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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54 捐贈器官

現在社會上的慈善家、有德人士都在提倡器官捐贈,我個人也響應,並且早已立下志願書,做了器官捐贈的準備。

捐贈器官有很深的意義,《大丈夫論》謂:「菩薩為求一切種智,及悲憫眾生故捨身,同時亦令慳貪之眾生起布施心。」都是在說明器官捐贈的偉大情操。

捐贈器官也可以說是佛教的首創,因為在兩千五百多年前,佛教教主釋迦牟尼佛的過去世為國王時,即以「割肉餵鷹」的胸懷作了器官捐贈的義舉,此舉並成就他的菩薩道。此外,佛教經典也記載不少捨身例子,例如:《金光明經》的薩埵王子捨身飼虎、《大般涅槃經》的雪山童子為聞佛法捨身給羅剎等,這些捨身捨命的人,比死後才捐贈器官的行為更是了不起。

還有古代的高僧大德,在動亂的時代裡,為了解救眾生的苦難,為了真理的需要、佛法的流傳,他們犧牲自己的生命,將生命布施給眾生,奉獻給常住,都是器官捐贈意義的再延伸。所以捐贈器官,其價值有四點:

第一、遺愛人間:人體的器官,到了人生百年後,可說都是沒有用的物質,如果能把這個身體沒有用的物質再加以利用,讓它幫助有需要的人,就可以延續它的機能價值。例如,將眼角膜捐給患有眼疾的人,讓他可以重見光明;把腎臟捐給有腎臟病的人,讓病人可以恢復健康,延續他的生命。把自己身後的各種器官,留給需要的人,就是遺愛人間,這是偉大的布施。

第二、資源回收:天地承載我們,父母孕育我們,社會大眾也貢獻給我們許多資源,而我回饋給人間的是什麼呢?假如說,人生到了最後把自己沒有用的物質給人家來利用,這就是將天地間的資源再回收,是很有意義的。

第三、慈悲喜捨:捐贈器官意指捨棄身命,佛教視為最上乘之布施。據《大智度論》載:「布施財物為外布施,捨身則稱為內布施。」所以,若能捐贈皮膚、眼角膜、腎臟、骨髓等器官就是在行大慈悲、大喜捨、大布施。

第四、延續生命:布施我們沒有用的器官,藉它延續生命的存在,這不是很有價值嗎?

所以,「捐贈器官」的意義值得提倡:

第一、遺愛人間。

第二、資源回收。

第三、慈悲喜捨。

第四、延續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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