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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32 六、我的教法中沒有男女的區別
佛陀創建僧團後,其姨母摩訶波闍波提夫人一再強烈地要求出家,其初佛陀堅決拒絕,後經反復懇求,佛陀乃制定「八敬法」,聽憑摩訶波闍波提夫人及其所率領的五百女人出家修道,是為比丘尼僧團建立之始。佛陀對於佛教女性僧團建立過程中的真實態度,相關的八敬法的原則,以及在這些背後的佛陀教化的女性思想問題,不僅在當時的佛教界與社會人士中是一個十分敏感而繁難的課題,一直持續到今日的國際佛教界,也仍然還是一個需要進一步理性疏解的課題。星雲大師的新佛陀傳記當然必須面對和處理這一個敏感議題。那麼大師將何以處理這個議題呢?在他的處理中又會透露何種思想資訊呢?
關於佛陀在相當長的時間不同意女性出家修道的理由,新佛陀傳記通過佛陀與阿難的以下對話,對此提供了這樣的解釋與說明:
「佛陀!你說僧團中不讓女人加入,難道佛陀的教法中有男女的區別嗎?」
佛陀耐心的向阿難解釋道:
「阿難!我的教法中沒有男女的區別,當初我才成道時就說過一切眾生皆可以成佛的話,佛法是不揀別任何人的。我不但說男女應該平等,而且我更說一切眾生都是平等。不過,雖然是這麼說,你也知道我的教法仍是以人類為本。在人為本的立場說,無論是男子或女人,修功德、智慧,自利利人,斷除煩惱,都是一樣可以證得聖果的。當我在祇園精舍說法的時候,波斯匿王和末利王妃的愛女勝鬘夫人,她修學我指示的教法,她能說非常深奧、圓滿、究竟的法理,妙慧童女只有八歲,她了解我的教法也並不亞於別人。我在第一年傳道的時候,我就接受耶舍母親的皈依,做在家的優婆夷弟子。
阿難,你要知道修學我的教法,不一定要出家,就是我所現的出家相,這也不過是適應時代文明而權巧的示現,這並不是我佛陀的真實相。當然我也知道像姨母這樣的女子出家,將來一定能成為有德的大丈夫,證得尊貴的聖果,不過是為著未來的教法,開放女子加入僧團的例子,好像良田中生長了稗草,是會傷害收穫的,想到這裡,所以我不能允許女人出家!」*63
根據這幾段說明,關於為什麼佛陀當初要嚴厲拒絕接受摩訶波闍波提夫人出家的問題,大師的解釋分成以下三層內容:
(一)佛陀的教法主張男女平等,眾生平等,因此並非基於男女不平等的意識,而不聽許摩訶波闍波提夫人及她所率領的女眾出家修道。大師這裡借著佛陀之口,以勝鬘夫人、妙慧童女,還有耶舍母親等著名佛教女性的事情為例,說明佛陀擁有男女絕對平等的意識,因此佛陀不可能因歧視女性而做出這樣的決定。
(二)然而一個絕對不會分別男女、歧視女性的佛陀,卻不同意建立女性僧團,這之間不是包含著一個明顯的矛盾嗎?新佛陀傳記借佛陀之口進一步解釋,出家制度本身只是適應「時代文明」的「權巧的」示現,它不是修學佛教的根本的方式方法,所以一個人學習佛教並不一定要出家,佛陀是從這個道理而不接受女性出家。
(三)所以佛陀是適應「時代文明」的要求創建出家修道的制度,也是適應「時代文明」的要求而不願意許可女性出家,因此考慮未來教法的前途,若是聽許「開放」女性加入僧團,將會引起佛教的衰微,所以佛陀不接受女性出家。
由於摩訶波闍波提夫人等堅持不懈的追求,也由於阿難等僧團長老的支持,佛陀最後接受女性出家,他制定八敬法的制度,以化解因接受女性出家而給僧團帶來的某些不利的影響。新佛陀傳記中的佛陀說到:「猶如農夫作堤,預防水患,我也是為防止正法變成濁流。妳們如能誓願奉行,我今聽許於正法律中受具足戒出家學道。」
新佛陀傳記在佛陀已經決定接受女性僧團的事實後,寫有這樣幾句話:
佛陀很感到難以應付,佛陀知道這是眾緣和共業的關係,世間上沒有清淨常住不壞的法。*64
這句話訴諸「眾緣」及「共業」的理論,以試圖解釋佛陀允許女性出家引起的僧團建制的重大變化以及這一變化在未來可能引起的社會後果。我覺得我們可以把大師這句話理解為是其所思考和提出的,關於佛陀最初不願意接受女性出家,以及後來有條件地,創立女性出家制度的這一歷史事件的第四層內容的解釋。
(四)佛教教化在世界上存在的時間及其興衰,乃是眾生的「眾緣」及「共業」的綜合辯證的結果,因此即便聽許女性出家的事件給佛教正法帶來了提前衰微的後果,也應把這樣的制度安排以及這樣的結果理解為是人類眾緣、眾業共同作用的結果,換句話說我們不可簡單地以女性僧團的建立作為解釋佛教正法提前衰敗的歷史事件的唯一理由。
寶成《釋氏源流》中的「姨母求度」一條,記相關議題如下:
《中本起經》云:「佛入迦維羅衛國,姨母大愛道即至佛所,白言:『我聞女人精進,可得沙門四道。願得受佛法律,出家為道』。佛言:『且止。以女人入我法律、服法衣者,當盡壽清淨,修行梵行』。姨母求哀至三,佛不肯聽。立於門外,歔欷悲啼。阿難遂問伯母,伯母答言:『不得出家,以自悲傷』。阿難言:『且自寬意,待我白佛』。佛言:『止止』。阿難復言:『伯母多有善意,佛初生時,乃自育養,至於長大』。佛言:『於我有恩,我生七日,而母終亡,自養育我,至於長大。今我於天下為佛,亦多有恩德於姨母,但由我故,得歸依佛、法、僧,受持禁戒,不殺、盜、婬、妄飲、酒』。佛言:『假使女人欲作沙門,有八敬法,不得踚越,當以盡壽,學而行之。審能持此八敬法者,聽為沙門』。阿難便為伯母說佛教勑,姨母唯諾。佛告阿難:『若以女人作沙門,使我正法五百歲衰微。所以者何?女人有五處不能得作故耳。』」*65
《釋氏源流》這段話是撮錄《中本起經》的有關材料而成。我們把新佛陀傳記的有關敘述與寶成這段話以及《中本起經》的相關文獻深入比較之後,不難發現:
首先,針對原始佛教中關於女性出家事件及相關問題的解釋,星雲大師新佛陀傳記中提出的第一、第二及第四這三條解釋的意見,不僅是《釋氏源流》中所不具備的,也是其他相關傳統佛教文獻所不具備的。
其次,關於第三條解釋的意見─如何理解聽許女性出家會引起未來佛教正法衰微的問題─,無論在《中本起經》中,還是在《釋氏源流》中,都有「若以女人作沙門,使我正法五百歲衰微」一句,*66而在大師的新佛陀傳記中,這句歷史上有名的說法被明顯地略去了。還有,《中本起經》及《釋氏源流》中本段故事的最後,都有「女人有五處不能得作」一段,*67這段話及其所包含的思想內容對於女性的價值,表現了明顯的歧視,所以在大師的新佛陀傳記中也都被有意識地略去了。
因此,經由比較和疏理,我們完全可以確定:星雲大師新佛陀傳記對於女性出家修道、女眾僧團的建立、八敬法原則等等問題的梳理與詮釋,同樣在漢傳佛教理論與實踐的歷史進程中,具有推動佛教女性思想現代轉型的重大意義。大師在其疏釋中提出了根據「時代文明」理解相關佛教制度的總體詮釋方向,這一詮釋方向不僅為正確地理解原始佛教僧團的女性問題,提出了合理的方法與策略,也為今日繼續清理這一佛教歷史問題,回應現代佛教僧團制度的創建,提供了基本的方法和思路。同時大師這裡所開拓的依據「時代文明」理解佛教出家制度的思想,也為我們理解一切在具體歷史文明中發生的佛教理論及實踐的嬗變與發展,提供了理論的指導。
其實,在寶成《釋氏源流》這段引文所出自的《中本起經》第九品《瞿曇彌來作比丘尼品》一經中,尚有如下的一段:
然後異時,大愛道比丘尼與諸長老比丘尼,俱行詣賢者阿難而問言:「阿難!是諸長老比丘尼,皆久修梵行,且已見諦。云何當使為新受大戒幼少比丘僧作禮?」阿難言:「小且待,我今入問之。」阿難即入,稽首佛足下,白佛言:「大愛道比丘尼言:是諸長老比丘尼,皆久修梵行,且已見諦,云何當使為新受大戒幼少比丘僧作禮?」佛言:「止止!阿難!當慎此言,勿得說也。」但汝所知,不如我知。若使女人不於我道作沙門者,外諸異學梵志,及諸居士,皆當以衣被布地,求哀於諸沙門言:『賢者有淨戒高行,願行此衣上,令我長得其福。』佛言:「阿難!若使女人不於我道作沙門者,天下人民,皆當解髮布地,求哀於諸沙門言:『賢者有戒聞慧行,願行此髮上,令我長得其福。』若使女人不於我道作沙門者,天下人民,皆當豫具衣被、飲食、臥床、病瘦醫藥,願諸沙門當自來取之。若使女人不於我道作沙門者,天下人民,奉事沙門當如事日月、如事天神,過踰於諸外道異學者上。若使女人不於我道作沙門者,佛之正法當千歲興盛。」*68
這段經文實際上清楚指出了如果不聽許女性出家,佛教正法將會興盛千歲的理由:由於接受女性加入僧團,引發社會人士對於佛教僧團的誤解及不信任、不尊重;而如果不接受女性出家,則可以贏得社會人士對佛教僧團的信任及尊重。然而為什麼當日的社會人士會有這種價值觀念呢?按照星雲大師新佛陀傳記中的思路,我們可以回答那恰恰是「時代文明」影響的結果。所以《中本起經》中的這段經文已經十分正確地解釋:其實並非女性出家導致了佛教正法的提前衰微,而恰恰是「時代文明」的病態價值觀念,才導致了正法的提前衰微。同時根據同樣的思想邏輯,我們還可以繼續推論:如果隨著「時代文明」的進步,人類有關的性別價值觀終於獲得合理的調適,那麼所有與女性出家及佛教女眾地位、價值有關的議題與爭執,豈不是可以迎刃而解呢!凡此,我們要看到,都是在大師這部新佛陀傳記相關章節中題中應有的精微之意。
【附注】
*63釋星雲:《釋迦牟尼佛傳》,頁197。
*64同註63,頁198。
*65《釋氏源流》卷1,頁79b。
*66《中本起經》,《大正藏》第4冊,頁159b。
*67《中本起經》:「佛復語阿難:以女人作沙門故,使我法五百歲而衰微。所以者何?阿難!女人有五處不能得作。何等為五?女人不得作如來、至真、等正覺;女人不得作轉輪聖王;女人不得作第二忉利天帝釋;女人不得作第六魔天王;女人不得作第七天梵天王。夫此五處者,皆丈夫得為之耳。丈夫得於天下作佛、得作轉輪聖王、得作天帝釋、得作魔天王、得作梵天王。」同註66。
*68《中本起經》,《大正藏》第4冊,頁159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