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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類【經義】 /
- 016-018佛法真義(共3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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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313 宗教立法
p313 宗教立法
自古以來,宗教和政治都有相輔相成的關聯性,國家也都有為宗教立法。只是每一個朝代不一樣,其所立的法,對佛教的發展都有密切的關係。像現在在台灣鬧得沸沸揚揚的所謂「宗教立法」,其實在世界各國早已施行多年。因此,以下就針對各宗教之間,與這個國家政治有關的「宗教立法」,略為一談。
早在九十年前,也就是民國十八年(一九二九),政府頒布《監督寺廟條例》。因其內容不周延,致使弊端叢生,後來改為《監督寺廟管理條例》。但是這個條例只有管理佛教和道教,天主教、基督教等其他宗教都不在管轄之列。這明顯違反了宗教平等與憲法保障信仰自由,以及宗教自治的精神,因此佛教徒認為諸多不公,因而反對立法。
不過,在我覺得,不立法,讓部分不肖人士假藉宗教之名,無法無天,這也不是辦法,還是要立法。讓一切宗教都在宗教法裡面,都是平等,這才是現在的所謂民主國家應有的法治。
但是目前在立法院裡,一個立法,經過了十幾年的風風雨雨討論,都不能成功。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那許多立法委員都不懂宗教,以外行人指導內行人,只是在法規條文上面,規定這個「不可」,那個「不可」。甚至於只是消極的管「錢」而已,對於佛教維護社會秩序、淨化世道人心、提升人民道德,甚至幫助政府繁榮經濟、促進國民外交等弘法利生的事業,都不曾過問。這樣的宗教法,對佛教又有何助益呢?所以宗教立法難望成功。
我想政府立法的精神,應該積極地站在輔導的立場上,提出一些好事,規定都「可、可、可」,多給宗教一些空間、時間,讓他們從事各種事業、傳教活動,不要讓政治來干涉宗教。因為宗教本身有它自己的律法、戒法,政府只要對社會世俗上的財務、稅法、建築、宗教師的資格認定、寺廟住持的升等,給予一點規範就好;其他弘法的、傳教的、靈修的活動,政治就尊重「僧事僧決」,由教界自己制定的儀規來解決就好。
所以,對於宗教法,我覺得簡單就好,只要把握以下幾個要點,作出明確的規範即可。第一、訂定出家資格,要正本清源,佛教的教團才能正常發展;第二、寺院的住持要有佛學院畢業的資格;第三、出家人的遺產要歸佛教所有;第四、佛教不要繳稅,佛教平時都是從事弘法利生的工作,他也沒有要國家的錢財去幫助教化,難道連一個免稅都不能嗎?第五、政府對宗教不要什麼都不准,要朝積極面,讓宗教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什麼;第六、政府對於一些邪說外道要制止。
我覺得國家應該要尊重宗教的教化,不尊重宗教是不當的。但現在宗教界和政府之間的拉鋸,法治都站在稅金上面,都站在利益、利害的關係,認為寺廟的靈骨塔要繳稅。其實寺廟的靈骨塔,都是為服務信眾而設,有的甚至不收錢;而信徒們為了感謝寺院天天為亡者誦經、上香供水照顧,才多少「隨喜布施」一些。尤其好多的寺廟,過去都是靠靈骨塔收入來維持弘法和生活,現在你叫他拿來繳稅,當然不容易接受。
甚至過去政府規定,出家人住的地方要繳稅。不過我們現在希望政府對出家人居住的寺廟,都不可徵稅,因為寺院是十方聚會的公共區域,是供人禮拜的,不是經商營業的。政府徵稅是要有收入,才要繳稅;寺廟沒有正式的收入,他的油香錢是信徒樂捐、喜捨的,所以應該是不繳稅的。
再說,寺廟裡縱有油香收入,也是用來重修殿宇,建設經堂,或者做為弘法、傳教、救濟之用。當然,不可避免的,有少數的人假藉宗教的名義,以寺廟的收入,作不當的活動,但這都是極其少數,這個部分政府可以用法令來制裁,不必列入宗教法裡。
我認為宗教法現在最重要的,是住持的條件。台灣光復之初,一個寺廟兩個頭,也就是管理人和住持,住持好像是經理,管理人才是董事長。
過去大陸上的寺院管理人,一定是出家眾;反觀台灣都是請地方上的代表、鄉鎮長,作為寺廟的董事長。而政府只認可管理人,很多不肖之徒,欺負出家人不懂法令,安排一些在家人入會,這些人都具有選舉權,很容易造成乞丐趕廟公的狀況。可憐的出家人,辛苦建立的寺廟,因為住持沒有法定的權力,只是一個經理、雇員,管理人就可以隨時請你走路;出家眾常常在一些地方官僚的壓制之下,投訴無門,當然佛教徒就怕宗教法。
還有,政府也不是真心希望宗教立法,不願看到宗教發展太大、太好,他希望宗教沒有法,讓宗教界內一團混亂,互相鬥爭,自生自滅,他好統治、統理,這種心態致使宗教法難產,也就不無原因了。
像我提倡了五十年的宗教法裡兩個重要問題,一直沒有消息:
第一,住持必須要佛教學院畢業。就是一所學校的校長,他也要有資格認證;一個工程師,他也要讀過相關的專業學科;甚至醫師要開業,也要有醫生執照。現在寺院的住持,不分僧俗,甚至官員都來參一腳;住持沒有管理專業,這是一個立法不當的地方。
再有,寺廟的財產本是十方信眾的財產,登記為住持名下;住持往生以後,寺廟的財產應為寺廟所有,由繼續接任管理的弟子來繼承。但是政府認為,其眷屬在法定上,可以取得寺廟的財產權,所以一寺住持往生了,他出家前的兒子、媳婦,或者兄弟姐妹,都來爭取寺廟的財產。
名利為世俗所爭之弊端,這兩條沒有擺平,我想宗教法恐怕不容易產生。
假如一寺住持之管理,不必另有地方的官員參與,住持就由寺廟自行選舉產生,由佛教學院專科畢業的出家人來管理;若有違反國法,貪汙、侵占等不當的行為,國家再以法律來制裁。其他的,就還給寺廟制度管理,叢林有清規,他有自己的戒律可以規範。
至於財務,政府要認定為寺廟所有,住持的俗家眷屬,不可以來繼承、占有。例如,我在建佛光山時,我個人名下沒有登記任何產業,都登記在第二任住持心平法師名下。遺憾的是,他天不假年,只做到第二任,第三任還未期滿終了就去世了。那麼他的遺產,我們必然要來接受;但政府認為這是心平法師的,接受就要繳一億元的稅,政府不問法系系統。不但如此,好在他家裡的兄弟姊妹都是正信的佛教信徒,如果他們也出來要爭產業,佛光山現在也不為僧眾所有了,就會成為心平法師家裡的兄弟姊妹所有了。
所以像這許多不當的法律,政府和佛教界之間,一直討價還價,爭論不休。例如為了納骨塔裡一個骨灰龕位,政府認為你要繳交多少稅;但寺院的僧侶想,這是我弘法的費用,我的生活費用,我自己苦心為社會服務所得,你怎麼可以來剝削我的財務?他不甘願,所以宗教立法很難。
我的意思是,希望政府方面,要有對宗教了解的官員代表政府,讓佛教裡有法律常識的僧侶先來跟他對談,把彼此的河水、井水說清楚,不要互相冒犯,各自本分,我想宗教還是要有個立法,共同遵守,比較合理、公平。
- 016佛法真義1
- p026 自序
- 佛法義理
- p 038 皈依三寶
- p041 受持五戒
- p045 布施
- p048 持戒
- p051 忍辱
- p054 精進
- p057 禪定
- p060 般若
- p063 慈悲
- p068 苦
- p072 空
- p075 無常
- p078 無我
- p082 中道
- p085 四大不空
- p089 四聖諦
- p092 四無量心
- p095 四攝法
- p100 四依止
- p103 四法界
- p105 四弘誓願
- p108 三世因果
- p111 十二因緣
- p114 涅槃
- p117 解脫道
- p122 菩提心
- p125 畢竟空
- p128 煩惱即菩提
- p131 一即是多
- p134 動靜一如
- p137 聞思修
- p140 轉識成智
- p143 豎窮三際,橫遍十方
- p145 「體相用」的真義
- p149 平等
- p152 信仰
- p155 發心
- p157 慚愧
- p159 懺悔
- p162 發願
- p164 回向
- p167 因緣果報
- p170 不二法門
- p174 如是我聞
- p176 福慧共修
- p178 老病死生
- p181 了生脫死
- p184 佛光四句偈
- p187 唯我獨尊
- p189 施無畏
- p191 兩足尊
- p193 阿彌陀佛
- p196 佛母是誰
- p199 輪迴的譬喻
- p201 自依止,法依止
- p204 諦聽
- p206 信受奉行
- p208 施受平等
- p212 八正道
- p215 八風
- p218 六和敬
- p221 法同舍
- p223 一滴水
- p225 心的譬喻
- p229 心如工廠
- p231 平常心
- p233 心外無法
- p236 方便
- p239 悟
- p242 三好
- p245 四給
- p248 六根
- p251 修行
- p256 感應
- p259 放下
- p261 捨得
- p263 福田
- p266 財富
- p269 普賢十大願
- p273 四經中的四不
- p277 四小不可輕
- p280 生公說法
- p282 言語道斷
- p285 生死事小
- p288 戒的真義
- p291 忍的真義
- p294 因果的意義
- p298 如來十號的意義
- p301 苦行的意義
- p304 愛欲的昇華
- p308 命運與因緣
- p310 祈福與消業
- p313 加持和救護
- p315 疑問與戲論
- p317 善惡業報
- p320 基因改造
- p322 非法布施
- p324 不當的「依止」
- p328 胡說八道
- p331 人創造神明
- p334 關於靈魂
- 017佛法真義2
- 佛學思想
- p008 佛陀在哪裡?
- p011 行佛
- p014 我是佛
- p017 佛佛道同,光光無礙
- p020 同體共生
- p023 地球人
- p026 得大涅槃
- p030 提放自如
- p033 頓漸平等
- p037 男女平等
- p040 平等的重要
- p043 發心的次第
- p048 給的意義
- p051 皈依
- p054 五和
- p057 七誡
- p060 歡喜
- p064 吉祥
- p067 放光
- p070 舍利
- p074 苦行
- p077 棒喝
- p080 偶像
- p083 禪和子
- p085 常不輕
- p088 殉道
- p092 報恩
- 096 消災免難
- p100 以法為家
- p102 我是誰?
- p105 自己解決一切
- p107 我在眾中
- p109 不要而有
- p112 給人因緣
- p115 互相添油香
- p117 做己貴人
- p119 財神是誰?
- p122 有佛法就有辦法
- p125 給人利用才有價值
- p128 不忘初心
- p131 享有的妙處
- p134 非佛不作
- p137 儲財於信徒
- p139 一半一半
- p142 心中有人
- p146 人生的價值值多少?
- p149 人生無量壽
- p151 逆向思考
- p154 無理與無情
- p157 日日是好日
- p160 退讓原來是向前
- p163 出家無家
- p166 宗教三寶——各有各的爸爸
- p170 天地人
- p174 孝順
- p177 與病為友
- p179 三分師徒,七分道友
- p182 傳承
- p185 金剛不壞
- p188 袪邪顯正
- p192 本尊與分身
- p195 求籤和法語
- p198 信仰與恐怖
- p201 殺生與殺心
- p204 放生與放死
- p207 佛教與政治
- p210 佛教與環保
- p215 環保與心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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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232 八敬法
- p235 大乘非佛說
- p238 白衣上座是末法時代?
- p242 草木是否能成佛?
- p245 地獄會空嗎?
- p247 《阿彌陀經》點名簿的意義
- p251 為神秀禪師定位
- p255 為「媽祖」定位
- p260 地宮
- p264 十八羅漢
- p266 金喬覺
- p269 天龍八部
- p271 割肉餵鷹,捨身飼虎
- p273 不逆人意
- p275 眼觀鼻,鼻觀心
- p277 祖師從苦行出身
- p281 十修歌
- p284 獻唱給誰
- p287 我們需要三個家庭
- p289 寺院如加油站
- p292 為信徒留歷史
- p294 出家的年齡
- p297 出家人能擁有什麼
- p299 童真入道,半路出家
- p301 新傳教方法
- p304 佛教教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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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313 臨終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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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024 住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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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033 教旗的意涵
- p036 選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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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044 開光
- p046 頭香與頭鐘、頭鼓
- p050 點燈
- p053 合掌
- p056 禮拜
- p060 過堂
- p063 供養
- p067 過午不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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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074 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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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122 雲水行佛
- p124 方便教化
- p130 佛陀十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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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140 香港是僧侶開闢的
- p144 真西遊記
- p148 走江湖
- p150 一頭霧水
- p154 美麗
- p157 四威儀
- p159 輕聲慢語
- p162 海青長衫
- p164 式叉摩那
- p169 如意寮
- p171 天下第一經
- p175 討債
- p177 不老不壞
- p179 一麻一麥
- p181 出家與還俗
- p183 土地公
- p186 當代菩薩
- p196 趙樸初菩薩
- p201 楊仁山菩薩
- 佛門行事
- p206 革新佛教
- p208 以清規代替戒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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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214 關於戒律問題
- p218 課誦的改良
- p222 人生禮儀
- p225 三寶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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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260 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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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297 五十三參
- p300 說唱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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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324 佛教師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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