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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024 佛光山家庭普照辦法

1.功德主會(以下簡稱本會)為關懷佛光山信徒,訂定家庭普照辦法。

2.舉凡所有擁護本山弘法事業者、捐資護持者,皆為本山信徒。

3.本會定期適時適宜,安排家庭訪問,或在信徒家中集合鄰居、朋友,舉行家庭聚會,稱為「家庭普照」。

4.家庭普照是代表本山感念信徒護持並表達關心之意,不可接受供養、招待。訪問者若獲知重要訊息應向本會報告,再由本會轉呈宗委會,予以獎勵或協助之。

5.受訪之信徒,全家應皆為佛教信徒,信仰單純、虔誠、一師一道、正知正見,本會了解他與本山的關係後,於適當時期予以獎勵。

6.凡進行家庭普照,以不打擾信徒家庭為主。應事先了解場地大小、與會者職業、相互關係,以期助長家庭和諧、增進護持佛教之信心為目的。

7.凡家庭普照,於一年之內不得有兩次以上,以免干擾信徒的家庭生活,每次訪問時間,應取得受訪者之同意,於下午或晚間為佳。

8.家庭普照時,應有佛教的紀念品,分贈參加家庭普照者,如雜誌、書籍、佛像、念珠、平安卡。

9.所有家庭普照均要記錄建檔,如佛光山舉辦成果展,可將訪問過程公布之。

10.受訪者家庭,如向道心切,可鼓勵參與別分院共修,鼓勵信仰傳承。

11.受訪之家庭,如有青年、兒童,應特別給予關懷,引導他們就讀佛光山的學校,參加佛光山青年團的活動,兒童可參加童子軍等等集會。

12.凡信徒向本山申請家庭普照,如未有特殊情況(信仰外道),不可因別分院工作忙碌而予以拒絕,應向本會申請協助。

13.本辦法如有增減修改,經本會決議呈報都監院通過後,可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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