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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類【佛光山系列】 /
- 322-323佛光山清規(共2冊) /
- 323佛光山清規2 /
- p006 第四章 佛光山制度 /
- 國際佛光會 /
- p100 檀講師辦法
p100 檀講師辦法
佛教由四眾弟子共有,尤其佛陀倡導平等,打破階級制度,佛教裡的弟子,不分僧信、不論男女,應該視為一切平等,這是很正常的。如果有人有差別觀念、有階級觀念,他就等於沒有相信佛陀的平等教化。
過去,不知道誰說出,末法時代白衣上座,佛教就會滅亡;其實,像基督教的牧師,就是由天主教脫穎而出,天主教、基督教也沒有衰微。佛教除了僧侶之外,能有廣大的在家信徒參與傳教、宣揚佛法的工作,更是如虎添翼,增加佛教傳播的力量。所以,我們認為白衣弘法,跟僧團併肩合作,會增加佛教界更廣大、更全面的發展。
因為要靠當代出家人來傳播佛教,出家人有多少人能承擔?但是佛教徒能夠弘揚佛法的,我們就拿近代的人士來說,翻開在佛教裡有數十年歷史的《海潮音雜誌》,裡面的內容,真正的鉅作,不都是以在家居士撰寫的為多?而在台灣發行多年的《菩提樹》、《人間福報》,不也是在家信徒發表的作品為多嗎?
甚至,自從國際佛光會成立以後,訂定在家信徒的「檀講師」制度,發揮了很大的弘法力量。檀,是取自「檀那」,就是信徒的意思,檀講師,就是在家信眾老師。佛光會成立至今,五百名左右的檀講師,在全世界展開傳教的工作,其推展之廣泛,豈是少數幾個出家人可以比的呢?
所以,我們不能分別僧眾、信眾,也不可以分別男眾、女眾,在我們認為,只要能為佛教傳播正法者,就是當今佛教老師,就是佛教弘法利生者。今將國際佛光會檀講師的設立辦法,略說如下:
1.本檀講師屬國際佛光會所任用,遵守佛光會章程,禮敬常住三寶,俾使正法永存,以推動人間佛教為宗旨,齊心努力,為佛宣揚。
2.本檀講師制度,分有:檀講師、檀教師、檀導師三級。經說法成績評鑑優秀者,佛光會可推選升級為檀教師;假如再有深度傳播力者、講說者,經佛光會通過可列為檀導師。此三級,在家信徒(檀那)老師,一律受佛光人全體尊重,比照所有僧侶法師併肩弘法利生。
3.本檀講師,須先對佛法有基礎認識,具講說條件、為佛光會會員者,經佛光會考試,然後給予講習,發給聘書,正式成為檀講師,後升級為檀教師,後升級為檀導師。
4.本檀講師均為義務職,若由總會派遣前往世界各處巡講弘法者,視其情況,旅費可向總會申請。
5.檀講師應設「召集人」數人,平常可以召集小組,研讀佛法,共同研究契理契機之講說要點。
6.由佛光會設立檀講師評鑑委員會,每年考核檀講師之弘法狀況,做為升級之依據,其考核辦法另訂之。
7.檀講師在外宣講題目、內容,得向佛光會報告,佛光會予以記錄。每年並依統計檀講師講說之場次、內容給予鼓勵。
8.檀講師講述之內容:只宣揚佛法、推動佛光會發展;講說之言論不得違背佛光會的宗旨、目標,宣導的內容以人間佛教為主;不得主持宗教法會儀禮。
9.檀講師講述之內容紀錄,經審核通過,可由佛光會為其出版。
10.本檀講師,每年應由佛光會舉辦一至二次聯誼會,所有檀講師、檀教師、檀導師互相交換經驗。會議之食、住、行政開支等,均由佛光會負責。
11.佛光會之檀講師,若以傳教為專職,經總會派遣相關弘法任務,經過二十年退休,講座達五百場以上者,可由本會幫助其養老金以頤養天年。
12.凡違反佛教基本戒律、國家刑章、重大行為失檢或知見不正,褻瀆佛光山、佛光會名譽者,經當地協會的評鑑委員呈報世界總會裁決,經查證屬實者即解除聘任。
13.本檀講師的制度,經佛光會會員大會通過,依本辦法實行之。
- 322佛光山清規1
- p028 編者的話
- p030 【自序】
- p034 第一章 佛光山宗史
- p035 佛光山傳承史
- p044 佛光山簡介
- p052 第二章 佛光山宗風
- p053 宗門思想
- 怎樣做個佛光人
- p062 佛光人第一講
- p068 佛光人第二講
- p074 佛光人第三講
- p082 佛光人第四講
- p088 佛光人第五講
- p096 佛光人第六講
- p104 佛光人第七講
- p112 佛光人第八講
- p120 佛光人第九講
- p128 佛光人第十講
- p136 佛光人第十一講
- p144 佛光人第十二講
- p152 佛光人第十三講
- p158 佛光人第十四講
- p164 佛光人第十五講
- p170 佛光人第十六講
- p176 佛光人第十七講
- p184 佛光人第十八講
- p192 佛光人守則
- p196 我訂定佛教新戒條
- p218 第三章 佛光山教團組織章程
- p244 第四章 佛光山制度
- 佛寶山
- p245 佛光山佛陀紀念館五和塔喜慶典禮辦法
- p247 佛光山佛陀紀念館佛光小姐任用辦法
- p250 佛光山佛陀紀念館佛光樓住宿辦法
- p252 佛光山電視弘法辦法
- 法寶山
- p260 佛光山人間佛教研究院行事簡則
- p264 人間佛教讀書會章程
- p270 佛光山勝鬘書院修學辦法
- p272 佛光山海內外中華學校設置辦法
- p274 佛光山大專青年夏(冬)令營辦法
- p276 人間菩薩尊選辦法
- 323佛光山清規2
- p006 第四章 佛光山制度
- 僧寶山
- p007 佛光山僧眾進級辦法
- p017 師姑入道進修辦法
- p020 佛光山短期出家修道會辦法
- p022 佛光山佛光人家辦法
- p024 佛光山家庭普照辦法
- p026 佛光山功德表揚會設定辦法
- p028 佛光山義工會辦法
- p033 佛光山說唱弘講辦法
- p036 佛光山所屬之各別分院可設立文化、美術、文物、展覽館等辦法
- p039 佛光山朝山會舘食宿管理辦法
- p044 佛光山海內外設置滴水坊辦法
- p046 佛光山臘八粥廣結善緣辦法
- p051 佛光山海內外設置養老、育幼設施管理辦法
- p056 佛光山雲水醫院施診辦法
- p059 佛光山萬壽園往生入塔奉祀辦法
- 祖庭宜興大覺寺
- p063 星雲文化教育公益基金會章程(北京)
- p076 大覺書院班簡章
- p079 大覺書院班辦法
- 佛光山教團系統大學
- p082 佛光山教團系統大學董事會施行辦法
- p084 西來大學董事會行事原則及規範
- p086 南華大學董事會行事簡則
- p090 佛光大學董事會行事簡則
- p094 南天大學董事會行事簡則
- p098 光明大學董事會行事準則
- 國際佛光會
- p100 檀講師辦法
- p104 佛光童軍總部組織簡則
- 基金會輔導委員會
- p108 《三好生命教育教材》編撰辦法
- p110 好苗子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 p112 佛學會考辦法
- p113 佛光山梵唄讚頌團辦法
- p115 佛光山人間音緣徵曲辦法
- p117 佛光山雲水書坊—行動圖書館辦法
- 公益基金
- p119 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行事準則(台灣)
- 友會組織
- p122 李母劉氏老奶奶紀念會設立辦法
- p124 中華古今人文協會辦法
- p128 佛光山體育弘法推廣辦法
- p133 三好體育協會辦法
- p139 佛光山巴西如來寺光明教育中心暨如來之子足球隊行事細則
- p142 第五章 開山大師語錄
- p143 一、出家之事
- p166 二、修持之法
- p218 三、為學之要
- p232 四、處世之則
- p254 五、度眾之方
- p262 六、領眾之門
- p276 七、大師著作系列—徒眾應讀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