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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55 台灣容不下「國定」佛誕節?

根據今年(二〇一二)六月十二日「中央社」刊登一則由內政部民政司發表「宗教平等,佛誕不列國定紀念日」的相關新聞,對此,吾等有話要說。

自從國民黨政府遷到台灣,當初政府的有心人士,千方百計要為基督教訂一個放假的日子,使得台灣能在世界上與國際的宗教節日齊舞,後來就利用慶祝行憲紀念日之名訂在十二月二十五日,作為基督教的國定假期。國與教,都得到了協調和方便。可憐的其他宗教,就沒有這樣的福分了。

在泰國、緬甸等東南亞國家,有許多佛教的節日,甚至馬來西亞、新加坡回教國家,也把佛教的節日集中在五月訂為國定假日,名為「衛塞節」。乃至韓國、香港也都把佛誕節訂為「公共假日」,他們也沒有說什麼宗教平等、獨厚佛教云云啊!

台灣的宗教有十八、十九個之多,要能成為一個國定假日,也要看這個宗教的組織、人口以及盛行的歷史文化狀況。佛教,在所有的宗教裡,流傳的歷史最悠久,傳播的地區最廣大,文化的遺產最豐富,在各宗教中,也是佛教的信徒最為眾多。

在台灣,我們能和其他國家共同並稱,擁有一個「國定佛誕節」又有何不可?一定宗教都要平等嗎?台灣的宗教雖多,但他們都尊重佛教,並且以為馬首是瞻。尤其台灣最盛行的媽祖信仰,在每一座媽祖廟裡,一定會供奉觀世音菩薩聖像,以表示媽祖是佛教的信徒。其它的道教、儒家,雖稱「三教合一,五教同源」,但實際上,道教、儒家的人士都有佛教的信仰。

「國定佛誕節」不是對佛教獨厚,而是對歷史文化的尊重。可憐的台灣,提倡文化的成分已經低落了,現在連一個佛誕節都不容,可見我們的官員們對於維護文化的低能,或者就說是沒有歷史文化的本能了。

政府向來對於民間、民俗的節日非常重視,連春節放假幾天,中秋節、端午節、清明節是在什麼時候都要事先公布,而佛教早已和民俗融和在一起,為什麼現在要獨厚民俗節日,而要把佛教排除在外呢?其他少部分宗教人士要求宗教平等,對於這句話,為政者應該要三思,平等是有階次的,就如孫中山先生所云,應該做到立足點的平等,而不是齊頭式的平等。

所以我覺得,維護中華文化,肯定佛誕節的存在,有其重要性。尤其現在我們與大陸兩岸間的來往,最大的優勢就是宗教信仰自由以及佛教發展的快速;而今,一道沒有思考周全的命令,攪亂了一江春水,這對國家政府的傷害,何其大哉。

過去由於民情積聚在心已久,經過佛教界向政府要求後,終於在一九九九年獲得二百多位立委共同連署,並且由李登輝總統宣布國定佛誕節。一個由代表最高民意立法機關訂定的國定節日,內政部能以一紙公文就改變民意嗎?這讓立法院情何以堪呢?

尤其,佛教徒們也體諒時代社會假期多,願意和母親節同日慶祝,只是多個「國定假日」,並沒有實際的假期,政府諸公器量何其小哉,竟不能見容?如果廢止了國定佛誕節,那麼,耶誕節與行憲紀念日放在一起,是不是也要一同廢止呢?

目前,台灣宗教界的和諧,宗教界對於社會的貢獻,政府諸公未能洞見,只依少數人如此之分別心,而不容許「國定」兩個字加之於佛陀,其薄情也太過分了。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刊於《人間福報》投書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刊於《旺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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