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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36 行為之鑑

所謂「相由心生」,人的內涵、思想、品格,往往表現在他的言語、相貌、行為當中,而一個人的吉凶禍福、是非善惡、得失榮寵,也是由他的行為可以看得出來。藉由別人或自己的行為表現,作為借鏡和警惕,時時觀照,時時反省,時時調整,以此圓滿人格、成熟自我。以下四點意見提供:

第一、吉凶禍福是因果的關係:命運不是定型,是可以改變、轉化的。命運之中的吉凶禍福有其因果關係,並非上天來懲罰我們,或獎賜我們,而是自己行為決定的,所謂「種如是因,得如是果」,因此自己的行為應當自己承擔。《俱舍論》有云:「因緣合,諸法即生。」世間的一切都離不開因果法則,善惡好壞、吉凶禍福都是其來有自,如能明白因果,知道人生的究竟、本來,便能不怨天尤人,自在生活。

第二、稱譏毀譽是人為的關係:世間一切稱讚、譏諷、毀謗,都是別人加諸給我們的。沒有一定的標準,都是人為的,人為就有錯失,所以對於稱譏毀譽不必太過認真。白隱禪師被人冤枉,非但不辯解,反而默默負起孩子的撫養責任,不管他人譏笑打罵汙辱;夢窗國師對於將軍惡罵鞭打不以為意,安然若素;弘一大師洗淨鉛華,不貪戀名利浮華;居里夫人視榮譽為玩具,真所謂「於毀於譽心無增減,聞善聞惡心無分別」,在他們心中稱譏毀譽就如同一抹清風,過而不滯。

第三、立身行事是自我的關係:胡適曾說:「要怎麼收穫,先怎麼栽。」立身處事是自己可以決定,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風格、形象,這些都是自己創造出來,沒人能替得。你講究仁義道德,你實踐慈悲喜捨,就能樹立一個好的形象;你凡事計較,你待人刻薄,便得不到別人的敬重。因此,我們要立志做自己的主人,為生命創造一個至真至善的境界。

第四、是非曲直是天理的關係:是非、善惡、好壞、順逆是世間自然的道理,世法的本來,所謂「事有不可明者,理有不可知者」,因為天理自有主張。然而雖處塵世,也應有超然的對待,對於是非曲直了然於心,卻不為其所束縛,如同維摩居士「雖處居家,不著三界」在紛亂的現實生活中,認清自己的立場,不隨波逐流。

生活之中所接觸的人事林林總總,如何保有一顆寧靜的心,在於時時觀照,深入思惟,讓每一份因緣都成為自己的增上善緣。這四點「行為之鑑」值得深思。

第一、吉凶禍福是因果的關係。

第二、稱譏毀譽是人為的關係。

第三、立身行事是自我的關係。

第四、是非曲直是天理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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