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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07 嚴與寬

有的人做人很嚴、做事很寬,有的人做事很嚴、做人很寬,究竟是嚴好呢?還是寬好?嚴有嚴的紀律,能夠整肅精神,但過於嚴格,容易讓人喘不過氣;寬有寬的委婉,較有空間發揮,但過於寬鬆,就會變成懈怠。所以嚴與寬,要能夠中道,有以下四點:

第一、定法要嚴、執法要寬:一個機關團體,人數多了,就需要訂定適合人人遵守的規則,來維持團體的紀律,建立團體的形象。法是管理眾人的綱本,因此在訂定上必須周全嚴密。但是執法的人,在實行的時候,要審視情況因緣,有時也要兼顧「情理法」,讓他人感覺受到一點寬容、優待,對方反而會感恩圖報。否則,所謂「一朝權在手,就把令來行」,執法太過嚴苛、官僚,別人也會不服氣。

第二、對己要嚴、待人要寬:一般人習慣原諒自己,卻嚴厲要求他人,這樣「寬以律己,嚴以待人」,不但讓人遠離避之,而且容易遭到反彈,甚至惹來麻煩。這世間是眾人成就而成的,有別人才有自己,沒有別人,也就沒有自己,因此對別人要寬厚一點,多包容一點,多留一點空間,多留一點路給別人走,這才是做人之道。

第三、居家要嚴、處眾要寬:一般人居家時,大多覺得這是在家裡,可以輕鬆一點、隨意一些,比較不會顧及禮儀。這原本無可厚非,但如果家居生活過於放逸、不正派,對兒女的教育也會有不好的影響,因此居家也要嚴謹。反之,假如在處眾時,流露耀武揚威、高倨嚴厲的樣子,這樣的形象,讓人不敢恭維。因此,處眾要慈顏悅色、要寬大祥和,讓人有如沐春風之感,做人和平、和諧,才會有好人緣。

第四、大事要嚴、小事要寬:有的人對大事馬馬虎虎,對小事卻斤斤計較,這就叫「大事無能,小事執著」,輕重拿捏不當。大眾的事,一定要依法、依大眾、依會議行事,不能隨便馬虎,大眾也要嚴格遵守奉行。至於小事,只要無礙於大眾公約,有、無不關緊要,無傷大雅,就可以寬大一點,不必事事錙銖計算,也就不用太過辛苦執著。

嚴與寬,要如何抉擇呢?當嚴要嚴,當寬要寬,有時要嚴中有寬,有時要寬中有嚴,能夠處理中道,那是最好的了。這四點「嚴與寬」的原則,可以參考。

第一、定法要嚴、執法要寬。

第二、對己要嚴、待人要寬。

第三、居家要嚴、處眾要寬。

第四、大事要嚴、小事要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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