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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037 男女平等

二千六百年前,佛陀在印度成道後,住世說法四十九年,留下浩如煙海的三藏十二部經典;最特別的是,佛陀提出「眾生平等」的先進觀念。例如,佛陀喊出「四姓出家,同為釋氏」,就是倡導「種族」的平等;另外,在理上主張「空有平等、事理平等」,更為芸芸眾生點亮了一盞智慧的明燈。 

佛陀當初因為證悟「緣起」而成道,「緣起」說明宇宙人生的一切,都是因緣互相成就,彼此互有關係,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彼此相依相待、共生共存;能明白此中的道理,才能從差別、矛盾中取得平等。例如,人類有智愚、胖瘦、貧富、貴賤等差別,但是仔細研究,在人格本性上,人人具有的佛性,都是平等圓滿的。

所謂「平等」,如孫中山先生曾說:真正的平等,是「立足點平等,不是齊頭式平等」。就像一場賽跑,每個人的起跑點都一樣,但是槍聲一響,各人的速度快慢不一,彼此各憑本事爭取第一,不能要求大家同時抵達終點,這才是真正的平等。

其實,每個人立足在這個世間,法性都是平等的,只因外在的環境、自己的能力、資質的差距等不同,因而有種種貧富貴賤、善惡好壞的差別,因此,在表相上看起來沒有公平、沒有正義,但本質上仍然是平等的。

談到男女平等,由於東西方文化觀念不同,對女人的評價也有極大的差異。在西方,把女人視為純潔、善美、神聖的象徵,如安琪兒,是和平的天使;維納斯,是美的象徵;還有美國著名的自由女神像,也是以女性來代表和平、自由。在中國,則把女人視為禍水、掃帚星、蛇蠍、狐狸精等,不禁令人慨嘆,同樣是女人,東西方的看法卻有著天壤之別!

而在佛教,也常有人拿「八敬法」為藉口,壓抑比丘尼的發展,使得一些受過高等教育的優秀女眾不敢進入佛門,實為佛教的一大損失。其實,佛陀制「八敬法」,是為了讓女眾出家能被當時保守的印度社會接受的權宜之法。因為比丘僧團成立在先,自不願放棄「地位優於女眾」的既得利益;再者,當時隨大愛道比丘尼出家的女眾,大多是王妃等貴族,佛陀為了避免出身貴族的比丘尼看不起非貴族的比丘,並考量到比丘尼僧團剛成立,為了扶植及保護女眾教團,所以要比丘擔負起教育尼眾的義務;同時基於女性在托缽乞食時有諸多危險,因而制訂此戒條。

這個世間,由於有權力的計較,男權掌握了社會,女權就沒有辦法發展;若換作在女人國,則女權統一國家,男人只有靠女人吃飯,這也是常有的事。我想同樣生而為人,應該要用平等的眼光來看待彼此才是。

《雜阿含經》卷四十五說:「心入於正受,女形復何為?」如果從佛教的觀點來看,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人人都是平等不二的,哪裡還有男女的差別呢?印順法師在《佛法概論》也提到:「男與女,約信仰、德行、智慧,佛法中毫無差別。女眾與男眾,同樣的可以修道解脫。」因此,我們唯有從佛陀的本懷來認識人權,發揚平等的精神,才能為女性帶來平等的空間。

佛教除了講人權的平等,更重視「生權」的平等,主張「眾生皆有佛性」,尊重每一個生命的權利,即對一切眾生生存權利的維護,這就是平等的真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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