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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30 知人之明

「知人善任」是一個領導者應該具備的基本條件,因為人各有其才華、能力、特長、個性、好惡等。所謂「用人之長」,不能知人,就不懂得用人;不能用人,就不能做一個領導者。關於「知人之明」,有四點意見:

第一、要知這個人的「能」:一個人的能力,有時候體能很好,有時候智慧很高;你要知道他的能力所在,針對他的才能好好利用,給他空間發揮。一個有能力的人,不讓他盡情施展,就如打籃球的人,老是讓他坐冷板凳,不讓他上場,實在可惜。又如千里馬,沒有伯樂的賞識,「祇辱於奴隸人之手,駢死於槽櫪之間,不以千里稱也」,豈不令人扼腕嘆息。

第二、要知這個人的「才」:人的才華,要從事實中去表現。過去有許多英雄好漢,常有「懷才不遇」之嘆。有才不得施展,固然是個人的不幸,也是團體的損失。所以對於有才華的人,要想辦法給他發揮,不能一直壓抑他;如果不肯授權,不給他自主,即使才高八斗,才華蓋世,甚至像屈原,縱有滿懷報國之志,也是徒嘆奈何。

第三、要知這個人的「緣」:有時候,一個人雖然本身能力有限,才華也不高,可是他的人際關係很好,他所結的緣很廣,懂得運用他的因緣關係,也很重要。所以,一個善於用人的主管不但重視這個人自身的能力,還要懂得用他的關係、用他的因緣。

第四、要知這個人的「義」:我們用人,有時候這個人雖然很聰明能幹,但是他沒有道義;有時候雖然能力才華差了一點,但是他很講義氣,你能用他的義氣,這個人就有價值了。過去有一些主人,家裡的僕人一跟隨就是幾十年,為什麼?因為有義;過去一個管家,只要你授權給他,他可以替你把產業、把各種關係維繫得很好,為什麼?因為有義。所以用人要用有義氣的人,這也是知人之明。

所謂「知己知彼,百戰百勝」。做一個主管,甚至一般大眾,除了要有「自知之明」,也要有「知人之明」。「知人之明」有四點:

第一、要知這個人的「能」。

第二、要知這個人的「才」。

第三、要知這個人的「緣」。

第四、要知這個人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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