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級大小:

A-

A

A+

p143 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



《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又稱《仁王護國經》、《新譯仁王經》、《仁王經》。二卷。唐代不空(七○五~七七四)三藏譯。師為中國四大翻譯家之一,密教付法第六祖,南印度師子國人,唐玄宗開元八年(七二○)抵洛陽。天寶五年(七四六)為玄宗灌頂,住淨影寺。代宗時,曾於太原五台山建密教道場,展開傳教活動。開元以來,所譯經典有七十七部一○一卷。對確立梵語與漢字間嚴密的音韻對照組織的功勞甚鉅。又與善無畏、金剛智並稱開元三大士。大曆九年示寂,世壽七十。

「仁王護國」,是說仁王見眾生痛苦,生起憐憫的心,因此施予自在力而保護之,稱為「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是六度中的一度,能使眾生從苦惱的此岸到達涅槃的彼岸,也就是藉著般若法船,能護送一切眾生安穩到達彼岸,恆受妙樂。因此,般若是能仁其國,能護其國的祕密要法。

本經是以佛陀為印度波斯匿王等十六大國國王說示如何守護佛果、修持十地善行,及守護國土的因緣,而講說受持讀誦此經可息災得福,使一切世間有情安穩康樂。與《法華經》、《金光明經》並稱為護國三經。

本經分為二卷八品。

1.序品:是三科中的序分,說明仁王般若法會發起的因緣。

2.觀如來品:本品主旨在彰顯如來的果德,使眾生對福慧具足、清淨莊嚴的佛果,生起渴仰希求的心。又本品以內空、外空、內外空,乃至佛果空等,廣顯般若空理。如經中說:「以甚深般若波羅蜜多,照見諸法一切皆空。」佛陀說諸法皆空,原是為了破除一切有執,但是又恐眾生執著空見,否定一切善惡因果,因此又說:「諸有為法,法集故有,受集故有,名集故有,因集故有,果集故有,六趣故有,十地故有,佛果故有,一切皆有。」說明諸法是緣起無自性的,所以能顯現如幻假有的諸法差別相。如果能從如幻假有的諸法差別相上,照見諸法畢竟空寂,說空不落斷滅,談有不執實常,「不觀色如」,「觀身實相,觀佛亦然」,如此「無二無別,猶如虛空」,則能體見如來。

3.菩薩行品:前品彰顯如來的果德,此品明其修因。有因有果,有廣大的菩薩行因,才能感得無上清淨萬德莊嚴的佛果。因此本品初以「依五忍法,以為修行」,繼而將五忍法開為十四忍,說明三賢十地菩薩所修所斷。

 

此十四忍是趨向佛果的大道,如經中說:「此十四忍,十方世界,過去現在,一切菩薩所修所行,一切諸佛之所顯示,未來諸佛菩薩亦復如是。若佛菩薩不由此門得一切智者,無有是處。」並且以「自所行處,及佛行處」,教化一切眾生;又「以幻化身,而見幻化,正住平等,無有彼此,如是觀察,化利眾生」,說明雖化度一切眾生,而能不著能化所化之相。

4.二諦品:本品主旨在說明二諦非一非異,二諦皆空的道理。諸佛出世,依證二諦而說法;菩薩修行,依解二諦而修行;眾生流轉,依迷二諦而流轉。二諦,就是「寂滅勝義空」的勝義諦和「諸法因緣有」的世俗諦。諸佛說一切世間眾生法,說一切出世菩薩法,都是依二諦而說。隨順世間,安立名相,意在顯示最勝第一義,因此,離世俗諦無勝義諦,無勝義諦則不必安立世俗諦。如經中說:「解心見無二,求二不可得,非謂二諦一,一亦不可得。」又說:「幻化見幻化,愚夫名幻諦,幻師見幻法,諦幻悉皆無。若了如是法,即解一二義,遍於一切法,應作如是觀。」所以佛及眾生、染與淨、一與二、煩惱與菩提、有為與無為,平等無二。

5.護國品:前三品明內護,是護出世間法(護佛果、護十地行),此品明外護,是護有情器世間國土(護國)。〈觀如來品〉中,波斯匿王請示佛陀護國法門,佛陀卻先為波斯匿王宣說護佛果、護十地行。這是因為五趣雜居地是眾生共業所招感的,因此,要護國,首先必須對三寶的不可思議功德生起信心,有了信心,自然能行善持戒,如此一來,自然可以護人護國。

本品宣說護國的法門是應當要受持讀誦講說本經,如經中說:「一切國土,若欲亂時,有諸災難,賊來破壞,汝等諸王應當受持讀誦此般若波羅蜜多,嚴飾道場,置百佛像、百菩薩像、百師子座,請百法師解說此經。於諸座前然種種燈,燒種種香,散諸雜花,廣大供養衣服臥具、飲食湯藥、房舍床座,一切供事。每日二時講讀此經,若王、大臣、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聽受讀誦,如法修行,災難即滅。」

受持讀誦此經,不但可以消除國難,個人厄難也可以消除,所求如意。如經中說:「一切所求,官位富饒,男女慧解,行來隨意,人天果報,皆得滿足,疾疫厄難,即得除愈。杻械枷鎖,檢繫其身,皆得解脫。破四重戒,作五逆罪,及毀諸戒,無量過咎,悉得消滅。」釋提桓因退頂生王軍,普明王感化斑足王,五千國王誦此經,現生獲報,都是修此法門免難獲益的明證。

6.不思議品:內護修證,外護國土,都離不開般若法門。般若的甚深妙理,非口所能宣說,非心所能測度,唯佛與佛乃能知之。本品借散花之不可思議神變,而彰顯其非思議可及的德用。

又世尊為大眾示現一多無礙、大小相容、淨穢不異、剎土互攝、聖凡無礙等不可思議神通,是因指見月,借事顯理,是說示萬法無自性的般若實相妙理。

7.奉持品:〈菩薩行品〉中,詳明諸位菩薩的化處及所化眾生,略明菩薩的所修法及所斷障。本品則略明化利眾生,詳明所修法和所斷障。經中說,十三觀門是三賢十聖的行法。修持此十三觀門者,則稱為十三大法師。配之於五忍,則於伏忍、信忍、順忍、無生忍,各有上中下三種忍,共為十二,又加寂滅忍的下忍為十三。又修持此十三觀門者為大法王,應當如佛一般而受供養。

〈護國品〉中略明諸難的生起,本品則廣明諸難發生的景象,以及災難產生的原因。災難有七種:

(1)日月失度難。

(2)星辰失度難。

(3)諸火焚燒難。

(4)時候失度難。

(5)大風數起難。

(6)天不下雨難。

(7)賊來侵國難。

災難生起的原因是:

(1)不孝順父母。

(2)不敬事師長、沙門、婆羅門。

(3)國王、大臣不行正法。

災難起時,諸國國王如果能供養般若正法,建立三寶,佛勅五方菩薩摩訶薩往護其國,令其國界,無諸災難。

8.囑累品:本品是屬流通分。「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佛法能否久住世間,化利一切眾生,端賴佛弟子是否依法修持,護持弘揚。所以世尊每於法會最後,必囑咐菩薩、比丘、及諸大眾要受持讀誦,為人解說,使佛法能廣為流通,世代不絕,普利有情。

不過,本經卻特別咐囑國王護持、建立,並告誡諸王有關後代破滅佛法的國王及種種因緣,令與會大眾警惕。如經中說:「一切國王、王子、大臣,自恃高貴,破滅吾教,明作制法,制我弟子比丘、比丘尼不聽出家,修行正道,亦復不聽造佛塔像,白衣高座,比丘地立,與兵奴法,等無有異。」又說:「一切國王、四部弟子,當依十方一切諸佛,常所行道,建立流通,而惡比丘為求名利,不依我法,於國王前自說過患,作破法緣,其王不別,信受此語,橫立制法,不依佛戒,當知爾時,法滅不久。」又說:「國王、大臣、四部弟子,自作破法破國因緣,身自受之,非佛法咎,天龍捨去,五濁轉增,若具說者,窮劫不盡。」這是因為國王位尊勢大,威權殊勝,他能運用權勢護持佛法,也可以利用權勢破滅佛法。護持佛法的功德無量,破滅佛法的罪過也無窮。所以在本品中,特別提出告誡。

本經文字簡約,義理豐富,空有並彰,廣明護佛果及護國二護,融世間、出世間法為一體,且將般若的德用彰顯無遺,是行仁王政治,守護國土的仁王不可或缺的寶典。

因此,自古以來,中外帝王依照《仁王經》而啟建仁王會,在中國以南北朝陳武帝永定三年(五五九),勅令於大內設仁王大齋為仁王會嚆矢。此後每年舉行兩次法會,講說《仁王般若經》,後主至德三年(五八五),請智顗大師於太極殿主講《仁王般若》百座。又唐太宗貞觀三年(六二九)詔令京城僧尼,每月二十七日行道,講誦《仁王經》,為國祈福。代宗時不空新譯《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復數次設會講誦,或祈雨,或祈攘敵。後代亦皆盛行不衰。日本以齊明天皇六年(六六○)修仁王般若會為始,其後於天皇即位之初,於全國百處修仁王會,稱為一代一度仁王會。另有每逢國家大事而舉行的臨時仁王會、春秋二季的仁王會及幕府仁王會等。高麗於文宗(一○四七~一○八二)以降,亦數次設立百座仁王會。

本經傳入中國,先後共有四譯,即晉竺法護、姚秦鳩摩羅什、梁真諦、唐不空等譯。此四種譯本,晉、梁二譯已經失傳,僅存秦譯和唐譯。秦譯和唐譯內容相同,僅文字略異。新譯本於〈奉持品〉中,另有密咒,這是舊譯本所沒有的。新舊二譯,品數相同,品名略異,表列如下:



 

本經今收錄於《高麗藏》第三十七冊、《磧砂藏》第三十四冊、《龍藏》第五十九冊、《卍正藏》第二十八冊、《大正藏》第八冊、《佛光大藏經‧般若藏》。

另有注疏如次:

不空譯本的註疏

1.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疏 七卷 唐‧良賁述

2.仁王經疏法衡鈔 六卷 唐‧遇榮集

3.仁王經疏四卷 宋‧淨源撰集

4.仁王經科疏 五卷 明‧真貴述

羅什譯本的註疏

1.仁王護國般若經疏 五卷 隋‧智顗說、灌頂記

2.仁王般若經疏 六卷 隋‧吉藏撰

3.仁王經疏 六卷 唐‧圓測撰

4.仁王經疏神寶記 四卷 宋‧善月述

5.仁王經合疏 三卷 清‧道霈著

【習題】

1.試述主政者如何護國?

2.試述讀誦本經的利益。

3.試述三賢十地菩薩如何修行?

4.佛陀何以將本經特別咐囑國王、大臣?

5.本經對後世的影響。



回到頁面頂端
回到星雲大師全集首頁
搜尋
調整
關注我們