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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84 第四五課 六成就

應時得友樂,適時滿足樂,

命終善業樂,正信成就樂。

──《法句經》

【提要】

佛陀告訴我們:「未成佛道,先結人緣。」結緣就是播種,結緣愈多,等於銀行的存款也就愈多,銀行的存款多了,還怕事業沒有成就嗎?就如佛陀說法,也必須具足眾因緣才能成就。諸經之首都由「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等話語開始,這說明佛陀在宣講法音時,也必須先具備「信、聞、時、主、處、眾」等六種條件來成就。

【正文】

佛教講因緣,凡事必須因緣具足、眾緣和合方能成事。此緣起法為佛陀所證悟,這是放諸四海皆準的真理,即使佛陀說法也必須具足信成就、聞成就、時成就、主成就、處成就、眾成就等條件,才能開演法筵,此稱之為六成就。

諸經通序「如是我聞」等語,便具足這六種成就:

1.如是:為「信成就」。佛法大海,唯信能入,信受如是之法是佛所說而不疑,並依之而奉行,故稱信成就。

2.我聞:為「聞成就」。阿難自聞,阿難親聞佛之說法,故稱聞成就。

3.一時:為「時成就」。指說法之時間,法王啟運嘉會之時,眾生有緣而能感者,佛即現身垂應、感應道交,不失其時,故稱時成就。

4.佛:為「主成就」。指說法之主,佛是世間、出世間說法化導之主,故稱主成就。

5.在某處:為「處成就」。指說法之處,佛曾於忉利天為母說法,除此,皆於人間印度的摩揭提國、舍衛國等處說法,故稱處成就。

6.與眾若干人俱:為「眾成就」。指聞法之眾,菩薩、聲聞、緣覺、天、人等諸大眾雲集聽法,故稱處成就。

以上六緣具足而教法興,故稱之為六成就,如果缺乏其一,即不能有正法流傳,故知成就道場說法,非一人所能為,須待信、聞、時、主、處、眾等因緣具足,方能開演法壇。因此今之說法者,應當秉著恭謹虔誠之心,宣說法要,令大眾菩提增上,蒙受法益;而聞法者也應心懷稀有難得、難遭難遇之想,並且發願護持正法、成就道場,如此方能使佛光法水,淵遠流長。

【習題】

1.請舉例說明「六成就」的意義。

2.「六成就」符合佛教的什麼道理?

3.試舉一則「六成就」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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