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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89 邪教之害

《人間福報》在第一版開闢「迷悟之間」的專欄,是因為在這個五光十色的社會裡,許多迷悟之間的觀念有待釐清,加以一些散播似是而非思想的人,影響他人徘徊在正邪之間,甚至落入危地。

本報身為人民喉舌,自覺應負起去邪顯正的使命,以保護大眾的權益慧命。

末法時期,正法不彰,邪教盛行。美國柏克萊大學辛格教授在寫給白宮的一份報告中估計,光是在美國,邪教組織就多達二千到五千個,計有一千萬至二千萬人參與邪教活動。

其實論及邪教,其波及地區之廣,危害程度之深,已到了令人咋舌的地步。據《文匯報》、《明報》記載,近十年來,著名者如美國的「人民聖殿教」、「大衛教派」、「天堂之門」,澳洲的「聖歌餐運動」等,曾唆使教徒集體自殺;日本的「奧姆真理教派」在地鐵施放毒氣殺人,「法之華三法行」、「生命空間」等詐騙財物;義大利的「撒旦之子」等聚斂金錢,非法交易……均造成舉世轟動;餘如烏克蘭的「大白兄弟會」,德、法的「科學教派」,菲律賓、印尼的「基督教末日教會」,瑞士、比利時的「太陽神殿教」等,也都引起相當程度的震撼,甚至如中國大陸的「法輪功」等至今仍餘波盪漾。邪教危害至鉅,於此可見一斑。

欣聞美國政府有鑑於邪教之害,已採取嚴格措施,打擊邪教的非法活動,數千個民間社團也誓言抵制邪教;餘如日本、比利時、以色列等國也都加強取締邪教。唯獨台灣,儘管神棍充斥,斂財騙色,還有以「真佛」之名義號召惑眾者,有自稱「無上師」以怪誕行徑迷人者,卻未見有關當局注意。更有甚者,身為民意代表對於邪教活動趨之若鶩,熱心參加,無異助長邪風。

過去政府曾因「宋七力事件」而呼籲掃除迷信,其實,迷不可怕,怕的是邪。因為迷,只是信得入迷;邪,是走錯了路。

今天台灣邪教風行,究其原因,不外乎:

一、宗教師沒有考核制度:對於宗教師,相關單位不實施審核制度,以致於心懷不軌的人穿起僧衣來,就可以招搖撞騙;邪知邪見之人可以到處建道場,作住持,說邪法,做邪事。

對於會計師、律師、醫師等,政府及相關公會都設有考核制度,以維護專業水準,保護大眾權益;但對於身為人天師範,負有淨化人心使命的宗教師,不但不定考核制度,還任其發展,社會不亂,焉有此理?

二、宗教學院不予立案:正信宗教有心設立學院,培養宗教人才,期能達到淨化社會的宗旨,但政府卻一直不予立案,如此一來,反倒讓邪教乘虛而入,因為橫豎沒有立案,你是來自正信宗教學院,還是來自邪師邪道,有誰曉得?

一般的社會教育都講究正科出身,所以政府當局為立審核標準,頒發學歷文憑,但對於注重傳承,講究戒法的正信宗教,政府卻不重視,邪教盛行,究竟是孰令致之?誰能為之?

三、宗教教育不夠普遍:宗教教育不普及,讓宗教如同蒙上一層薄紗,一些人無法辨認何者為正?何者為邪?很容易就信奉邪教,甚至被邪師控制,作為行惡的工具。

如今雖然教育法令鬆綁,在大學內准予開設宗教課程,成立宗教系所,但終究只能嘉惠少數人,或僅屬研究性質,不能普遍。

四、朝野缺乏掃除邪教的魄力決心及道德勇氣:邪教害人非淺,眾所周知,但政府當局缺乏魄力與決心,讓邪教一再死灰復燃,而許多民眾也本著「自掃家裡門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心理,甚至抱著幸災樂禍的態度,隔岸觀火,殊不知在交流頻繁的社會裡,大家都具有「同體共生」的關係。

於今之計,我們希望──

一、宗教法規能夠儘速確立:對於宗教師、宗教徒、宗教學院、宗教道場等,法律都能有明文規定,俾從根本上斬除邪教之害。

二、宗教教育從幼兒開始:如能從小擁有正確的觀念,長大之後,不致信奉邪教,也不致為非作歹。此乃「正本清源」之道也。

二○○○年二月十七日刊於《人間福報》試刊號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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