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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083 ◎我的監獄弘法

今天,二○一二年十一月七日,中午十二時三十分,由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蘇友辰律師,帶領著二十一年來幾度在生死邊緣徘徊、歷經風雨,而終於宣判無罪的三位年輕人,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來拜訪我。因為在一九九六年的一月十五日,我曾經到監獄裡面去探望、並勉勵他們:「把坐牢當作閉關修行。」當時的一句話,增加了他們對未來的一點希望,如今終於獲得平反,獲得正義與自由,因此特地來山表示感謝。接待他們的時候,對於監獄布教的種種往事,不禁湧上心頭。

記得一九五三年,我在宜蘭監獄布教,一位姓凃的總務主任明白向我表示,不歡迎佛教人士去講說,因為他們的受刑人已經接受基督教的教育了。當時,蔣夫人信仰基督教,所以一些官員都有吹捧的習慣,以為接受基督教的布教,可以獲得蔣夫人的歡喜;藉著排斥佛教的弘法,也能獲得蔣夫人的歡喜,因此他阻礙我到監獄開示;但是,他倒是願意把日本時代留下來的一尊阿彌陀佛接引聖像,以兩萬塊台幣賣給我,我即刻籌措兩萬台幣,跟他買下那一尊莊嚴的聖像。現在台灣很多地方,都可以看到一米多高複製的阿彌陀佛聖像,讓人看了心生歡喜,都是那尊佛像的一一化身,各處結緣。

由於當初年輕,體力旺盛,經常在台灣的監獄布教,也成為法務部第一位聘任的監獄教誨師。從台北土城、新竹、台中、雲林、屏東、高雄、花蓮、蘭嶼、綠島監獄等,幾乎全台灣的監獄都曾有過我的足跡,甚至於日後,在香港、美國等地,都與監獄受刑人有過布教的因緣;在那苦難的邊緣,看到許多正值青春的年輕生命,卻身陷囹圄之中,真是不勝感慨。

曾有一次,我受邀到花蓮監獄布教,獄方人員表示,他們都是重刑犯,因此都會帶著手銬腳鍊聽我開示。我一看到現場兩千多位年輕力壯的青年正等待著我講話,心中升起無限感觸,他們這麼健碩的身體,這麼英武的雄姿,可惜了!怎麼關在牢獄裡面?假如跟我出家做和尚,我一下子就有兩千多位的弟子可以弘法利生,他們也能得度,我想,台灣的社會治安一定會大大的改進了。

這也引發了我對受刑人的諸多想法,我曾和當時法務部廖正豪部長商量兩件事情。第一,准許我和判決死刑的人做個別交談,不是短暫的會晤,而是長談,古人曾說:「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在他們已經面臨死亡邊緣的時候,心裡必定有一些苦水要吐露,我自信也是一位很有同情心的人,讓我跟他們交談,給死刑犯有個對自己一生檢討的機會,並對未來的生命抱持希望與信心,他們也能夠死得安心,同時將懺悔經過記錄成書,將來對社會教化必定是很好的教材。

承蒙廖正豪部長的助力,我曾在土城做過一次三個人的談話,但是獄方卻言明不可以發表。我認為,人生走到最後,能講出口的話,都是一篇懺悔錄,不會有憤世嫉俗的言語,或是想要報仇雪恨。但是,由於監獄人員的顧慮,怕一些不當的言論影響別人,因而不能應允我的請求,讓我為受刑人完成所願。

第二件事,受刑人的刑期滿了,釋放出獄,社會難以接受,因為他們是犯法的人,但是社會不接受他們,他們也不會接受社會,反而會對社會存在一種冤冤相報的心理。所以我建議部長,能否在他們刑期將滿三個月前,讓我們寺院來收容他們。我在想,他們也不會逃亡,因為逃亡以後又是罪上加罪,還有三個月的刑期,在寺院裡面生活也不會像監獄那樣的不自由。

在監獄裡面,大部分都是教訓他們,不准他們這樣、不准他們那樣,例如:不准站著、不准抽菸、不准會客、不要往外面看等等。如果給我三個月的時間,給予他們一定限度的自由,不超過範圍的事情通通都可以做,例如:他們想要會客,可以會客;要吃什麼東西也可以,甚至吃香菸也無妨;我還可以帶他們到處遊山玩水,為他們做心理建設。我想,精誠所至,玉石為開,我以誠心待人,他們不會為我帶來麻煩。

因此,希望政府可以跟我合作,給我一個機會;甚至我說,假如萬一不行,有某一、兩個人逃跑了,應該也不是那麼嚴重的問題,因為他的刑期即將滿了,本來也快要釋放他。但是廖正豪部長表示,這個太嚴重了,在法令上有一定的規定,如果能做到我這種程度,法令不知道要修改多少的條文,因此,又讓我不能訴請所願了。

一想到受刑人離開親人的那種落寞,總讓我思索能為他們做些什麼?因此曾經多次發起在過年過節的時候,有人去探監慰問,像是端午節送粽子,中秋節送月餅,過年了送紅包,讓他們感受到一些有心人的關懷,而不會對世界懷抱著不滿。

此外,剛到宜蘭時,雷音寺沒有桌椅,他們有長板凳,我也坐了幾個月,後來信徒幫忙我買桌子,又到監獄裡買了一個三十塊錢藤編的椅子,我在宜蘭都坐這個椅子打佛七,一坐就打了二十六年的佛七,椅子依舊堅固耐用,也讓我對受刑人的手藝留下深刻的印象。

佛光山經常在監獄裡面舉辦短期出家,傳授三皈五戒,我覺得成果很好。後來佛教界紛紛議論認為我不對,怎麼都度一些重罪的人受戒,那以後佛教裡面,還能太平嗎?其實,人非聖賢,孰能無過?而佛陀在世的時候,一再強調「人不怕犯過,怕的是不肯悔改」。所以對於社會上一些行為有問題的人士,他都給予機會,為什麼我們現在不但不給予機會,還帶著有色的眼光對待他們,這也是我引以為憾的地方。

我覺得,到監獄裡面弘法開示的人,心裡不能把受刑人當成犯人,在言語上,不可以總是說:「你們犯人……」可以稱呼大家為:「各位朋友!」也不必說:「你們犯過罪,是犯罪的人。」傷他們的尊嚴,因為先有了對立的關係,就不容易收到開示佛法的效果。對待他們要有同理心,像是:「你們各位,好像一時誤會或者冤屈,讓你們受刑了;其實我們在外面的人,你能說哪個人不犯罪嗎?只是說他還沒有受到法律的制裁;在外面街上自由的人,也未必都是好人;現在你們各位在這裡,一時失去自由,也未必都是壞人,所以大家自己要有自尊心,人生機會還很多,你們受刑有期,出獄以後,還是有無限光明的未來……」諸如此類,要前往監獄布教的人,至少要有這樣的素養。

而除了在監獄、看守所傳授三皈五戒外,也曾舉辦過佛學會考。還記得一九九三年的世界佛學會考,在全球五大洲的各大都市開展,如澳洲雪梨、法國巴黎、英國倫敦、巴西聖保羅、馬來西亞吉隆坡、美國洛杉磯、香港等六十五個考場同時舉行。當時,在台灣的宜蘭、台南、高雄、屏東、綠島、武陵、泰源、台東及香港多所監獄、看守所中,也有六千餘名受刑人報名考試,特別設有監獄考場,造成一時的轟動。而《聯合報》、《中國時報》,也各以兩個全版,為成績優異者作了大幅報導,其中不乏有受刑人上榜,一時傳為佳話。

可惜的是,後來因為立法委員黃天福向時任教育部長的吳京先生反應,表示有基督教信仰的家長抗議舉辦佛學會考;甫上任半年的吳京先生便在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以一紙公文廢止佛學會考,百萬人的考試就此作廢,慈惠法師舉辦的佛學會考就此泡湯了。

回想起早期的監獄布教,是由在台北的南亭法師、趙茂林居士和我們共同發起的,後來大家各據一方弘法。不過,所有的佛教徒對於監獄布教,都非常熱心參與,聽說我的弟子中:慈容、心定、心培、慧寬、慧定、慧法、慧昭、慧倫、慧敦、慧靜、依來、依導、依航、依日、永勝、永藏、永光、滿度、滿馨、滿益、滿昇、覺詠、覺勛等,都經常在監獄裡弘化,一個人負責好幾個監獄。甚至於法務部與佛光山慈悲基金會配合,在一九九五年開辦台南明德戒治班,即所謂的「戒毒村」,多少年來,弟子慧定、慧法長期住在戒毒村裡布教,貢獻許多的歲月時間。

而參與監獄布教的佛教居士中,國際佛光會有近百人的監獄布教師,這當中有兩個人相當特殊,分別是趙茂林、林清志居士。趙茂林居士是江蘇鹽城人,當初是台灣省羽毛公會總幹事,喉嚨好像音箱喇叭,一唱誦佛教的梵唄來,出家人都比不上他,在監獄一布教就是二十餘年,風雨無阻。

後來,他往生後,我為了感念他,無條件將他奉安在佛光山萬壽園的一個小寶塔,以感謝他對於社會公益的熱心。我覺得佛教也要倡導崇功褒德,不能老是讓大家只有為佛教盡義務,毫無所得,卻只有一句話:「將來阿彌陀佛會感謝你!」為什麼我們要請阿彌陀佛來感謝這許多為社會服務的功德主呢?報恩感德,應該要由我們自己付出。

另一位林清志居士,台灣宜蘭人,是宜蘭大學的教授,他因為我的鼓勵,從青年時期,每一週都在宜蘭監獄上課,從未間斷過,至今已經五十年了;其夫人林秀美女士,二十年來也是夫唱婦隨,做著監獄布教的義工,他們的兒女都是碩博士,可以說是一家和樂,仁慈厚道的家庭。

除此之外還有住在彰化二林的洪進國、蘇秀雲伉儷,他們是弟子道融的父母親,二人一同從事監獄布教也已二十餘年。監獄布教師中,已布教滿二十年的還有桂亞莉、陳清秀、林緝熙等人;十年以上的則有薄培琦、余淑棻、蕭麗歡、黃重義、陳寶鳳、鍾肇明、尚貞姬、周素昭、吉同寅、羅振順、梁秋華、黃秀娥、黃秀霞、石澄清、郭貴娟等數十位布教師,在這條漫長的道路上,相信已有數千人受其影響,重新開展美好的未來。

佛光山行之多年的監獄弘法布教,漸漸的也受到政府的肯定,獲得多次表揚。二○一二年,佛光山慈悲社會福利基金會以「監所教化類」有功團體,獲頒「行政院獎」,由法務部長曾勇夫頒發,佛光山慈善院院長依來法師代表受獎。此外,監獄布教師李金陵、國際佛光會檀講師楊秀梅及佛光會板橋區南雅分會顧問李雪梅,分別榮膺「推展更生保護工作有功人士」表揚。總統馬英九先生,更於十一月二十二日接見有功人士及團體代表,感謝他們對監獄布教的付出。

在監獄布教中,我有過許多的回憶,在年輕氣盛的時候,曾經和一位老法師到屏東監獄布教。每次前往布教前,老法師總會先問我要講什麼內容?幾乎每回我想要講的題目,隔天他就拿去先講,自己從不去苦思要講什麼,假如我沒有預備,怎樣面對當時的局面呢?幾次經驗下來,也讓我學習到臨場突發狀況的反應。

有一次,他問我要講什麼?我就說:「我有兩個問題要跟大家講,一是懺悔,二是發願。」第二天他又重複我講的內容,輪到我時,忽然興起開玩笑的念頭,我說:「今天我有兩個問題要跟大家講。」他一聽,還得了!必定想著:「你的問題我已經講完了,你不能又再講啊!」我就故意繼續說:「我這兩個問題必定對你們有幫助、有利益,我也希望我這兩個問題,你們要深思,你們要記住。」我就一直在那邊重複強調著「兩個問題、兩個問題……」,他嚇壞了,差點要趕我出去,拖我離開,玩笑開夠了,我才開始正式說:「第一個問題,我要講『明白因果』,第二個問題是『慚愧改過』。」這樣的事情雖然不常發生,但也成為我監獄布教很有趣的軼事。

我在各地的監獄布教,大部分看到的都是男子,縱有女子都很少數,日常生活還比男子優待一些。某一次,我到高雄看守所和女子受刑人講話,現場六百多位的女受刑人,真出乎我的意料之外,那許多女眾都是眉清目秀,年齡也不是很大,他們為什麼會犯法坐牢?

打聽之下才知道,實在說,在那個年代,女眾大都是因為票據法而替丈夫頂罪。丈夫為了借貸,就用太太的名字,到了還不出錢的時候,就由太太代他坐牢,這是其一;其二,一些先生從事販毒,就叫太太送貨買賣,但這很容易被治安單位發現,所以這許多可憐的女子,受到丈夫的牽連而犯罪坐牢,讓人不禁感嘆,這個世間哪裡有什麼公平?沒有犯罪的人在那邊受苦受難,真正犯罪的人反而逍遙法外。

其實,中國從古代以來,就有很多頂罪、替罪的例子,甚至於替死的這種情況發生。你說,法律能夠全面公平嗎?這就不盡然了。也使我想起了日本一位楠木正成將軍,他在遭受冤屈死亡的時候,身上留有五個字,「非理法權天」,大家都不知道什麼意思,後來,有人慢慢揣摩才懂得。「非」,指不是,不是的事情當然不能勝過理;而「理」,你有理,卻不合法,所以理不能勝過法;「法」,是法制規定,雖有規定,但不能勝過人為操控的權力;至於「權」,有權力的人他可以置法律於一邊,但是權力卻不能勝過天;「天」,就是因果法則,管你什麼樣子的人物、道理,到最後天理難容,因果是逃不掉的。所以很多冤屈的人士,在因果的道理之下,還可以找到一點安慰。

以往,我每年到香港弘法,香港有一位黃鈺輝居士,他經常在赤柱監獄對被判死刑的受刑人說法。他一知道我會到香港,便希望我去和那許多死刑犯講話,做一些鼓勵。因為被判決死刑的人,心性總有一些跟常人不一樣,或者憤恨,或者心性暴力,或者心灰意冷等,種種不一。香港的赤柱監獄,收押了近二千人,位於港島的最南端。一九九三年八月,我到赤柱監獄時,為了和每位受刑人見面,二個小時中,分為三區做三場講說、一場皈依三寶儀式。其中一場專為被判終身監禁的全體受刑人開示,應其要求舉行皈依,為其祝福。

我在香港,除了和赤柱監獄的人多次接觸,對於一般監獄的受刑人,也常和他們說法。而讓我記憶最深的,就是一些船民的苦難生活。所謂船民,就是越南吳廷琰政府垮台後,大約在一九七五年,北越的共產黨勝利,南越的人士,大家不管貧富,只能放棄家產逃離共產黨統治;此後,更影響了中南半島上的緬甸、寮國等國家,為了自由,人民自願或是被迫的離開家園,而形成大量的逃亡潮,數以百萬計的船民在無情的海上漂流,只為了尋覓一個安身立命的地方。

當時,我記得有一位法師,募集金錢要買船,供應那許多船民乘坐,我也捐了五萬塊新台幣,幫助船民逃命,因為我自己也當過逃難的難民,知道災難發生時,維護性命的重要。這許多船民,命運各有不同,有幸與不幸的,有的適逢聯合國分配到不同的國家,可以接待他們,如美國、瑞士、瑞典,歐美等那許多經濟富庶國家;有的卻葬身怒海、或遭遇海盜欺凌;有的被一個個地區、國家拒絕收容庇護,成為可憐無依的人球。

在香港,有好幾個區域都關了大量的船民,香港政府不願意他們進來香港,聯合國也不容易安排、分配他們到哪裡去,他們就在動盪中忐忑不安地聽天由命,等待著他們的未來。而這些船民們多數是佛教徒,他們要我去為他們灑淨、為他們三皈依、說法,我都儘可能的允諾前往,如他們所親身感受,在那樣苦難的地方,只有靠佛祖,靠心靈的安慰才能有勇氣生存下去。

而在台灣諸多監獄中,綠島的監獄是專門關閉重大政治犯的,如我的朋友李武忠教授、郭衣洞(柏楊)也都曾被關在綠島。李武忠教授是因為和他的夫人對女兒的教育觀念看法不一樣,太太一氣之下,就向政府密告,說李武忠曾經參加過共產黨在大陸各處舉辦的讀書會,他沒有自首承認,因此被判刑十年關在綠島。而郭衣洞是因為一篇大力水手的漫畫,被人認為內容諷刺蔣家父子在島上的權力,也被判刑十二年。

我也曾經到過綠島監獄說法,看到那許多的政治犯,彼此不敢講話,拖著沉重的手銬腳鍊在地上走,面無表情,彷彿生不如死。據說,也曾經有過一、兩位寧可投向怒海奮鬥逃亡,也不願意被關在綠島的受刑人;我也曾問過別人,不知這許多逃亡的人,會不會成功?雖然沒有得到具體的回答,大概我想,人力總不比大海之力,大多遭到怒海吞沒。

當時的典獄長是一位沈雪峰少將,這位沈少將為人倒也正派,對佛教非常友好,多少次都到佛光山來拜訪請教;他曾經跟我們要求捐贈一尊觀音像給綠島監獄,由於對於受刑人的憔悴樣貌印象深刻,深刻感受到他們需要心靈上的明燈,我當即允諾,花了五萬元,請了一尊觀音像,運送到綠島監獄。

說起綠島這個地方,人人談到總不敢言說,感覺這是一個很神袐的地區。其實,在我的看法中,綠島的政治犯大部分都是冤枉的。就算是政治犯,也不至於被判刑這麼嚴重,只是政治立場彼此不同,因為政治自我為重,而將對方視為敵人,無法加以寬恕。大概在一九三○年代的大陸,曾經就有一些民主黨派的人士,要求蔣介石先生赦免政治犯,政治犯只是因為政治思想理念不同,並沒有作奸犯科,不至於有那麼嚴重的刑罰。

後來,柏楊先生終於在一九七七年從綠島釋放,一九九四年在台北成立了一個「人權教育基金會」,成為「國際特赦組織中華民國總會」(今為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創會會長。人權基金會經常需要開會,我都請當時台北道場的住持,供應他們開會場所,給予他們方便。

人權,必定是重要的課題。在這個世間上,從前講究神權,這種時代過去後,開始講究皇權,「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的這種時代也被推翻了,現在就到了民權時代。對每一個人而言,他都有生存的權力,不能因為少數人的利益,剝奪他人生存的權力,這樣的看法我非常贊成。

現在講究人權,我認為,甚至將來的時代,還要進入到一個「生權」的社會,所謂生權,就是每一個生命,所有的大地眾生都有權力生存,如牛、馬、鷄、鴨,牠們不是生來給人吃的,牠們也沒有放棄自己的生命。你說這個世界就是弱肉強食,老虎不吃斑馬、羚羊,那許多斑馬、羚羊就會繁殖過多;但是,人類並沒有吃老虎、獅子,老虎、獅子也沒有繁殖到充滿世界,因此弱肉強食固然是這個世間免不了的現象,但是人類總不能都跟老虎、獅子一樣,也成為這個世間的弱肉強食者。所以未來的世界,人權、生權必然會受到這個進步的社會和時代所重視。

對於柏楊先生創辦的人權協會,我也同意支持,但是對於他贊成廢除死刑,我就稍有不同的意見。還記得,在二○○一年,美國奧克拉荷馬市聯邦大樓的爆炸案凶手麥克維被處死案,媒體詢問我對死刑的看法。我當時表示,我贊成人的一些過失,如貪汙、侵占、欺詐,都可以用種種的刑罰代替,免除死刑;但是,對於殺人犯,不能免除死刑,因為你已經把別人殺死了,你卻逍遙法外,這個不合乎因果的道理,佛法講如是因,就有如是果,如果殺人者不償命,我覺得好像違背佛法的意思。

所以我對柏楊先生表示,對於殺人不判死刑,我不能贊成,這個社會需要靠法律來維持秩序,但是道德良知、因果觀念,對社會的安定還是很重要。

柏楊先生想說服我的看法,但是這不是說服的問題,這是我的信仰問題,我信奉佛法,我就要有佛法的因果觀念。後來,繼我的表態後,曾經擔任過警政署長的莊亨岱先生也有所回應,他也不贊成免除死刑,為什麼?因為在他的工作職責下,他見過太多殘忍的殺人情況,怎麼可以因為時間的過往而沖刷掉他殺人的事實呢?這對於受害者而言,實在有失公平,因此他贊成不能免除死刑。

多年後,在二○一○年,甚至為了一些死刑犯要執行死刑,必須要讓法務部長簽署同意書,當時的法務部長王清峰女士當場表態,寧可辭職不做部長,也不願簽署同意書讓死刑執行,隨後辭職。同年,我在三月十三日報紙上發表了一篇〈我對死刑的看法〉,也引起了社會對死刑的論爭,對於主張廢除死刑,我認為仍然值得商榷。

一個社會要長治久安,不能只靠法律的制裁,法律的制裁雖然能恫嚇於一時,卻不能杜絕犯罪於永遠。雖然有人主張「亂世用重典」,但嚴刑重罰只能收一時治標之效,要想治本之道,應該宣揚因緣果報的觀念。總而言之,死刑是不得已的方法,一個人犯了罪,當然可以用種種的處罰來代替死刑;但是廢除死刑,確實還有待進一步研究。不過,有關單位對判決死刑一定要慎重,如果案情真相沒有辦法完全釐清之前,還是應該槍下留人。

而我自己生來有一個性格,很喜歡打抱不平,喜歡主持公理正義,所以這次蘇建和他們三人在死亡邊緣徘徊了二十多年,終於判為無罪釋放,讓我感到公理正義得以伸張外,也讓我想到佛光山的弟子,如果有好打抱不平的性格,喜歡主持公理正義,具有俠義精神,我很願意培養他,希望他能就讀法律科系,考取律師後,掛牌不收費,專為受冤屈的人伸張正義,解除他的冤屈怨恨。然而,人才難得,我今天在此記述一筆,希望來者有人能了解我的心意了。

二○一二年,因為陳水扁在獄中屢屢生病,由於前總統的身分,我呼籲政府應該給予一些寬恕,讓他居住的地方受到寬待;這也讓我想到,一九七九年,在三十多年前叛逃的上尉林毅夫,因此,五月十四日,我在報紙上投稿〈慈悲與仁愛的啟示──請寬待陳水扁、赦免林毅夫〉一文。

一九五二年出生的林毅夫,是宜蘭人,在金門軍隊服役中叛逃到大陸,現在已經在大陸成為名學者、經濟學家,並且擔任世界銀行的副總裁。幾次想申請回家奔喪,政府都不允許。讓我思起一九四九年金門古寧頭的戰事,共軍投降者有七千多人,如今都已是垂垂老兵,我想有意願者,都能回到大陸家鄉探親,共產黨也沒有計較;而韓戰結束後,一九五四年間,有一萬四千多位俘虜,不願意再回大陸,到了台灣,如今不知道有多少老兵紛紛回到家鄉。為什麼對於一個林毅夫,要那麼計較他能不能回來奔喪?

在人道的立場上,應該要一笑泯恩仇,對於兩岸現在的和平,彼此要釋出善意,不要太斤斤計較過去的仇恨,大家都是同種同源的炎黃子孫,要朝未來友誼發展。過去國民黨、共產黨兩岸對峙,互不相容,但是現在有心人,都希望見到兩岸共同發展的和諧,不可以有偏差的待遇,兩岸的關係要學會用新思想,新的包容,大陸胡錦濤總書記曾說過,擱置爭議,我覺得這樣才能真正的解決問題。

而我多年在監獄裡面講說,也常在監獄舉行皈依,徒眾們都跟我警告:「師父收了那麼多受刑人的徒弟,將來不知道會不會有一些不好的後果……」我從來都沒有遭受過不好的後果,反而每次過年的時候,偶爾收到一些過去的受刑人所寄來的賀年卡,甚至還有紅包供養,五十塊、一百塊不等,令人動容。有這樣的感恩心念,你能把受刑人都看成壞人嗎?還曾有一次,我乘火車沒有座位,站在火車上,後來,一位年輕人走到我的面前,請我去坐他的位置,我很訝異,他輕輕的跟我說,您是我的師父,我在某某監獄皈依做您的弟子。你能說受刑人一定都是壞人嗎?

我們的社會對於受刑人,應該不要有那麼多成見,在監獄裡的人失去了自由,犯了法當然理所不容。可嘆的是,有些受刑人回到社會,社會排擠他們,讓他們倍感挫折;其實,有一些從監獄出來的受刑人,可能心地善良,人格高尚,也不亞於一般的人士。既然刑法給他一個公道,已經讓他再回到社會重新做人,我們也應該要用他重新做人的角度來幫助他。所以我們的社會應該要學習寬諒受刑人,成就他,不要排斥他,就等於父母,如果你的兒女有了一點犯錯,你能從此就不要你的兒女嗎?你就認定你的兒女是一個不可救藥的人嗎?當然不會。

過去在監獄裡面布教,說法的時候我經常都講:「各位難友!」因為,說到坐牢受刑,我自己也有過兩次經驗,一次是在一九四七年,我被不知道何方的人士逮捕,關閉了兩個禮拜,我也不能會客,不准問對方是什麼理由要逮捕我,只知道在關閉我們的小屋子裡面,今天槍斃兩個人,明天槍斃三個人,或者有的人被打得渾身流血,由獄卒抬回牢獄中,我那時候真有「眼看他人死,我心急如火,不是傷他人,看看輪到我」的心情。

真有那麼一天,我記得在一個豔陽高照的下午,對方把我五花大綁,帶出被拘留的地方,我以為也是綁赴刑場,雖然大地豔陽高照,但我感覺到陰沉的氣氛,就這樣面臨與世間隔絕的這一刻,我沒有恐怖,只微微感到可惜,我才二十一歲,就要在這裡像水泡一樣,一下子幻滅,師父也不知道,父母也不知道,連一個朋友也不知道,忍不住地自嘆。

後來,他把我押解到一個房間審問,滿室都是刑具,有押棍、灌水的、吊打的等等,令人毛骨悚然。他說我替共軍販賣藥水棉花,可憐我都不知道藥水棉花的功用是什麼?後來才知道這是軍用品,是戰爭的時候,軍中如果有人傷亡,需要一些藥水棉花來治療。但是我只是一介僧侶,從佛教學院出來不久,還不懂這許多社會上的事件。審問我的人,他也諒解我是一個小學校長,算是知識分子,因此從寬處分,要我以後不可以計較,當天就把我釋放了。出了監牢的大門,一時彷彿隔世,我的師兄就在門外等待我,接我回寺,我不明不白的被關了近兩個星期,真是冤哉枉也。

另一次,是在一九四九年,我初到台灣,還來不及熟悉環境,忽然間就被人拘留了。先是關在中壢看守所裡面,後來,把我遷移到桃園的一座倉庫,裡面有好幾百人,原來我們所有從大陸過來台灣的出家人都被聚集在這裡,失去了自由,這當中有慈航法師,有陸軍中將的律航法師等等。當時,大陸不斷的廣播,表示他們派了五百個間諜,以僧侶的身分在台灣活動;台灣的治安單位聽從了這樣的文宣,就趕緊把所有從大陸來的出家人逮捕,摧殘佛教,寧可冤枉一萬,也不希望逃去一個。

在那個恐怖的時代,不知道有多少冤魂,就這麼悄悄地離開了世界。幸而那時候我們有一些正信的佛教居士,為大家奔走呼號解救,這許多人物,包括前台灣省主席吳國楨的父親吳經明老居士、孫立人將軍的夫人孫張清揚女士、立法委員董正之、監察委員丁俊生等人,給我們很大的幫助,我只坐了二十三天的拘禁,也不問什麼理由就把我放了,可憐的慈航法師又被多關了一百三十多天,才被釋放。像這樣的錯誤,又是誰的罪過呢?是我們犯罪應該受刑?還是由於他們的無知,而有這樣的冤屈?是社會環境、人為過失所造成的嗎?誰又該受到懲罰呢?所以是非就很難定論了。

因此,世界上多少的冤獄委屈,我也曾經感同身受過,對於每位暫時失去自由的「難友」,希望他們皆能蒙受諸佛菩薩的加被,涓涓法水能流入每個人心中,增添生命的力量,勇於面對未來必定光明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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