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級大小:

A-

A

A+

p051 佛光山海內外設置養老、育幼設施管理辦法

六十多年前,我到了台灣,那時候台灣還是一片荒蕪,尤其大陸軍民撤退到台灣,苦難的人實在很多,大家扶老攜幼,老人不知道在哪裡安置,孤兒也不知道由誰來收養,年輕人人地生疏,為了生活要奮鬥打拚,我看到這個情形,實在於心不忍,就想為老人家辦個老人自在寮,為無人收養的孤兒們辦個育幼院。

本來計畫養老院要辦八百人,但是到了一百二十人的時候,感到不容易,尤其飲食方面,老人有南方人、北方人,有的要吃麵、要吃飯、要吃饅頭、要吃水餃,各有不同;光是飲食,就沒有一個廚師可以應付,所以就沒有辦法擴大。

不過,有一些老人聽說我要辦老人院,他們以為到佛光山來住進佛光精舍,將來過世了會有人替他念經,進住的時候,都已經六、七十歲了;但是他們住進來後,一住就是幾十年,甚至於百歲都還沒有過世,所以在佛光精舍裡,一百多歲的老人好多。我想環境還是影響他的生命。

關於育幼院,也有很多送來的小孩,有的父母沒有辦法養育,甚至把三個、五個小孩一起送來給我,我都要負擔他們的學費、衣服、吃住等等。可以說,一個人家養了一、二個兒女就負擔很重了,我養了一、二百個可以說負擔也很重。

但我有一個個性,我把這些孩子安排在一個很隱密的地方,不准許人去參觀,為什麼?這許多幼童,都是我們山上的王子公主,我不希望有遊客去對他們指指點點:這許多孤兒怎麼沒有爸爸媽媽,怎麼這麼可憐,來傷害我這些兒童的自尊。

當然,有人參觀,就會生起同情,就會發心樂捐、給予補助,但我寧可以不要這些樂捐、補助,我要兒童的自尊心。這許多兒童到學校念書,應該是可以用孤兒院的方案,申請補助學雜費,但我為了讓學校的老師同學看得起他們,我一樣繳學雜費,甚至於他們穿的服裝,都比當地的孩子更好;送去的便當,也比其他人豐盛。

這許多兒童非常的活潑,不論唱歌、舞蹈,人人都是自告奮勇,養成了他們的尊嚴。所以山上每年過年,他們參加遊行、托缽,對佛光山也有很大的貢獻,增加佛光山的喜氣洋洋。

這許多兒童當中,有的都是名校,如台大、清華大學畢業,現在有做醫生、藝人、記者、教授等等都有很多,所以過去講臨濟兒孫滿天下,我雖不敢說我的這許多兒童滿天下,至少在社會上都能出人頭地,自己獨立生存,為社會造就人才。經過佛光山五十年的成長,也有的孩子已經六、七十歲了。可以說,這是我五十年來,對養老育幼的一種誠意。

關於老人,因為父母與兒女之間,年齡有差距、時代變化、思想不同,容易有代溝,產生家庭磨擦,所以我也在想,為了讓他們的家庭和諧,把老人安排住在同一個地方,他們有年齡相近的朋友,兒孫到了禮拜六、日才來探看,這樣就容易維持家庭的和諧。老人早晚在這裡散步,山上山下,山前山後,他們也快樂,我們也歡喜。

所有老人的生活、安養、居住,任君選擇,收費也只是收生活費。其進住辦法如下:

1.凡年滿六十歲以上得申請,進住條件需身體健康,生活能自理自助,因為此處非病院、醫療所、自在寮、安養中心;院內設有輔助設備供其使用,若日後行動不便得請人照顧,也給予居住的地方。

2.進住以後,要接受寮區的規範,按時吃飯,按時生活,不可以打擾別人。

3.山上殿堂可以參拜,但需要衣冠整齊。

4.不可以攜帶葷食,如有家人朋友來探望,也不可以共住寮區,可以協商佛光山朝山會舘,供給親人朋友居住。

5.飲食不可以任意要求,團體飯食、麵食,酸、甜、苦、辣,自有一定的調配,大家都要能互相體諒,要接受團體生活。

6.如有外出,要告知出外幾天、幾小時,何時回來,以便整理房間。

7.平常寮區要保持整潔,不可以有各種的氣味傳出,如有違犯,給予勸誡不改,可以解除條約,不受理進住。

8.如有疾病應由專業醫師或醫院予以治療,本精舍得協助之。

9.正式進住本精舍之年邁往生者,其佛事及靈骨奉安事宜,由佛光山負責。

10.對於個人財務,佛光山並不過問,將來所有自己的積蓄,全由家人管理,與佛光山無關,如有負債,佛光山也不負擔其債務。

11.申請進住繳納一些安住的費用,僅提供申請者當事人居住之用,往生以後,所有子孫不得繼承。

12.本單位為年長者提供一處晚年安養之處所,請申請人或當事人應自行將相關辦法告知親眷,避免日後紛爭。

13.本辦法如有增減修改,經本單位會議決議,呈報都監院通過後,可修訂之。

此外,育幼院安置院童辦法略述如下:

凡年滿三至十二歲之兒童符合下列情況者,得為育幼院安置對象:

1.父母雙亡,無人撫養者。

2.為國犧牲之烈士遺孤,乏人教養者。

3.父母之一方死亡,其生存的一方無養育能力,或父母離婚,負責教養的一方具有下列情況者:

(1)患嚴重疾病。

(2)判刑入獄在受刑期間。

(3)因殘廢失去工作能力而無法教養者。

4.各縣市政府轉介之兒童保護個案。

其餘有關院童之入院和離院手續辦法另訂之。

回到頁面頂端
回到星雲大師全集首頁
搜尋
調整
關注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