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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094 素食與護生

最近徒眾念了一篇文章給我聽,提到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一日,世界聞名的大都會紐約發生了一件大事,有四十萬人走上街頭遊行,呼籲人類應該要素食。這件事情引起我的注意,也讓我想起自己這一生素食的過程,不禁心有所感,下筆略抒所懷。

說到素食,實在有很多的好處,僅就個人而言,不但有益身體健康、幫助心地柔和,還能增加耐力。綜觀世界上的素食動物,如大象、駱駝、牛、馬、羊等,雖然吃草,但都頗具耐力,反而豺、狼、虎、豹、獅等肉食動物,雖然凶猛,卻往往後繼無力,也就可見一斑。甚至有鑑於素食能培養耐力,過去美國太空總署訓練太空人,也都會安排太空人做素食的練習。

至於我的素食因緣,記得聽外婆說過,他在十七、八歲的時候就素食了,而我童年因為經常和外婆共住,受到他的影響,也覺得要起而效法。因此,在我四歲時就立志要素食,甚而還與大自己三歲的姊姊比賽吃素。後來為了姊姊不能堅持下去,輸給了我,我還笑他開葷。

其實,在那個年代,鄉村家庭大多生活貧苦,說要到街上買一點魚肉回來當菜餚,那是非常不容易的。所以,就算你不素食,也得素食了。

不過,當時年幼的我,並不懂素食的意義,也搞不清楚素食、葷食的不同,只覺得能與外婆一樣吃素,是沒有錯的。尤其聽大人們引用儒家所說的話:「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遠庖廚也。」雖然似懂非懂,但是在面對一些傷生害命的景象時,也總是會心生不忍。

例如:見到隔壁鄰居殺雞宰鴨,我總是不忍一看,嚇得奔走逃開;甚至每到春節過年,左右鄰舍稍微有一點錢財的人家還會殺豬,並且把豬蹄掛在竹竿上晾晒,以便風乾儲存,我看了也總是心生哀憐。明明剛才還聽到公雞、母雞喔喔叫,轉眼卻看到家庭婦女把雞頭抓住,一刀砍去,鮮血直冒;明明今天看到牠還是一隻活蹦亂跳的豬、羊,隔天卻變成了一塊肉,被吊掛起來,真是不忍卒睹。回想起來,只有慨嘆:唉!所謂「欲知世上刀兵劫,但聽屠門夜半聲」,世間上的戰爭殘殺、災難不止,實在不是沒有原因的呀!

那麼,在我十二歲出家以後,不用說的,當然是完全素食了。可是因為叢林寺院生活清苦,過堂吃飯時,經常是一碗菜湯裡,青菜的葉子沒有幾片,小蟲子的屍體倒是有多條。當然我們做學生的也不敢多說什麼,只有閉著眼睛、屏住氣息把它吞下去了。尤其早、晚餐,配稀飯的豆腐渣中,不但沾有很多麻雀的糞便,還可見小小的蛆蟲在上面爬來爬去,不禁叫人喟嘆:就是出家了,要素食也是那麼的艱難。

及長,當我閱讀到豐子愷的《護生畫集》時,簡直驚為天書,他把人間殺生的罪業,生動地描繪出來,讓人看了真是怵目驚心。例如:在〈生離歟?死別歟?〉那幅畫中,畫的是一隻母羊被人帶離羊圈,在即將就死前,頻頻回望小羊,不知情的小羊則伸長脖子看著母親離去的情景,讓人看了不免感到心酸。

還有一幅名為〈今日與明朝〉的畫作,主要是在傳達:今日原本還是活生生的一條魚、一隻鴨,隔天卻成為市場小攤販掛勾上一塊冷冰冰的肉品,著實令人唏噓不已。另外,在〈我的腿〉那張圖畫裡,有個人提著一隻豬腿,大搖大擺地在路上行走,旁邊的小豬看到自己的同類被殺,表情甚是悲戚。諸如此類的畫作,相信是啟發了不少人的善心善念。

後來聽到佛法裡說「人命在呼吸間」、「因果業報,絲毫不爽」,想到過去所見所聞種種人類殘忍的行徑,心中禁不住又是一陣感嘆:人生的苦難並不全然是別人所造成,多半是由於自己造下殺生的惡業,才招感了種種惡果啊!

在我的家鄉,每年到了寒冬季節,都會有許多人捕捉狗子,宰殺後作為入冬的補品。這就讓我想起,在我十歲的時候,八年抗戰開始,家鄉男女老少被日本人殺死的為數很多;當時我親眼看到許多野狗啃食著死屍的肚子,吃著肚皮裡的腸胃,以至於路邊的屍體經常都只有手腳、頭顱,而沒有肚子。

究竟人吃畜生、畜生吃人,誰是?誰非?除了交由因果論斷以外,哪裡會有什麼公平的審判呢?就如同有的人說,毒蛇會咬人,是害蟲,要將牠打死;老虎會吃人,很危險,也應該將牠打死。但是假如站在老虎、毒蛇的立場,牠們不也要反問一句:「你們人類打死我們、殘殺我們,不也是毒人嗎?」所以,在這個世間上,誰是善?誰是惡?實在難以評斷。

記得我十八歲負笈焦山佛學院讀書時,寫過一篇文章,叫做〈平等下的犧牲者〉。內容大意是說,一隻貓子捕捉到一隻老鼠,貓子吃老鼠似乎是合情合理的事,但老鼠卻抗議:「太不公平了!你有你的命,我有我的命,為什麼你要吃我呢?」

貓子聽了以後,很不以為然,心想:你一隻小小的老鼠,還要來跟我講什麼平等?就回說:「好吧!既然你要平等,那我就給你平等,現在你來吃我吧。」沒想到老鼠聽後反而說:「你是偉大的貓子,我怎麼敢吃你呢?」隨後貓子只有說了:「你既然不敢吃我,那我只好吃你,這樣總算平等吧。」在我想,這就叫做「平等下的犧牲者」吧。

事實上,現在世界到處人人高喊:要自由、要民主、要公平、要正義!但是仔細思量,在人世間,哪裡能找到自由、民主、公平、正義呢?所謂「物競天擇,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螳螂捕蟬,黃雀在後,不意黃雀之後,又跟隨著手持彈弓的兒童;大家為了生存,都是各憑本事啊!

不過,我自幼就知道要愛惜生命,每當看到兒童以捕捉鳥雀為樂,以捕捉魚蝦為快,不曉得生命無價,而以殺害生命作為生活中的遊戲時,總是感到悲傷難抑。

就我知道的,像是有一些兒童歡喜抓知了、蜻蜓、蝴蝶,甚至以線為繩,將牠們的身體扣住。只見小昆蟲拚命地想要掙脫,而頑皮的兒童卻不能感同身受,一直玩弄到牠們氣絕身亡,實在很讓人難過。

有的時候,在街道旁、市場上,也會看到一些小販在地上安置幾個水盆,放入許多小魚小蝦,讓兒童用紙網去打撈玩耍。玩一次雖然只需付上幾個銅板,但是我總覺得:難道那許多魚蝦的生命就只是值這幾個銅板嗎?

可憐的,許多兒童打從出生之後,父母就不曾灌輸他們護生的觀念,甚至還帶著他們到處垂釣、捕鳥,無形中養成了他們好勇鬥狠的性格。如此,怎麼不會成為日後社會的亂源呢?所幸,我這一生雖然什麼都沒有,但是很感謝父母生養了我一個慈悲的性格,為此,自己也感到頗為安慰。

話說這個世間上的生命也實在沒有生存的保障,光是看到街道上一間又一間海鮮店,招牌上寫著「活魚十三吃」、「活魚二十一吃」乃至「三十一吃」,也就不難知道。

尤其自兩岸往來之後,我們經常從流傳的一些影片中,看到某些殘忍的吃法。比方在油鍋裡炸過的魚,端上桌後,魚嘴竟然還在動;或者將活生生的蝦子浸泡在酒裡,任人活剝生吃;甚至將活魚放入鍋中烹煮,趁魚兒難耐沸熱而將頭伸出鍋蓋口之際,再將醬料倒進牠的口中。更教人驚駭的,有的人為了吃猴腦,活活地敲擊猴子頭部,直到牠腦漿溢出;就連稀有動物老虎、黑熊,也有人敢說要以虎鞭、熊膽作為餐桌上的美味。

又例如:台灣每年到了九月的季節,很多伯勞鳥為了避冬而過境屏東恆春半島山區,偏偏有些民眾逢上這個時候,總要設下天羅地網捕捉牠們不可。於是,在夜市的小攤販上,烤小鳥便成了饕家喜愛的食物。

儘管政府也認為這種殘殺動物過路客的行為不當,應該制止,但總會有人抗議說:「人家說『靠山吃山,靠海吃海』,每次烏魚季來了,漁民都會藉機捕捉烏魚,為什麼政府可以給他們方便,就不能給我們居住山區的人方便?」其實這些話都是有待商榷的,所謂「方便」,能以殺害生命作為方便嗎?這是侵略生命啊!

在這個世間上,對人稍有侵權,就要受刑法制裁;對動物,你侵犯牠的生命,難道就不算犯法嗎?

綜觀這個世間,人類的殺業這麼重,地球上的風災、水災、地震,所謂的「天災人禍」,又哪裡會有停止的一天呢? 

有的人經常怨怪老天、神明沒有保佑他。實在說,一個不重視生命尊嚴,視殘殺動物為稀鬆平常的社會,說要教世間沒有災難,讓大家都能幸福安樂,這也不合因果道理。尤其現在人類當中,殺人不眨眼者有之,立法廢除死刑的爭議一直不斷,在我認為,人類無論什麼罪名都可以減輕罪刑,甚而赦免,但是要了別人的命,所謂「殺人償命」,也就不是一句「免他死刑」能了事的,就算他有多大的能量,征服了全世界,終究是勝不了法律,勝不了道德規範,勝不了因果的。佛教有句話說:「菩薩畏因,眾生畏果。」逞一時之快,有朝一日因果報應降臨,也就要悔不當初了。

黃庭堅有一首偈語說:「我肉眾生肉,名殊體不殊,源同一種性,只為別形軀;苦惱從他受,甘肥任我需,莫叫閻老斷,自揣應如何?」我覺得,對於要傳達放生護生、救人救己的千言萬語,在這其中已經表白得非常清楚。聰明的人們,可千萬不要以為剝奪了世間有情的生存權利,讓他沒有了延續生命的機會,是可以逃得過因果報應的啊!

回顧人類的歷史,在遠古時代,人世間凡事以天為大,認為山河大地必定有神明在操縱主宰,春風夏雨、秋霜冬雪固然會賜予人類恩惠,也會帶來種種災害,因此大家都不敢得罪上天,那是「神權」的時代。

後來,皇帝自稱「天子」,操著生殺大權,所謂「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不必問有罪無罪,一句「拖出去砍了!」就是一條生命的消失,那是「君權」的時代。

慢慢地,隨著世界進步,人們感到「君權」落伍了,社會也就順勢地走上了「民權」時代。不過,在這個人民享有各種權利的時代裡,凡事只以人為重,儘管人們大啖豬鴨牛羊、魚蝦海鮮,也被視為理所當然;弱小的生命要生、要死,人類可以盡興為之。

畢竟飛禽走獸沒有人類的智慧、能量,無法與人一較長短,所以,就是陸地上最大的動物大象,海洋裡最大的動物鯨魚,名列最凶猛動物的老虎、獅子、鯊魚、鱷魚,也一樣有人捕捉、射殺,有的甚至還因此瀕臨絕種。如此看來,這個世間,毒蛇猛獸並不可怕,最可怕的是人,人類為了殘殺生命,可謂無所不用其極。 

時代進步,到了現在,人心覺醒,除了「民權」以外,開始有人喊出「生權」,認為一切眾生都有生存的權利。像是在西方某些國家,明訂有動物保護法規,違反者必須治以虐待動物的罪刑。例如:宰殺牛羊豬隻,必須講究人道,不令動物痛苦;禁止讓動物做能力所不及的事情;不得將動物關閉在擁擠的籠子裡;漁夫出海捕魚,若是捕到不及一尺長的小魚,就得再放回大海裡;不允許在市場裡吊掛雞鴨;甚至有些城市更規定市場裡不准殺生害命,販賣動物屍體等。雖然他們的這種愛心還不是最究竟,不過能要求不虐待動物,有這麼一點善心善念,也總是比沒有的好。

只是說,舉世滔滔,在這麼廣大的社會裡,有無量無邊的眾生飽受著生命的威脅,光靠這許多善舉,又能釋「放」多少「生」命呢?因此,我覺得一個文明的國家,除了在法律上立法保護動物以外,最好能進一步在教育上倡導「護生」的觀念,自幼兒園學前教育開始即進行相關宣導,乃至將「放生」一詞列入小學課本,教導兒童尊重生命、愛護生命、珍惜生命,讓他們知道,一切生命都是平等的,保護一切生命也就是在保護自己。

在台灣,雖然多年前教育部也曾在校園裡推動「生命教育」,可是在一點教材都沒有的情況下,又哪裡能算是生命教育呢?光是口頭上宣說,對生命的保護卻沒有真心實意要去提倡,也就不免令人感到遺憾。

話說回來,在中國的社會裡,也有不少良心人士發起「放生」之舉,在他們認為,上天有好生之德,一個生命來到人間,讓牠好好活下去是天經地義的事,不應任意斷送牠的生命。只不過,多半的人總是放生放得不如法,最後反而變成了「放死」。

就像過去,有人買了多少魚蝦,說要「放生」到佛光山的放生池,我問他:「你把魚蝦放進我們的池子,以後牠們要靠什麼活命呢?」他竟然不帶一點責任地回答:「你們只要買一點飼料餵食即可。」唉!是我在放生,你在放死啊! 

還有人偷偷地將烏龜也「放生」到我們的放生池裡,害得一些小魚都給烏龜吃了。我就想:你借用「放生」的名義,殘害池子裡的其他生命,難道這是善舉嗎?甚至有人將毒蛇「放生」到山上,造成人心惶惶,他以為自己是在「放生」,實際上是在放毒害人,殘殺無辜啊!

諸如此類放生的觀念,都不是放生的本意,只不過是披著「放生」的美麗外衣,來掩飾自己的罪過;不當的放生,也等同殺生呀! 

尤有甚者,聽說有人將飼養的鸚鵡、畫眉鳥放生到山林裡,將淡水魚放到大海中,將鹹水魚放入淡水裡,乃至從南美洲買了食人魚回到台灣放生,這種愚蠢至極的行為,身為人類者,難道一點辨別的智慧都沒有嗎?

言及「放生」,倒也不是每個人都是本著對動物的慈悲心來放生的,猶有不少人是基於自己的私心,想要求長壽,故而購買動物放生。

例如:有人說:「我明天過七十歲生日,請你替我抓個二百條魚蝦來,好讓我放生得長壽吧!」但往往等不到放生的那個時刻,這些抓來的魚蝦就已經死了一半。這樣的放生,難不成真能有什麼功德嗎? 

也有人說:「我後天過八十歲生日,請你幫我捕捉個幾百隻鳥雀來,讓我放生祈壽吧。」商人為了賺取利潤,當然是想盡辦法捕捉鳥類。只是那些捕捉而來的小鳥,關在籠子裡,不斷掙扎,等到要放生的時候,也死了三分之一。這能叫做「放生」嗎?這是「放死」啊!

又例如:過去在我的家鄉,出產一種又名「黑魚」的烏魚,一般人都認為牠具有神力,買來放生會獲得功德。但是這個世間,放生的人放生,殘殺的人殘殺,在這樣一捉一放之間,沒有造善業倒也還罷,反而助長了更多殺生的惡業,使得放生的美意盡失。

「放生」原本是一個善美的名詞,在當前世界提倡生命教育之際,也應該是佛教徒最得心應手的工作,可惜現在的放生,因為諸多不如法,也就引起社會的詬病,幾乎到了人人反對的程度。甚至還有一些不肖之徒假借放生的名義,行不法之事歛財,例如故意捕捉大海龜,要求行善的人以錢財來為牠們贖命等,這與許多詐騙集團的過失相比,不也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嗎?對於這樣的放生,我們怎麼能不做一番檢討呢?

事實上,在今日的社會裡,與其放生,不如護生;與其放生,倒不如放人。何謂「放人」?並不是說釋放犯罪人的意思,而是指對人間社會多做一些功德好事,比方設立獎學金獎助貧困兒童就學,改善他們的生活,幫助他們成長,給予他們前途,這不就是放生嗎?不就是放人嗎?乃至在政治上,儘管彼此理念不同,但都不是敵人,應當互相尊重,不應濫用權力傷害對方。所謂「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大家同樣是人,何必爭得你死我活呢?放人一條生路,給人因緣、對人寬容,才是放生最大的意義。 

講到「護生」,多年前,美國有一個小孩用箭射中了一隻小鳥,不料這隻鳥負傷帶箭到處飛翔,尋找生路。有人發現後,想盡辦法要給予救護。尤其當時資訊科技雖然不如現在發達,但消息竟然還驚動了全國媒體,電視、報紙大肆報導,紛紛發起要搶救這隻鳥。

或許也會有人感到不解,既然美國人很有愛心,也經常可見愛護動物的舉措,像是在黃石公園裡,熊從路的那一頭走到這一頭,所有駕駛都必須停車,讓牠們先行通過。但是反觀他們宰殺的雞鴨牛羊,販賣到其他國家的不說,光是每年感恩節所吃的火雞,又何止千萬隻?在殺生與護生之間,這種五十步與一百步的差別,不也難以合理嗎?

其實,人雖然會有殺生的行為,但是在某些時候能生起護生的心念,總是好的。就像有的人吃素,即使只在初一、十五的時候才吃,也總比完全不知道要素食,不知道愛護生命的饕餮之徒來得好。當然,假以時日,如果他能更進一步抱著佛說的「人我一如」、「生命一體」的觀念,視一切生命如己,或許對於殺生的問題,又會有一番重新省思。

在生物鏈中,有所謂「弱肉強食」的說法,甚至有人說「動物的生命要靠殘殺才能存在」。因此,說要世間人完全止殺,也是不大可能。不過,在一個文明的社會裡,總要慢慢求其進步,能減少殺生,那也是人民素質提升的象徵。

當然,佛教講「不殺生」,重要的還是在於不要有殺心。記得過去我到小琉球弘法,有一位校長告訴我:「師父啊!你們要來這裡傳教是不可能的,我們這個地方以捕魚為生,叫我們不殺生,日子要怎麼過啊?」

我一聽,心想:問題嚴重了,佛教講「不捨棄任何一個眾生」,這該怎麼辦是好呢?當然,當地人民也可以就聽從我們的話不再殺生,但將來他們的生活怎麼過呢?後來我就說:「雖然殺生的行為沒有辦法禁止,但是只要不要有殺心就好。」

就等於有人問:醫學上以動物做實驗,不免會傷害生命,這樣不就犯殺生戒了嗎?人往生後,用以舉火荼毗的木柴裡,藏有許多寄生蟲,一把火燃起,牠們全都被燒死了,是否也算殺生?或者問說:人生病了,給醫生看病,一針扎下去,會殺死很多的細菌,該如何是好?固然慈悲愛物、愛護生命是一個文明社會的基本道德,但是這個世界,畢竟還是一個以人為主的世界,許多事情有時也是叫人無可奈何的。

總之,佛教講「不殺生」,有「殺行」與「殺心」的分別,起心動念才是主要的關鍵。就如釋迦牟尼佛過去世修行時,見到一個壞人要殺害五百個過路的商人,他毫不猶疑地就將這個壞人殺害了。這麼做,無非是佛陀的慈悲,因為他為了救人,也免得壞人殺害更多人,而不得不擔負起這個責任啊!

在佛教的戒律中,有所謂的「三聚淨戒」,除了防非止惡的「攝律儀戒」,修習善法的「攝善法戒」,更重視的是利益一切眾生的「饒益有情戒」;在佛教的主張,積極的行善更勝於消極的不做惡事。所以,佛陀這種「殺一救百」,為了饒益眾生而以慈悲心殺人的行為,又哪裡是瞋心殺人所能相比的呢?

話再說回來,數十年前,西方人士總批評台灣落伍,不愛護動物,為了這些輿論,我也曾經向當時的高雄縣政府相關負責人表示,高雄有很多山區,不妨選擇一處,撥出兩千畝土地,在不破壞水土的原則下,就著山勢,將它圍成一個獨立的動物保護園區,讓各種各類的動物得以自由自在地在裡面生活,避免受到無知民眾的侵害。

尤其近年來,依據台灣〈動物保護法〉條例的規定,凡抓到收容所安置的流浪動物,十二天之內若沒有人領養,就要施予安樂死。但是就在最近,報紙上刊登了一則新聞,有一位台大獸醫系畢業的高材生,考上獸醫執照後,選擇到海邊偏僻的動物保護教育園區服務,由於職務的關係,必須為動物安排執行安樂死,卻因此受到動保人士指責,最後承受不了壓力,而一殞性命。

事發後,政府對於這種案例,都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是好。但我想到過去寺院叢林裡設立有「放生園」,豢養有恩於人類的牛、羊、豬、狗,心中倒是有一個建議,將來或許可以在台灣的東西南北四個區域,各撥出兩百公頃土地,設立寄託中心,用以安置這許多流浪貓、流浪狗,再讓喜好動物的人前來認養。這不外也是一種放生的方式,讓動物一來免於安樂死,二來得以自然死亡,才是真正合乎現代社會所講究的「生權」。

況且這些貓子、狗子也很可憐,幼小時,被人類當作寵物疼愛,但是老邁之後,豢養牠們的主人卻從此失去了慈悲心,一點都不念過去動物陪伴他度日的情分,隨意地就將牠們丟棄野外。當然地,這許多貓狗露宿街頭,為了填飽肚皮,只有每天到處竄來竄去,不料,最後卻因為「流浪動物」之名,而成為「階下囚」,慘則遭受安樂死的命運。

在我覺得,西方人士對生權的重視,對動物的友善,的確有其可取之處。例如:他們每戶人家都會在自家的後院裡,備有一個小盆子,裡面放入一點水、一點米麥,供給各處飛來的鳥類吃喝。佛教講「一切眾生平等」,世間上所有生命都是無比尊貴的,動物雖不會開口說話,卻同樣具有生存的權利,這種善待動物的表現,實在是值得我們學習。

不過,說起現今社會很多護生的政策,也真教人百思不得其解。例如今年(二○一六年)是猴年,想到左近高雄壽山公園裡過去活蹦亂跳的猴群,現在不知生活得可好?世風日下,不知是否遭人捕捉了?因此,適逢過年假期即將到來之際,我們就想,如果能在佛光山設立一處空間寬大的生命教育園區,讓幾隻獼猴在裡頭跳躍,供來山的兒童觀賞,也會是很好的生命教育活教材。

但是我們接觸了幾家收容猴子的機構,他們都說獼猴屬於保育類動物,不可以流入民間供人觀看欣賞。在我們認為,即使是坐牢獄的人,每天也都有半小時的放風,可以出來晒晒太陽、透透氣;難道讓猴子每天關閉在一個區域裡,限制牠的行動,就是「保育」嗎?即使是一些養狗人士,他們也都會牽著愛犬到郊外散散步;而對於猴子,既然說要愛護牠,難道把牠關閉起來,就叫做「保護動物」嗎?

我覺得,人類尚且還要出差呢,那麼讓猴子走出牢籠,和人類交流,不也是很好嗎?何況又不是要殺害牠,而是為了讓更多人知道要保護牠啊!所以,愛護動物的人士們,你們想讓動物有生路的一片愛心,確實令人敬佩,但是也希望各位能再進一步讓動物活出牠們的尊嚴哦!

為了推廣「護生」的理念,過去,佛光山也曾在山門外綿延的牆面上,懸掛有豐子愷的「護生圖」;現在,我們則進一步將它做成立體彩繪浮雕,雕刻在佛陀紀念館兩側長廊外的牆壁上,用以作為生命教育的教材。畢竟人和一般動物是不同的,人有人性,所謂「人性」,也就是具有惻隱之心,能慈悲為懷。因此,身而為人,我們更應該懂得愛護、保育生命的智慧與慈悲!

也希望今日所有提倡放生的人,倒不必一定要去放生,能擁有一點保護生命、愛惜生命的心,才是社會之福啊!如果人人都能多一分清淨心、慈悲心,多增加一分惜生愛物的行為,社會必然會更加和諧,世界必然會更加和平安寧了。

二○一六年十一月五日至六日連載於《人間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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