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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07 我在眾中

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性格,除了性格以外,還有各自的情緒,喜怒哀樂;對於自己任性,對於自己控制不了情緒,常常得罪大眾,脫離大眾,與眾為敵,眾人不喜歡,他就會變得很孤獨,為人捨棄,為人批評,實在可惜!

我們要知道,「眾」在團體的重要;例如:沒有士農工商的供給,我們衣食住行從哪裡來?如果沒有父母、師長、親朋好友,我一個孤獨的人,會有人煮飯給我吃嗎?會有人幫忙我照顧家庭嗎?

佛經裡形容十八層地獄,其中有一層地獄叫「孤獨地獄」。你不在眾中,獨自孤獨,就如身處地獄;你跟大眾生氣,你與大眾不和,古怪、鬧情緒、單獨、關門閉戶的時候,你不覺得好像處在地獄裡一樣嗎?

所以偉大的佛陀創造僧團,「僧」就是和合眾;有和合的大眾在一起,「六和敬」的僧團才能讓人敬重。佛陀的姨母,做了兩件衣服供養佛陀,佛陀說:「我只取一件,另外一件布施給其他的人,我只是眾中一員,一件就好。」

我們在家的弟子、出家的弟子,要知道,我們不能離世而獨立,既然不能離開群眾而生存,就要時時感覺到「我在眾中,眾中有我」。我需要有眾,我就要對他們尊敬,我就要對他們包容,我就要對他們服務,我就要讓他們接受我。

他們當中有我,我中有他們,大家就好像一束花朵、一園果樹,多豐富,多美麗;只是一朵花、一粒果實,這太過單調、太過孤苦無依、太過醜陋了。一根木柴,哪裡能燒得出什麼火勢力量;要有很多的木柴,熊熊的火光,才能增加火勢和力量。一根手指頭打人,沒有什麼力量;假如是一個拳頭,就會有很大的實力。

所以你有眾,你有團隊,你有朋友,你有不捨棄一個眾生的心;你如果自己感覺到「我在眾中」,我要和大眾和諧相處,你才能為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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