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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13 加持和救護

一般佛教徒誦經、拜佛,都希望獲得佛菩薩的加持。所謂「加持」,就是心靈上的力量、心靈上的感受,有了這種力量、感受,就是加持。例如:小孩子在外面受到欺負了,媽媽給他一個擁抱、安慰,那就是加持;到寺院禮佛、聽聞善知識的勉勵,恐怖感消失,就是得到加持;發生災難了,政府派員前來救護,把受災民眾送到安全的地方,保證其生命安全,有了這種幫助、因緣,就是得到了加持。

所以,心性怯懦的眾生,力量不夠,就需要信仰,需要他人的力量、思想、慈悲、精神力的加持,如我們禮拜、信仰佛菩薩,他會給我們指導,會給我們加持,幫助我們安定身心,提振我們的信心、力量,給我們智慧,給我們自己去解決問題的能力。

但信仰佛教的信徒們,對於佛陀、菩薩禮拜恭敬,想要得到他的感應、護佑,不可以有過分的要求。佛菩薩不是人間的刑事警察、不是檢察官,他不參與賞罰,不執行法令。不參與賞罰,這點我們要給佛菩薩超然的地位。我們在人間所做的惡行,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就是佛菩薩也不能干預;佛菩薩既然是真理的體現,他必定順從真理,不能違背真理。

加持最主要的,要從他力(佛菩薩)加持,到自我加持;自己的信仰、慈悲、智慧、忍耐、修行,都能自己加持自己。所以佛經裡面,佛菩薩講說那麼多的道理,都是叫我們自己做自己的主人,自己的業力、善惡、好壞,都要自己承受;佛菩薩只是指示我們、告訴我們,我們聽了以後要能信受奉行,但是不可以要求佛菩薩,不能什麼事都要依靠他來賞賜我們,那世間就沒有善惡因果了。

因此,大家應該信受諸佛菩薩的加持力,但不可以要求佛菩薩給予我們過度違背因果的保護,那是錯誤的想法,也是不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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