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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27 星雲:宗教法簡單就好

滅香陳抗才滅火「宗教團體法」立法傳言却四起

【記者丘采薇、鄭/台北報導】環保署推動「宮廟減香」引發中南部廟宇懷疑政府要「滅香」,發起凱道遊行,經民進黨緊急動員滅火,活動改成宗教嘉年華,但宗教界還有另股火勢在延燒,內政部正研訂「宗教團體法」草案,引起多個佛教團體反彈,發動連署抗議。

民政司昨緊急澄清

減香政策最後變成「滅香」傳言的「慘痛」經驗,讓內政部不敢再大意,民政司昨緊急對外澄清,強調草案還在凝聚共識的階段,目前未送至立法院。坊間傳言已送至立法院進行二讀的說法純屬謠言。

佛教團體連署抗議

國內宗教界最近不平靜,除了傳聞「滅香」的爭議外,另有台灣佛教總會、中華佛教比丘尼協進會、中國佛教傳布會、中華佛教護僧協會等多個佛教團體,針對「宗教團體法」草案除舉辦反對研討會外,並在網路發起連署抗議。

這些宗教團體指出,未來內政部「宗教團體法」只要立法一旦通過,宗教團體的財務必須完全公開;草案擬成立宗教司,以後合法登記的寺廟,信徒捐款要申報所得,財務要列冊接受政府管理,所有宗教活動包括誦經、法會、進香,都要經過宗教司批准。三年內沒有成為宗教法人就會被撤銷團體資格等等,質疑草案部分內容違憲。

對此,內政部民政司昨天強調,這樣的說法都是誤解。民政司解釋,「宗教團體法」草案並非要求宗教法人財務全面公開,而是要求財務報告要讓內部組織成員知道,如果有接受外界捐贈,也要讓捐贈者可以查詢或閱覽,如此規範是希望能夠回應社會大的期許,並非政府要介入宗教事務的自主管理。

司長林清淇表示,坊間流傳「宗教團體法」草案的一些內容錯誤,包含幫往生者誦經要報准、在家清修要登記等,都非事實。

星雲:宗教法簡單就好

【記者徐白櫻、陳宛茜/連線報導】內政部研擬宗教團體法,規範部分宗教行為,草案引來部分宗教團體連署抗議,對此台中教育大學台語文學系副教授林茂賢認為,「愈少的規範、就是愈多的尊重。」他認為台灣民智已開,政府不需插手管心靈信仰之事。

佛光山開山宗長星雲大師也曾針對宗教法發表見解。星雲當時表示,支持立法規範有關財務、稅法與建築等世俗項目,但弘法、傳教與靈修活動,他認為應尊重「僧事僧決」,由教界自己制定的儀規來解決。

談到「宗教團體法」,根據人間通訊社刊載,星雲大師在六月廿四日曾針對宗教法立法問題提出個人見解。

星雲表示,宗教本身有它自己的律法、戒法,政府只要對社會世俗上的財務、稅法、建築、宗教師資格認定、寺廟住持升等給予一點規範就好;其他弘法的、傳教的、靈修的活動,政治就尊重「僧事僧決」,由教界自己制定的儀規來解決就好。

星雲指出,宗教法簡單就好,只須把握幾個要點制訂明確規範,如訂定出家資格、寺院住持須佛學院畢業等,政府要朝積極面管理,不要什麼都不准。

星雲在文中也呼籲,希望有對宗教了解的官員代表政府,與佛教裡有法律常識的僧侶對談,把彼此的河水、井水說清楚,不要互相冒犯,各自本分,宗教還是要有個立法,共同遵守,比較合理、公平。(2017‭.‬07.22‭/聯合報‭/‬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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