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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27 宗教法立法 宗教界領袖集思廣益

【記者郭書宏、羅智華台北報導】中華文化復興運動總會宗教委員會昨天召開第一次委員大會,由宗委會主委、佛光山開山星雲大師主持並頒發委員聘書,有多位宗教界領袖代表與會出席。會中針對宗教團體法進行意見交流,並討論宗委會未來會務發展方向與經費來源事宜,並通過由國際佛光會籌劃第一次祈福大會。

昨天出席來賓與團體包括擔任宗教委員會主委的佛光山開山星雲大師、天主教樞機主教單國璽、中華民國道教會秘書長張檉、中華佛教居士會理事長黃書瑋、中華民國一貫道總會理事長王昆德、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等宗教領袖、以及中華文化復興運動總會秘書長蘇進全、宗委會總幹事簡志忠;長期參與宗教事務的銓敘部長朱武獻亦特別出席,聽取宗教界意見。

星雲大師開宗明義表示,宗教信仰是跨越國界,具有安頓人心與促進和平的社會功用,但由於現今宗教快速發展,產生部分亂象及法律問題,所以宗教法的立法也顯得格外重要。星雲大師表示,藉由宗教法的立法,可以整合並發揮各宗教的力量,其力量之強大更甚於軍事、政治、經濟等層面。大師強調所有正信宗教都是以追求和平為理念依歸,他亦期許未來宗教界能加強對談與交流,相互包容與尊重,發揮更多影響社會人心的安定力量。

代表政府出席的朱武獻亦提及宗教法有其立法之需要,並期許能儘速通過法案,他還詳細介紹宗教法的歷史背景緣由。

針對宗教法,他表示目前政府與宗教界仍存有許多協商空間,包括近來受到宗教界關心的寺廟納骨塔處理方式、宗教會計制度及免稅範圍等,都是可以再溝通研商的議題。

單國璽樞機主教表示,他很慶幸台灣各宗教能夠彼此同心協力,為社會人心發揮更大的正面力量,他並希望宗教法中的限制法令能少一些,賦予相對的宗教自由。

張檉則希望可以建立宗教師的證照制度,藉由完備的宗教人員培育制度來提升宗教水準,並透過宗教立法來維護宗教的優質文化、為宗教正本清源。(2004.07.08/人間福報‭/‬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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