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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52 放生與護生

日前著名電視節目主持人陳文茜小姐在某雜誌上發表一篇文章,記載了他參與一次放生活動的內容,在媒體上引發熱烈討論,很多人因而問我,從佛教的角度如何看待放生一事,現代社會又該如何建立正確的生命觀念。

首先,我們都知道,地球環境是環環相扣的,例如科學家已經證明了某一處蝴蝶輕輕震動翅膀,可能在另一處引發暴風,而生態是一個非常複雜精密的的系統,每一物種之間都有息息相關的聯繫。就以台灣為例,早年引進福壽螺,這個外來物種竟反客為主,霸占水域,成為農漁業的心腹大患。後來也聽說過從南美洲走私來食人魚,當市場行情不好又被偷偷放入日月潭,造成旅遊業的威脅。甚至還有在公園池塘抓到鱷魚的新聞,讓人匪夷所思。

像我們佛光山,每年都有人把流浪貓、流浪狗放進來,這不用說了,還有人放毒蛇、烏龜,想想看,任意把毒蛇放在山上,不是很危險嗎?這些都是不負責任的行為,也是觀念不正確的後遺症。

有人說:放生難道不是好事嗎?佛教徒不僅尊重人權,同時也尊重生權,因而倡導放生。但是演變到後來,卻有許多不如法的做法。例如:為了三皈依,放生的魚鳥在小竹籠或小玻璃缸中等待了好幾個時辰,「生」未放得,早已「死」去許多。更有甚者,有人為了舉辦放生法會,事先請魚販鳥販抓足數量,以便屆時可大規模放生。又有許多家庭豢養鳥獸,明知牠們未具野外謀生能力,一放了之,卻使得被「放生」的生靈受苦。

不當的放生,雖美其名曰放生,實際上是不如法、不道德的,佛教提倡不殺生而積極護生,是對一切有情生命的尊重,從一些偈語可以得到印證。諸如:「我肉眾生肉,名殊體不殊;原同一種性,只為別形軀。苦痛由他受,甘肥任我需;莫叫閻王斷,自揣應如何?」「誰道群生性命微,一般骨肉一般皮;勸君莫打枝頭鳥,子在巢中望母歸。」所以佛教戒律對於動物的保護,有著積極的慈悲思想。

根據佛教《六度集經》記載,佛陀在過去世為鹿王時,曾代替母鹿捨身,感動國王制定動物保護區,禁止獵殺。佛世時阿育王更廣植樹林,庇蔭眾生,設立醫院,規定宮廷御廚不得殺生等,凡此都是佛教對於護生的最好示範。今人若能設立動物之家,讓動物養老、醫療等,都是積極的護生。

另外,素食也是積極護生之道。現在素食似乎已經變成一種流行文化,其涵蓋範圍除了中華文化圈,也延伸到歐美國家。據我所知,歐美很多人也不是佛教信徒,全然是基於健康的立場而推廣吃素。

根據最新的研究報告指出,現代社會為了大量供應肉食的需要,以一貫作業生產的方式養殖牲畜魚蝦,不僅耗費大量的土地、水源、電能、人力、糧食,而且砍伐大量的天然森林。肉食文化造成森林消失、土地貧瘠、溫室效應、環境汙染,將會招來地球反撲的惡果。

其實世界上所有的生物,彼此相互依存,必須均衡發展,但由於人類長久以來的濫殺、濫捕,已經導致生物鏈的破壞,乃至許多動物瀕臨絕種的危機。試想魚在水中悠游戲水,這是多美好的生態現象,但是在台灣有些貪婪的漁民過去用竿釣、用網捕魚,現在用炸、用毒、用電,真正是趕盡殺絕。甚至每年灰面鷲和伯勞鳥都會從台灣的屏東恆春過境,也總是有一些人會想盡方法去獵捕殘殺。人類這樣破壞生態,大自然的資源慢慢枯竭,實乃自絕生路,終將自食惡果。

因此,我們對生命要護其生存,凡是有生命的東西,不要說一個人,就是一隻小麻雀、一條魚、一隻蜻蜓、一隻蝴蝶,甚至山河大地、一花一木,只要是有生命的東西,我們都要保護他的生存,因為人與自然萬物是「同體共生」的關係,唯有彼此尊重,才能共存共榮。

其實,護生最大的意義是放人一條生路。給人方便、給人救濟、給人離苦;給人善因好緣,助成別人的好事等,這就是放生、護生,尊重生命。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刊於《人間福報》人間百年筆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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