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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74 人我之忌

人要有所作為,必須發大心、立大志、行大願,摒除一切人我是非,則周遭的一切都可以變為成就我們的因緣。至於如何才能圓融人際關係,首須注意與人相處之忌,有四點說明:

第一、攻人之惡毋太嚴:世界上沒有十全十美的人,也沒有永遠不犯錯的人。當別人有了過錯、缺點,或是不良習慣時,我們要糾正他、規勸他,但不能過分嚴厲的指責他、攻擊他;太過嚴厲,則如同惡狗,你打牠,牠更咬你。所以「論人之惡勿太過,要思其堪受」;凡事留一點餘地給人,這也是做人應有的厚道。

第二、教人之善毋太高:人類文明所以能不斷進步,是因為有教人的胸懷,才能把經驗傳承下來。但是有的人熱心過度,一心想把自己所能傾囊相授,例如教人電腦、打字、音樂、繪畫等。甚至要求人要有道德、有慈悲,要如何做人、處事等等。教人本來是很美的善事,不過「教人之善勿過高,當使其可從」。你要求太高、太多,他做不到,就覺得很辛苦,甚至感到厭煩,乾脆不學了。所以,諄諄善誘,因材施教,這是教人之道。

第三、稱人之是毋虛偽:稱讚別人是一種美德,但讚美要得體,不能過分,不能虛偽,否則反令人有一種被諷刺的感覺,不但適得其反,甚至還可能被譏為拍馬屁。例如對於一個很有慈悲心的人,你就直接讚美他很慈悲,而不要說他很有智慧;對於一個長相平凡的人,你可以稱讚他很有氣質,但不一定說他很美麗。所以稱讚要恰如其分,要出於真誠,千萬不可虛偽。

第四、責人之非毋武斷:世間上的是非、好壞、對錯,並非全然絕對的,有時候因為立場不同,對同一件事就有不同的看法和見解。所以當我們責備別人的不對時,千萬不能太武斷,不能只站在自己的立場判斷是非,何妨換一個立場想一想別人,也想一想自己。一個能舉千斤之重的人卻不能自舉其身,這是明於責人、昧於恕己者最好的例證。

「知人之過易,明己之過難;責人之失易,省己之失難。」人我的相處,以不違情理為自然。能夠處處不攪人我,自然沒有是非。所以與人相處當思四忌:

第一、攻人之惡毋太嚴。

第二、教人之善毋太高。

第三、稱人之是毋虛偽。

第四、責人之非毋武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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