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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81 說理的分別

你喜歡有道理的人,還是喜歡不講理的人?不用說,必定是有理之人較受歡迎。所謂「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世間的人我關係、人我次序,它都有一個道理;乃至天有天理、地有地理、物有物理,人有心理,哪一樣不講理呢?但是,現代有一些人,理太多了,不相干的事情,他也能說出一大堆的理來,那就「理不對題」了。有時候,理太多也不必要。以下,說明理的輕重、分別:

第一、不願說理是固執:有些人,明知道事情真相,可是他卻抱著「算了、我不講了」的消極心態,就是不要把它說明,這就是固執。擇善而固執是沒有錯,但是你抱殘守缺,不肯接受真理,不肯講出道理而作繭自縛,這也是不對的,甚至自找苦吃,自己要去承受不願說的苦果。

第二、不會說理是傻瓜:有的人,他有理,你叫他說,可是他不會說,也說不清楚,來龍去脈不能說明白,讓人聽了也不知道說什麼。這還可以從一次一次練習中,改變自己的表達能力,逐漸進步的。

第三、不敢說理是奴隸:第三種是,他知道是非,知道真相,但他就是不敢說,用「我認了」、「算我吃虧」、「算我上當」,草草了事。不敢說理,是一種奴才的性格。這是不明白因緣始末,內心怯弱,缺乏勇氣、信心和力量不夠所致。這必須在不斷充實自我中,增長智慧,建立自信;在精進努力中,增長福德,建立尊嚴,就能漸漸遠離不敢說的煩惱。

第四、不肯說理是無知:第四種是,他有理,但他就是不肯說,他認為「好啦,給你們冤枉,給你們怪,給你們去亂說,我就是不辯。」這個叫無知。無知的過失,是不知道錯在哪裡?嚴重者,甚至誤人誤事,你有理為什麼不說呢?

理,必須是公理、公義、公有;理是公平的、理是平等的、理是大眾的。有的時候,這一邊有理,那一邊也有理,這就要用智慧來相互擺平。有的時候,你在這邊看是這樣,在那邊看是那樣,有很多的矛盾;雖然如此,彼此也會有個關係,有個原則。因此,不講理的人,是不可理喻,太過講理的人,過於精明,也不能代表一定是對的。這四點說理的分別,我們不能不去注意,而且要分別清楚的認識,當說則說,當不說則不說,這是重要的原則。

第一、不願說理是固執。

第二、不會說理是傻瓜。

第三、不敢說理是奴隸。

第四、不肯說理是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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