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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57 貧僧對我的教導

滿益/佛光山功德主會會長

三十年前,我擔任台大醫院護理長,我覺得,醫護救身還不夠,應該還要救心,因此我就出家了。二十八年出家的生活,我擔任過很多職務,近年來,由於擔任功德主會會長的因緣,功德主捐獻的功德淨財,許多都會經過我轉交給常住司庫。

近三十年的出家服務,師父並不管束我,給予我最大的信任,甚至我見到師父恐怕不會有三十次;但他知道我擔任這個職務後,幾次我見到他,他都給我開示,讓我領略他對錢財超然的智慧,並且留下深刻的記憶。以下就《貧僧有話要說》〈我究竟用了多少「錢」?〉,略陳我刻骨銘心的感受,讓大家了解。

一、取之有道

多年前,佛光山聯合佛教界恭迎大陸西安法門寺佛指舍利來台供奉,為了成就這件事,曾發動募款。師父特別指示,此事是為了廣大群眾的慧命,募得的款項,都要必須在這件事上,不可有一分一毫進佛光山的帳;不可以利用佛指舍利來台私下替佛光山化緣。

二、僧信平等

法輪的轉動,需要僧信一體,同心推動,師父一生秉持「非佛不做,唯法所依」的信念,讓廣大信眾來護法衛教,在集體創作之下,成就許多弘法的因緣。所以師父常講「信徒是老闆,出家眾是服務者」,僧信是平等的。

三、化緣化心

師父常叮嚀我們,不要貿然要求信徒「添油香」,信徒也要在「不自惱、不惱他」的情況下奉獻。要用佛法感動信徒的心,讓大家有「佛教靠我」的共同使命感,一起來護持佛教,貢獻己力,為教爭光,為己爭榮。

四、儲財信眾

合理的布施,才合乎佛法精神,就如《雜阿含經》所言「一份自食用,二份營生業,餘一份藏密,以撫於貧乏」的處理財富原則,師父將它引申為十分之四經營事業、十分之三家庭生活、十分之二儲蓄應需、十分之一做福功德。師父主張,佛教不要積聚金錢,要儲財於信眾,當有弘法的需要,信眾自然會共同來護持。

五、清貧思想

師父曾提到德蕾莎修女一生以貧窮為榮,來勉勵所有出家弟子,要有清貧思想。師父一生不積聚金錢,將所有的供養投入於常住弘法的因緣,將淨財用於十方,利益大眾,不要辜負信徒之所託。

在師父這篇文章中,我們看到佛光山在文化、教育、慈善、弘法方面所投注的種種因緣,所謂「取之十方、用之十方」,佛光山是一個善美的福田,誠如師父上人所提到,佛光山是在「日日難過日日過」下,始終扮演「過路財神」的角色,但用這份因緣,讓社會的善緣運轉開來,成就這遍地開花、人間佛教的果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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