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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24 《台灣佛教名剎》序──佛教前瞻

春秋代序,物換星移,宇宙萬事萬物,無不隨之而轉變,變才有進步,日新又新才能有成就,墨守成規,久之漸趨衰微,雖然我佛法無邊,未可相提並語,而流水不腐,盈科而後進,為必然之理,蓋佛法需方便,佛道求圓融,萬法不離緣,倘佛教能配合時代而進展,實亦應緣之方便佛法也。今後之佛教若圖佛日重輝,佛法永存,是應先樹立顯實之目標,以作未來共同努力之方針,茲就其犖犖大者言之:

一、以社會化為目標:生活由漁獵畜牧而電氣化,社會由農業而工業,人類已不能離群而索居,佛教又如何能與社會而脫節,菩薩願心,在上求佛道,下化眾生,圓滿菩提,才是正覺,如不深入社會、常住社會,又如何能下化眾生,修積無量功德?佛經云:「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離世求菩提,猶如覓兔角。」佛陀在世之托缽制度,同樣是為了保持與社會群眾相接觸,所以今後之佛教徒,應從山林走向社會,以出世精神,做入世事業,此亦方便佛法也。

二、以大眾化為目標:孔曰:「有教無類」,佛云:「普度眾生」,佛教是為人樹立生前及身後之大目標,循此目標前進,便可獲得宇宙淨化,其功效在往生,其方法為淨念,淨念之基礎在為一切善,所以眾善奉行為佛道之起點,為善去惡是良知,良知是與生俱來,因此足證人人都有佛性,即闡提之人亦有佛性是也。是以人類不分男女老幼,上智下愚,富貴貧賤,士農工商,皆為我佛慈悲之對象,絕不能如過去僅為老人需求之精神寄託;都市文明地區,固為弘法爭取之道場,而窮鄉僻壤,文化落後地區,更需要弘法。弘法也是一種教育,若能長久與學校教育相配合,當可收更高之效果,佛道之成就,須修積無量功德,功德在於眾生,單求自覺,縱然證得菩提,亦不過自了漢而已,去佛猶遠焉!

三、以現實化為目標:人類進化雖由於互助,而並非依賴,吾人生存在現世間,就無法避免不面對現實,今日之社會,已非佛陀在世時之社會,今日之中國,更非佛陀在世時之印度,所以托缽乞食維持生存之方式,在現時中國已不可見,即是依靠信徒捐獻施捨而生活,或仰賴香火佛事而求生者,也都非善策,唯有自立才得人助,唯有自強才能得永存。佛教之精神在救世,而佛徒之生活反累人;若以現實衡之,於理未契,勿論出諸供養,抑或施捨,總之佛教徒絕不能完全寄生於人,應力求自給自足,工作並無礙進修,勞動中更易觸機開悟,其不能生產者,四事由僧團負責,故佛徒可持錢財戒,而僧團則不能不計畫經濟,發展經濟,以為佛徒之保障。

四、以生活為目標:佛教常被誤認為「死人」所需要之宗教,因人死之後,便想到為其誦經禮懺,以求超度,其實往生之基礎,乃在現世間之修為,所以佛教應重視現世生活,遠比死後往生重要,豈可本末顛倒?佛教徒可為病患者診治,為新生嬰兒祈福,為監獄罪人弘法,為青年佛化證婚,使群眾於衣食住行之中,處處皆感到需要佛教。《金剛經》云:「爾時世尊,食時著衣,持缽入舍衛大城乞食,於其城中次第乞已,還至本處,飯食訖,收衣缽,洗足已,敷座而坐。」由此證明生活之中,皆有佛法存在,佛教要融匯於生活之中,是為保障現實生活之幸福與合理,不單是只求死後之解脫而已。所以唯有生活佛教化,佛教生活化,才能使佛教普及於人間,不學而知,謂之良知,不慮而能,謂之良能,日常生活為良知良能之自然表現,倘能使佛法滲和於日常生活之中,久而成為自然之習慣性,則佛法可謂已深入人心,若終身行之而不知為善,乃真善也,生活佛教化而忘其為佛教,乃真佛教也。

以上四點,均為我佛教欲圖振興而必先樹立之四大目標,依此四大目標而革新,進而為講求弘法效果而努力,吾信其必有利於慧日重光,法幢遍立,至於具體實施之方案,當首從教育界著手,如舉辦職業學校,補習學校,以及各種技藝訓練班,使失學失業青年,重獲就業之機緣,大專院校多設佛學社團及不斷舉辦佛教夏令營等,掀起學佛熱潮,中等以下學校,組織兒童班,利用星期假日或晚間舉行淺近弘法活動,其次設置慈善機構,如托兒所、孤兒院、養老院、傷殘療養院、貧民學校、義診所等廣大推行利生工作;企業管理方面,如創辦工廠,經營農場,管理公墓,出版書籍、雜誌,尤以發展觀光事業,用為維持佛教經濟之基礎。弘法方面,務求觀機逗教,勿以出家人出世思想,要求在家信眾;勿以老人信仰需求,施之於年輕人,必使每一個親近佛法之人,都能對佛陀思想,佛陀精神,佛陀遺教,產生虔誠之信心,篤實踐履,修持精進,如此則人類可得到淨化,世界可得到淨化,佛教亦可達到與宇宙同存之宏願矣!

一九八八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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