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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004 我在眾中
二○一三年的時候,我訪問揚州,見到中共中央領導人江澤民主席。因為同是揚州江都人,他在談話中跟我開玩笑的說:「我們童年的時候有在一起玩過嗎?」他比我大一歲,那個時候大家都是十歲左右,兒童都在互相的你找我玩、我找你玩。可是,我跟他說:「沒有。」
第一、你是富家子弟,我是貧苦人家,身分不同,不會玩在一起。
第二、那時候家貧沒有讀書,只有跟著外婆偶爾在左近的佛堂裡面,參加他們善堂的集會,我沒有兒童的玩伴。
江主席聽了,淡淡一笑。而我忽然就回憶起自己的一生,雖然年少沒有玩伴,但一生都是「我在眾中」,我和大眾也都結了不解之緣。
童年時沒有玩伴,但我在大人群中穿梭,倒也引起我喜歡和大人在一起的因緣。鄰居的兒童,我都不認識,也都記不得;假如有一點記憶,頂多把外婆從佛堂裡帶回來給我的糖果分給他們吃。從小,就不好吃的我,把東西分享給大家,就是非常高興的事了。
就這樣,貧窮的童年,除了一些偶爾有的兒童遊戲,參加過幾次以外,也記不得童年的什麼回憶了。
出家後留在南京棲霞山,本來棲霞山就沒有二十歲以內的年輕人,只有一個律學院,裡面都是二十多歲、三十多歲左右讀書的青年學僧。當時,我只是十二歲,也沒有讀過書,當然沒有辦法跟他們在一起。師父志開上人就拜託客堂裡的一位知客師,把我關在客堂邊的一個小房間,在裡面教我念供養咒。
這是我第一次讀到佛法,供養咒雖然是那麼簡單,但那許多佛名,對於我也是等於天書一樣,不容易記憶了解。一個小孩子天天關在一個房間裡,這也不是辦法,經過了那許多的老師們討論,決定還是把我送到律學院和那許多大朋友在一起生活。
所以,我在十二歲就進了律學院讀書,他們都是比丘,只有我是一個年幼的沙彌。那許多學長,有的很善良,也對我很友善;有的人就拿我來開玩笑,有的人喜歡來扭扭我的耳朵,有的人喜歡來摸摸我的臉頰,有的人歡喜拍拍我的肩膀,有的人把我當洋娃娃一樣,叫「來,來」,要我跟他們做玩伴。
但我可不是那種性格。所以,他們只要來碰我一下,我也都用很不禮貌的粗話回罵他們。因為我很孤單,我如果不勇敢、不凶一點,真的就給那許多大我十多歲的學長捉弄,成為他們的玩偶了。
就這樣到了十五歲,跟著大家進了戒壇受三壇大戒。經過了五十三天嚴厲的戒壇生活,出來以後,自覺自己成長了許多;但是,由於燒戒疤的問題,把我的記憶力都忽然燒光了、沒有了,每天因為不會背書、背經文,尤其一位叫做覺民法師的老師,他總喜歡不是叫我罰跪,就是給我打罵,天天如此。
好在,承蒙一個小佛堂裡供奉的觀世音菩薩給我的加持,那是大概在十六、七歲的時候,夜裡悄悄起來拜觀音,後來覺得自己的心靈慧巧起來,讀書、誦經,只要眼、耳一過,我就能記憶、就能背誦。從此,在棲霞律學院、在焦山佛學院,每逢考試都是名列前茅,記得好像有四、五年的時間,連續都是第一名。
就這樣一日一日學習,我的年齡也慢慢大了,一些同學們都以我為馬首是瞻。原來,聰明靈巧還是受人擁戴的。我曾經做過他們的班長、自治會的會長,甚至代理過體育老師。每天,我在棲霞山都與幾十個同學生活在一起,甚至到了焦山讀書,也都與上百個同學住在一起、吃在一起、上課在一起,可以說,都沒有個人閒暇的時間。
因此,天天和大眾相處,久了,就養成「我在眾中」的習慣;甚至離開了學院以後,也都是喜歡大眾的生活。後來,到南京華藏寺的時候,有一群三十餘人趕經懺的僧眾,當然我不歡喜和他們混在一起。於是我也招兵買馬,邀我的同學從事新佛教的運動,每天過新規約的生活。大家計畫要在街頭巷尾貼壁報、貼標語,甚至想方法到街頭去講演,表示我們要弘揚佛法。
所以,這許多有志一同的青年朋友,也陪伴我在南京過了一段日子。那時候正逢國共內戰、徐蚌會戰、國民大會選舉等,在我們寺院裡面,憲兵、警察、流氓、僧侶都混雜在一起,在驚濤駭浪中,過了將近一年多的時間。
後來,到了台灣,初期在中壢圓光寺、新竹青草湖,都有幾十位從大陸來台的同道和台灣的青年生活在一起;那個時候,他們知道我已經不是當初的「吳下阿蒙」,對我都禮敬有加,甚至我還能在新竹青草湖佛學院擔任教務主任。但是,我記得在那一年多的教務生活中,我每天早上陪他們做早課、做晚課,每天為他們改將近六十本的日記,跟他們一起出坡、一起吃飯,沒有什麼師生的界線,我覺得我也是他們學生中的一員。那時候我還年輕,自己也不敢以教務主任、老師自居;因此,我很受同學們的歡迎,與他們快樂的相處。
總說一句,我從來沒有過一個人在哪裡獨居生活,也從來沒有過二、三個人到哪裡旅行郊遊,在這裡是一堆人,在那裡也一堆人。我就覺得在眾中是一種樂趣,佛教說出家為僧,僧者,就是眾也。我自許,對的,今後一生要活在眾中,我不做「孤僧萬里遊」的孤僧,也不過閉關讀書的個人生活。
及至後來我到了宜蘭,應該算是孤僧了。因為那裡沒有出家人,只有我一個比丘。一百坪左右的小廟,裡面住了三家軍人的眷屬,只有一個佛殿,由一位老太太和老尼師負責,跟我語言也不通。佛殿的旁邊,有個小房間,裡面有一張竹床,有一台縫紉機。雖然居住的環境相當簡陋,可是在我的房門之外、殿堂的走廊上,都是青年,都是學生,都是兒童;有的是來唱歌的,有的是來上文藝班的,有的是覺得這裡讓人很歡喜,感到禪悅法喜,為法樂而來的。
因此,我和這許多的青年人也打成一片,雖不是僧團,大家也沒有把我看成是一個異鄉人或外省人,也沒有把我看成是一個方外人士,好像我也是他們的師友。可以說,我還是在百千人的團體中,每天走到哪裡都是人,轉個彎也是人,甚至上個洗手間,外面都站滿了人。
偶爾,我也給人邀請到哪裡講經,到哪裡參加法會,到哪裡打佛七,跟隨我一同去參加的前呼後擁都是人,男女老少通通都有。我像一粒砂石,跟那許多大石頭每天凝聚混同在一起。
我把別人看成是一朵鮮花,認為自己只是一片綠葉。因為我覺得「荷花雖好,也要綠葉扶持」,這樣很好,我喜歡幫忙他們成長,幫忙他們美麗芬芳,也算是盡了我做佛子的責任。
儘管如此,因為過了多年的叢林生活,我的個性不大喜歡太過紛雜。三、五十人還可以,三、五百人以上,實在周旋困難,經常不能習慣。像最初,民國四十年到五十年之間,大概一個月都會有一、二次到高雄,在高雄車站歡迎的人,都在二、三百人,甚至還有樂隊。我離開的時候,怎麼樣子的瞞著他們,有時候特意坐十一點半夜車,想要偷偷的走,都還是有上百人在車站要送我。我覺得這許多人熱烘烘的盛情,讓我怎麼樣躲都躲不了,也感覺到人多,實在應對得很辛苦。但他們的這種熱情,也由不得我,時勢造成,也只得忍耐,隨眾浮沉,隨眾來往,隨眾成就。
我在眾中,我沒有感覺到自己是如何突出,我也沒感覺到我是不是鶴立雞群;我只感覺到,好像我也需要靠大眾的護持才能生活下去。所以,「眾」,也是維護我生命、生存的力量,為了生存,我還是接受了大眾。
民國五十四年(一九六五),我就辦了壽山佛學院;因為人數眾多,在一個八十坪的樓房裡,住了近百人。每天大家都為了一席之地,在那裡朝思暮想怎麼解決;不得已,只有發願到山區偏僻的地方辦學;只要便宜,可以買一塊山地,能夠擴大我們的生活區域,人多人少也就不去管他了。
當時經費問題,是沒有辦法解決的;好在,也有些善美的因緣成就。這當中很重要的,慈莊他們變賣佛教文化服務處的所得,獲得了麻竹園這一塊溝渠山地,雖然高低不平,總之,有了站立之處。因此,就來這裡開山建寺,並且歡迎僧信四眾大家都能進來。
過去,我就主張要普門大開,歡迎大家前來,甚至後來建了「普門寺」,創辦「普門幼稚園」、《普門雜誌》等,都是以「普門」為名。就這樣,佛光山至少住了千餘人眾以上,每天還有香客不斷。
在這期中,我一半的弘法事業在宜蘭、台北,一半是在南台灣的高雄,經常都要花一天的時間坐一台「載卡多」的車子,裡面擠了十來人,南北來往。才要出發,台北就已接到電話:「師父上路了。」如果,車子在中途拋錨,慢了三十分鐘抵達,那邊接待的人就說:「師父!您怎麼今天慢了半個小時?」
我們一行就是這樣的南來北往,甚至於環島多次,一團都是幾十人。我常常因此不敢到別的寺院去掛單,因為不好意思去叨擾人家。後來,就有建立分別院的念頭。
其實,最初我並不是很有志願說要有什麼寺院弘法,那個時候,建分別院的目的,只想有個地方吃飯,彰化福山寺就是在這樣的因緣下設立的。因為台北、高雄兩地遙隔,彰化剛好是中途站,可以在那裡打尖吃飯。
但是不久,高速公路建成以後,南北奔走已不需要十小時以上,只要花四、五個小時,趕到目的地就可以用餐了,福山寺反而成了負擔。因為如果我走高速公路揚長而過,他們會說:「師父!你為什麼不到我們這裡來呢?」
眾,有時候是帶來歡樂,有時候也帶來一些掛礙;但是,我這一生可以說,我不曾有過五分鐘人家不知道我在哪裡。因為我在眾中,人太多了,幾乎每一分鐘,我都是在許多眼光的注視之下活動,這是我的榮耀呢?還是我的負擔呢?我自己也搞不清楚。總之,我一生就這樣子在成長、這樣子的發展。
不過,我也養成一種個性,我不喜歡兩個人吃飯、散步、約會、郊遊、旅行……應該說我沒有過只有兩個人吃飯的紀錄吧。除了和信徒論道、拜訪以外,在僧團裡面,都是和大眾在一起。
不過,我也感覺到,確實佛門的規矩「不可以一對一」,這是沒有錯的。僧,就是眾,眾,簡單寫就是众(三人成眾),所以,三人行可以,單獨一對一,不可以。我在佛光山訂立的規矩也是這樣,不可以兩人同行,不管你同性、異性也好,行事都應該三人以上。甚至,我也規定不准竄寮,不准兩個人相約你到我的寮房,我到你的寮房,彼此的寮房不可以走動,這是要嚴格規範的。
因為「我在眾中」,做早晚課誦,人多擁擠,在教室裡面上課,也是一堆人馬;甚至說一句,走到哪裡,我沒有單獨一個人乘坐過一部車子。後來,社會進步了,佛光山也擁有了汽車,但是我坐的車子,從來都是要開行了,旁邊還站了要想擠上來的人。
就這樣,我發覺「我在眾中」的妙趣。例如,大眾共同參與,講話、說笑、互助幫忙,獲得很大的學習,也得到很大的歡喜。想想,義工的服務,應該是我由那個時候發起的。走到哪裡,我從來沒有花錢,也不得錢來布置,都是自己想辦法完成,自然大家就一起出力。所以,我也得到用智慧、用力氣來莊嚴道場的本領,不一定要用金錢堆砌,所謂眾擎易舉,共同成就。
眾,很好,我在大眾裡,走路,一定要像個樣子,不能走得很難看,會讓人取笑。我坐下來,一定要正襟危坐,因為旁邊都有人;哪怕是拜佛,我也都要拜得非常端正、四平八穩,因為四周都有人在看著我。或者,他們要想仿效我拜佛的姿勢,我也應該要給他們示範。
所以,為了大眾,我也刻苦自我要求,同時自己也有所進步,不斷的獲得別人的讚歎,說我威儀莊重等等。所謂君子,十目所視,十指所指,就是要這樣才養成自己的正思、正念吧。一個青年僧侶在大眾裡面,能夠獲得這種讚美,也是夠自我安慰的了。
我今年九十歲了,和年輕人都沒有距離,一般的人都說,老年人和年輕人有代溝,我好像絲毫沒有感覺。年輕人也很喜歡我。好比吃飯的時候,應該我和他們不同,但是,每到用餐的時間,我吃飯的左右都有一、二十人,也不曉得從哪裡來的,今天是你,明天是他。一說我要到哪裡去做個開示、做個講座,就有一班人說我也要去聽、他也要去聽。
有的時候也感到「眾」給自己的麻煩、給自己拖累;但想到佛陀在靈山會上諸天、大眾擁簇他出來講經弘道,我想想,自己不是一生都像是在靈山勝會上的一員嗎?因此,從另外一方面想,「我在眾中」,實在是很有福報,很有因緣的。
因為有大眾,我就有人幫我做事;因為有大眾,就有人幫我傳遞訊息;因為有大眾,我就有許多因緣和外界的往來傳達。我因為有信徒大眾,建設了佛光山;我因為有「千家寺院、百萬人士」,建造了佛陀紀念館;我也有千人以上的出家弟子,共同發心建設人間佛教研究院(藏經樓),成就了佛法僧俱全的三寶山;我有全世界的信徒,共同建設五大洲的寺院,佛光事業也遍及世界五大洲,所以佛光普照,法水長流,這不是我個人的,是僧信大眾所共成的。
所以,有眾,就有力量,我在眾中,眾緣成就,誠不虛也。
二○一七年一月一日刊於《人間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