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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34 國家與宗教誰大?

每一個國家都有國法,每一個宗教也有宗教的教義。國法,管理全國的人民,不論男女、老少,不論什麼宗教、學說,在這個國家裡的人,一概都要遵奉國家的法治,這個國家才能統一,才能和諧。

宗教,它的教義功能是教化人心,不像政治,是在外事上管理國家的秩序、國家的事務;教義,只是淨化人心,不能侵犯到國家的法治。所以國家有保護宗教的義務,要承認宗教是有神聖性的信仰,世俗也不宜過分的干涉;宗教,應該擁護國家,接受國家的領導,不去觸犯國家的法令。在宗教範圍裡,宗教是神聖的,在世俗的形象上,則是國家第一,沒有任何的學派、任何的教派,可以和國家競爭第一。

國家和宗教,各有各的任務,不是誰大誰小;政治與佛教,如孫中山先生說的,佛教可以補法律之不足,可以淨化人心,但是不是去參與政治。所以,舉國之間,不論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回教,或是什麼宗教,在一個宗教裡,都有各自的一個教主;但是在一個國家裡,不論你是什麼宗教,都要擁護國家,大家只有一個共同的國家。

當然,也有少數的宗教人士,要把宗教信仰的利益凌駕在國家之上,那是錯誤的,那是異端邪說;對國家不利,對宗教自身的存在也不利。只有宗教與國家相融,才能發揮宗教的教化功能,對國家人民才有真正的益處。如佛陀把宗教的法務、護法的責任交付予王公大臣,甚至於道安大師也說:「不依國法,則佛法難立。」所以,一切宗教人士可以想一想,其中關鍵性的重要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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