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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060 法律

我們在人間生活,有了制度,有了規範,生命權利才能獲得保障,因此國家制定了人民共同遵守的法律,用以懲戒壞人、保障好人。法律是人類行為的共同準則,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是不受生活水準、謀生能力、地位貴賤、權利高低而有不同的懲戒條例。

所謂「法律」,其意義有四點:

第一、善惡是顯露的法律:法律是用來制裁犯罪、打擊恐怖行為,是保護善良、維護道德倫理的法規。所謂「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再高明的違法手段,終有露出破綻的時候,所以在法律之前,千萬別心存僥倖,莫存疏漏之心而去為非作歹。俗語說:「若欲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法律是無情的,法律是懲奸除惡,是維護善良的戒尺,所以善惡是顯露的法律。

第二、本心是內在的法律:法律能對罪犯處以刑罰,但是人們內心無形的善惡,由誰來判決呢?自己的良知,以及自己的本心!孔子曾說「以德去刑」,說明人人自覺的道德本心,就是內在的法律。所以每個人都是自己的法官,自己應該為自己每天的行為做裁決,我做了什麼善?做了什麼惡?自己的善惡自己最清楚,你逃得了天下人的眼睛,逃得了國家的法律,但是逃不了自己的良知。所以本心是內在的法律。

第三、天理是共遵的法律:國際間,每個國家和國家之間的法律不一樣;有些國家,這個地區和那個地區的法律也不一樣,甚至於每一位法官的裁決,因為所依的律法條文不同,而有不同的判決,如此如何公斷一個人的罪名呢?天理!天理是人類絲毫不差的善惡報應,所謂「人在做,天在看」、「舉頭三尺有神明」,這都是說明天理是共遵的法律。

第四、因果是最高的法律:《大寶積經》云:「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你種善的因就有善的果,造作惡的因就有惡的果,所以因果報應是最高的法律,無論達官貴人或販夫走卒,無一能在「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因果定律下,獲得寬貸或殊遇。如《地藏經》說:「莫輕小惡,以為無罪,死後有報,纖毫受之。」所以因果是最高的法律。

世間上,雖說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然而法律卻有漏洞,有時還會受到人情左右,因此法律未必能做到絕對的公平。惟有在善惡、良心、天理、因果之前,才是人人平等。因此,「法律」的意義有四點:

第一、善惡是顯露的法律。

第二、本心是內在的法律。

第三、天理是共遵的法律。

第四、因果是最高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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