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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24 中華古今人文協會辦法

佛教的出家人,主要的任務是弘法利生,這是菩薩的行為。若有一些人比較不肯上進的,他就想自己了生脫死,逃避人間,此行為曾給佛陀批評為「焦芽敗種」。

現在佛教寺院當中,從事弘法利生的比例有多少?大部分等於家庭居住的住所,除了給少數的人到佛殿裡拜拜以外,他們也沒有想要怎樣弘法、怎樣利生,反倒有些在家菩薩,很認真的在弘法利生。

如在日本有一個「佛教傳道協會」,印刷佛教聖經送給全世界的大飯店,比照基督教的《聖經》一樣,他們也編輯大藏經,也發行書刊,做一些善事。我曾經參觀過他們的大樓,那許多居士們以弘法利生,以禪喜法樂,作為自己修行的超越。

現在國際佛光會會員也增加了,發心的菩薩也增多了,有很多有為之士,在佛教裡無所事事,或是到寺院做義工,但卻沒有分層次、也沒有管理,例如:大學教授到道場做義工,叫他去掃厠所;有一些貴婦人到寺院來,叫他去掃地、洗碗;有一些青年人來,本來可以用歌唱、舞蹈、講說來從事弘法活動,卻叫他們到廚房典座、行堂,好像佛教裡除了這些苦行勞力工作外,在家的信徒就沒有別的事情做了。

我看出這些問題,實在於心不忍,就讓這許多義工有的做檀講師,有的做會長、督導,有的去組織信徒,有的成立讀書會,但是這許多在家義工弘法的工作,還是有限的;所以什麼樣的人才,能做什麼事,要給予他適當的分配,即使只是做義工,也要讓他有感覺適才所用。

現在經過大家努力,佛光會在台北道場成立了「中華古今人文協會」,完全讓信徒來負責,出家眾一概不干涉,此會是我用「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捐獻給他們開辦的。比方:《獻給旅行者365日—中華文化佛教寶典》出版時,我就捐助協會幾千本,讓他們可以去寄發贈送;《貧僧有話要說》我也給幾萬本,隨他們多少去贈送;現在《慈悲思路‧兩岸出路》我一樣給,甚至他們需多少資金,我也告訴他們:「應該我的基金會幾百萬、幾千萬,還拿得出來支持中華古今人文協會。」但這許多居士們,自己本身就很發心,並不需要我給他們幫助;現在成立時間雖不久,就已經有幾千萬的基金來發展中華古今人文協會的各項事務運作。

主要的,國際佛光會哪裡有弘法活動了,中華古今人文協會就會派員去講解,哪裡需要書籍,協會就會去贈送。像《獻給旅行者365日—中華文化佛教寶典》這本獻給旅行者的書,他們寄發到全世界贈送,各分別院也都支持、幫助他們,所以業務展開,可以說非常熱烈。因此,我訂定協會辦法,一些簡單的條例如下:

1.「中華古今人文協會」(以下簡稱本會)係為弘揚人間佛教而設置之單位。

2.本會會內經濟業務、弘法工作、人事行政全是獨立,不受各方干涉。

3.本會為世界弘法利生的工作,接受有志者善款捐獻;目前利用《人間福報》的廣告平台,刊登捐贈名單,作為徵信。

4.本會會址設於台灣佛光山台北道場(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三二七號八樓);道場義務供應場所,不收租金,所有工作人員之午餐,道場也願意發心供應。如原會址場所不敷使用,得由宗委會決定,另擇適合地點為辦公場所。

5.本會設委員會十一人至十五人,掌管佛教文化傳播,印贈經典,發行贈送書籍,弘傳人間佛教,對外不募款,為非營利事業單位。

6.委員會設會長一人,副會長二至三人,每半年開會一次,每二年改選委員,至少要保留三分之一席次讓新人當選。委員會開會時,得請主管機關派員列席,予以輔導協助業務之發展。

7.本會另設執行長一人,負責統籌會務運作,其他各處人等,皆由執行長指派任用,全為義工義務發心傳播佛法。

8.本會以文化傳播為重,以各方教育講說為輔。從台灣到大陸,從大陸到世界,不分國家民族,以各種語言文字的書籍供給,只要有緣人向本會接洽,除郵寄費用以外,不收費用。

9.本會所印製與出版之各種經典、書籍、刊物、碟片等等,乃為弘揚人間佛教的文化與義理,以廣結善緣的原則,歡迎各方索閱,除郵寄費用外,不得收取費用。

10.本會完全不為圖利,如有認同本會宗旨,發心要贊助者至為歡迎。

11.本會會務集體創作如有發心參與工作者,經大眾推薦都能成為本會成員,人人都能發心,共同用團隊的精神,結合力量,傳播佛法為宗旨目標。

12.本會的委員會如有爭執或糾紛,佛光山宗委會得逕行解散之,並重新組織,由新委員會繼續承辦本會弘法之事業。

13.本會每月應提報工作成果和財務報表,向佛光山宗委會及主管單位報告之。

14.本辦法得視本會之發展和實際之需要,予以增刪或修正,經佛光山宗委會通過後得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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