心。因為過去經常問起信徒:「有收看我們的節目嗎?」他們都說:「我們收看不到啊!」

當然也有不少熱心的觀眾寫信給系統業者,反應接收不到佛光衛視頻道,但他們卻依然一本排斥佛教辦電視台的心態,認為這些有助提升社會善良風氣、淨化世道人心的節目,不會有觀眾群,也就不肯為我們播出。

後來,我們以一個月二十萬元的薪水,聘請張宗月小姐擔任總經理來發展電視台。只是很遺憾地,電視台仍然不得系統業者下鏈。即使後來稍有改善,但是系統業者認定我們是宗教台,就將我們的節目排到八、九十頻道之後。當然,這些後段頻道的電視台節目,影像畫面大多模糊不清,也就甚少有人收看了。幾番考慮之後,為了讓節目頻道往前調整,二○○二年,我們決定改名叫「人間衛視」,做成公益電視台,之後,下鏈才逐漸正常。

只是難題不一而足,在改稱「人間衛視」之後,當時新聞局不知何故,經常都派人來明查暗訪,每天不准我們播出超過兩個小時佛教節目,給我們諸多刁難、限制、罰款,也不准我們插播廣告。

直到二○○四年南亞海嘯的災情,造成巨大傷亡,新聞局發起救災捐款,希望人間衛視也能參與其中,雖然當時我們的國際佛光會已積極投入募款賑災,但為了希望當局能手下留情,人間衛視還是捐了五百萬元響應號召表示善意。原以為事情會出現轉機,不料從此不但沒有下文,就連我們的捐款也不知何去何從了。

照講,我們這個擁有一百多個員工的電視台,每個月至少都要花費一億元,才能負擔節目播出的相關費用,但是在大家同甘共苦,攜手進行種種節約之下,開銷竟只要二、三千萬元。只是說二十四小時播出節目的電視台,既沒有廣告的收入,也還得要有那麼多的維持費,可以說,辦電視台的歷程,其辛酸真是教人不吐不快啊!

其實,為了弘揚佛法,我們也不只電視台辦在不是時候的時候;辦大學,也是辦得不在時候;甚至辦報紙,也辦得不是時候。其中,我在四月一日愚人節創辦《人間福報》,就是希望以愚人的精神來做事業。十六年來,我們出刊從未間斷過一天,可以說,所謂「愚人」,也就像愚公移山一樣,不是沒有希望的。為了佛法的宣揚,我們也只有堅持挺下去了!

經歷這許多挫折障礙後,我也才終於明白,經營電視台確實是相當不容易。往往品質優良的節目,都不會受人看重,反而是一些無法無天、是非八卦的漫談,受到觀眾喜愛,也受系統業者的歡迎。只是說,這樣的節目,對社會觀眾的身心又有什麼好處呢?

在台灣,每個人都說自己愛台灣,當然愛台灣的理由很多,但是其中,對於一些有心宣揚道德、文化、教育的好人好事,我們也要隨喜讚歎,給予支持鼓勵,因為他們都能成為台灣社會善良風氣的推手哦!

不過,這種有志之士,今後我們要去哪裡找尋呢?縱觀今日台灣的電視台,許多節目都沒有人要收看,落得只剩下談話性節目,不像韓國,光是戲劇節目的製作,其用心,一播出就能席捲大陸、台灣甚至其他各國。假如我們的電視節目不從歷史、文化、知識、社會教化、安定人心上改進,光是批評謾罵、搬弄是非,乃至空口說白話,又怎麼能成功呢?

走過了電視弘法這一段艱辛的路程,我並不灰心,也不失望。因為我知道,時代總會改變的,人心也會回頭的。所以,假如問我對電視弘法有什麼樣的怨言,除了說一點往事的事實外,其實,心中並無掛礙,也就算了。

二○一六年四月三十日至五月一日連載於《人間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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