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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62 潘維剛

潘維剛立委(一九五七~),祖籍江蘇省泰縣,於板橋眷村長大。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士、台灣師範大學政治研究所法學博士。歷任國民黨中常委、立院黨團書記長、台北市議員、立法委員、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長、老人社會大學校長、中華佛光會副會長、中華總會理事、檀講師。

潘立委的父母、先生、娘家都是基督徒,全家只有他一個人信佛教,雖如此,他的夫婿田正起先生,也常陪他到台北道場請法。所以他在家裡以佛教徒自居,不受影響。從他在台北市做市議員、立法委員起,只要與佛教有關的各項事情,都會挺身而出,誠屬不易。

他是佛光協會副會長,常給予諸多的協助,例如:宗教立法、國定佛誕節等諸多法案,都很熱心、積極為佛教爭取,且不只在台灣護持佛教,每次到大陸,也以立法委員的身分,在大陸為佛教爭取佛教發展的空間,可以說,他是一個很熱忱、很善良的社會工作者。

他經常說:「佛教不但是我們的信仰,佛教也是我們的生命,信仰和生命是分不開的,所以我的家庭裡雖然是基督教,但是我流著佛教的血液,我誓為佛教做護法長城。又我從大師身上,學到很多,如︰『天下沒有非我不可的事』、『人忙心不忙』、『凡事心甘情願就不會辛苦』……我是佛光人,我不想往生西方,不想永生,不想神通,只想追隨大師,讓人間佛教落實於社會。我一定會在我工作範圍內,儘量照顧大家,服務社會。」‭ ‬

潘維剛在議員、立委任內,舉辦很多公益性活動,因其時常心存慈悲,心中有佛,相當難得,在政壇上樹立了很好的服務形象。

談及民意代表為服務選民,幾乎一天二十四小時都不夠用。美國的民族性比較注重集體創作,在美國,一個市長就有三十多個助理,幫忙市長(或議員)接洽選民需求,市長本身不必趕場似的接觸選民,才有多餘的時間,來思考決策性的問題,這也是一種問政模式。

在立法方面,我覺得應從積極面去著手,如「可以這樣」、「可以那樣」,比起「不可這樣」、「不可那樣」的立法方式,較易為民眾接受。

很多國家都很禮遇尊重宗教人士,如以服務性質,將營利提供為宗教用途者,大多是不扣稅的。這對提倡奉獻服務的行業,不僅是鼓勵更是尊重,很值得我們參考。

我覺得潘維剛雖是女性,應該在黨政裡面可以給予他更重要的職務,我想他一定能夠勝任愉快,因為他在能力、熱忱、風度上,比起其他的女性有過之而無不及。可是政治上的人事冷暖的關係,就不是我們完全所能了解的。

誠心祝福他百尺竿頭,再更進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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