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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22 李母劉氏老奶奶紀念會設立辦法

1.李母劉氏老奶奶紀念會(以下稱本會),為佛光山徒眾對李母劉玉英老奶奶之景仰、尊重、緬懷,所設立之單位。

2.本會會址:(1)設於中國大陸南京雨花精舍。(2)設於台灣佛光大學光雲館內。

3.本會不設立會長、職員,也不需專任人員,但老奶奶一生影響之李公成保和星雲等家人,以及佛教老師:志開法師、合塵法師、圓湛法師、心平法師等有關人等,都在老奶奶紀念會中,同屬一會紀念之。

4.研究院所提名之人間菩薩,亦可於本會表揚之。

5.本會不需鋪張之紀念,只須每年四月二十一日,集合若干人等,與老奶奶有關人士講說其行誼,以茲紀念。

6.本會紀念之活動,不可以對外募捐,也不接受贊助,只由佛光山之宗長或宗務委員一人承辦之。

7.老奶奶紀念日,如有各方捐贈所得,全部捐給佛光山文教事業,本紀念會不設立收支帳目。

8.本辦法如有未竟事宜,經宗務委員會核准後,得修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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